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殊不知陈朗给他拉了波仇恨,导致贝斯把他给记恨上了。
⊙想看香酥牛排写的《动物世界万人迷图鉴(快穿)》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温时要是知道贝斯这么不情愿带他,一定不会赶着贴上去。
基本上周围的所有警犬都感觉到了贝斯的怒气,他们甚至开始为小警犬担忧。
贝爵看了一眼贝斯,又看了一眼温时,觉得自己还是提醒小家伙比较好。
陈朗下达完命令后便走了,他半夜会过来看温时。
温时就蹲在自己的笼子里,他都能从笼子的缝隙里钻出去。
但他不会那样干,因为钻出去很有可能会危险。
等到陈朗走了,这些警犬才“你一言我一语”
和温时交流。
最靠近温时的警犬就是贝爵,他是被贝斯吓过的,所以很担心温时会被伤害。
贝爵是一只犯罪追踪犬,嗅觉很发达,他在这方面有极高的天赋,原本陈朗想把他训练成追踪和巡逻两用的犬类,可是贝斯不带贝爵。
贝斯这只警犬可凶了,大家没事的时候基本不靠近贝斯。
所以贝爵还是想提醒小家伙,不要去惹贝斯。
他朝着温时发出交流的声音,温时看向他,竟然听懂了他的提醒之意。
贝爵:“小家伙,离贝斯远一点,那家伙可不正常,会伤害你的。”
温时:“为什么?他不是会救队友吗?那应该是很有爱心的哥哥啊,怎么会伤害我?”
贝爵:“我来的时候比你大了一点,训导员让我跟着他训练,却被连续弄伤好几次,这家伙的嫉妒心很强的。”
温时:“……”
贝爵:“我觉得你跟着我可能会好点,我会教你很多本事,我会的也不比贝斯少。”
贝爵这个大黑背脾气挺温和的,也只有在追踪犯罪的时候才会凶起来,不然平时都很温和,这也是他受大家喜爱的原因。
但即使这样,大家对贝斯的喜爱好像超越了其他的队员,毕竟在一线打击犯罪的警犬是贝斯,这也是他能在警犬里横行霸道的原因。
那些刑警队员把贝斯当成一个可以出生入死的同伴,而且在危险的场合下,人类不敢进攻的场面,贝斯却敢。
这是人类赋予他的职责,也是他作为警犬的责任,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不和贝斯计较,毕竟他做的那些工作,随时都可以丧命。
贝爵有时候也会直接打击犯罪现场,比如追踪到嫌疑人后,他会率先扑上去,保证没有危险了,其他队员才会上。
他们的职责都很神圣,就安全性而言,贝爵从事的可能就相对安全一点。
贝斯这家伙,从事的都是高危工作。
为此,他也不想和贝斯计较,毕竟不知道哪一天,这位哥就牺牲了也说不定,那么平时能忍耐就忍耐吧,大家也不会和他冲突。
温时有点不能理解贝爵对贝斯的看法
(),为什么会认为贝斯很危险呢?
虽然今天他和贝斯只相处了一早上,但贝斯并没有对他做什么过激的行为。
中午贝斯被带回去了,可能是怕他伤口又复发,温时看到训导员拿着医药箱陪贝斯回了屋里。
他以为换药的时候会听到叫声,但从始至终,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温时觉得贝斯这家伙挺能忍的。
可没想到贝斯在其他警犬眼中是这样的。
温时又看了一眼那高贵的杜宾犬哥哥,只见那哥哥也在看他,眼神很冷,温时吓得一哆嗦,躲在了贝爵的视线盲区,不想和贝斯对视。
他好像有点相信贝爵发出的交流信息了,贝斯那眼神看起来确实不好惹,但他听到训导员让贝斯带他,这可怎么办?
贝斯不会趁着这个机会对他太狠吧?
温时想到自己背贝斯整的场面,就瑟瑟发抖。
这到底是怎么了?大家不该是同事吗,彼此相互包容一下不好吗,更何况温时他还是个孩子。
温时:“呜呜呜,已经开始害怕了,我可以当警犬,但能不能别让其他警犬欺负我呀?贝斯那眼神真的好吓狗!
()”
温时从那以后,都没敢跟贝斯对视了,直到第二天天亮,陈朗和其他训导员来带他们出去训练,温时才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他确实不太喜欢狭窄的空间,见能出去了,撒腿就往外跑。
陈朗喊了一句:贝恩!
停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穿越时空竞技少年漫搜索关键字主角袁冼哲,黑子哲也┃配角奇迹的世代,城凛众人┃其它黑子的篮球同人,普通人的故事,樱花树下已经死过的人...
三年前,遭人陷害,修为尽丧,成为上门女婿,众人欺辱,亲人不屑,苏洛看尽世态炎凉。三年后,他重回巅峰,带着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修为回来了。破茧重生,一飞冲天。三年前,你不嫌弃我,护我三年,三年后,我护你一辈子。...
关于都市最强傻子五年前,大哥遭奸人所害,脑子变坏所拥有的一切东西都化为乌有,转瞬间从云端跌入谷底低谷时期,他毅然决然加入了一个名为琴朝的组织。五年后,大哥涅盘归来。一切敌人,都将为之颤抖!...
她玩笑似的开口我们结婚吧。结果,对面的男子却真的回应好,刚好户口本我正带着。于是,两个相见次数五个手指头数的过来的人,结婚了…☆☆☆顾念兮这一辈子最为悲惨的,便是被自己的好友给撬了墙角,拐走了自己的异地恋男友。看着打的如火如荼的他们,一个邪恶的念头出现在她的脑子里老娘一定会出现在你家的户口本上。既然当不了你老婆,那当你嫂嫂何妨?谈逸泽,城里头位高权重的爷,ampampgt他的生活,可谓是顺风顺水。只是,平顺的日子过多了,也会觉得腻味的。于是,当顾念兮这个有着利爪一样的女人向自己求婚的时候,他准备接下这个神圣的任务。说好的,我们的婚姻没有爱,所以,我们从来都是只做不爱。只是,为什么当看到她的身边,有着其他出色的男子频频献殷勤的时候,一向稳如泰山的他,开始按耐不住了呢?☆片段☆能抢走的,不叫爱人某高级咖啡厅里,对桌的女子歉意的抬头你恨我吗,念兮?我,为什么恨你?念兮浅笑抬眸。因为我抢了你的爱人!诡异女子的脸上带着愧疚,但内心却无比的骄傲。犹如斗胜的公鸡。不恨,能抢走的不叫爱人!顾念兮一句话,让本来嘴角挂起胜利笑容的女子,瞬间错愕…...
魇魔,由来自古,以人梦境为巢,以人灵魂为食。然,猎人魂者,人亦猎之!在猎魇的战场上,沈浩是一位怪咖,没有超凡智商和细密心智的他,是一个相信肌肉能胜过头脑,拳头可粉碎布局的莽汉。不过莽汉不一定代表莽撞。熊一般的霸道,蛇一般的冷静,虎一般的勇猛,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