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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低下头,在拼命挣扎着的劫匪脖子上咬开一个小口,吱吱喝了起来。
一个人有多少血来着?他在夜校学过,但没有好好听,确切数字记不住了,大概是一盆吧。
怎么不少点?尽管他的肚子像无底洞一样,多少也喝得下去,可是一直喝他会很厌烦。
过了一会,那劫匪的身体越来越透明,终于像一个肥皂泡一样,轻轻的扑的一声破掉了,转眼间,一点痕迹也没有剩下来。
雷霄露出深深的倦怠神情,肚子鼓起来,但是眼神更空虚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东西,经过那场变故以后,他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不再需要吃东西,就算吃了也尝不出味道来,唯一想吃的东西,就是人血。
如果很久不喝血,他就会从灵魂深处感觉干渴,渴的无法抑制,渴的仿佛有地域深处的火焰在烧他,渴的纵使咬住嘴唇,还能从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嚎叫,渴的恨不得把自己剁成肉末、挫骨扬灰!
而且他怎么都不会死,他试过各种各样的自杀方法,触电、溺水、跳楼、上吊、卧轨……然而都不会死,他的每一丝肌肉,每一块骨头,甚至每一根头发都好像被编好了程序,记得自己原来的位置。
发生了意外之后就会自己凑回去,他砍断自己的脖子会接回去,摔碎自己的脑袋会拼回去,只不过伤的重恢复的就慢,伤的轻恢复的就快些而已。
一次从很高的烂尾楼上跳下去,摔得一塌糊涂,被警察发现送去太平间,隔了五天以后,还有碎肉碎骨头从马路上一点点跑到太平间里把他重新拼好,并且这一切,都不疼。
实在无奈之下,他选择了绝食,既不吃食物,也坚持着不喝血,那是唯一感到痛苦的一次,他坚持了四年仍然没有一点要饿死的迹象,无奈放弃。
经过这次深入灵魂深处的痛苦经历,他相信世界上任何毒品他都能戒得掉。
嗜血、不死……这样的东西,应该是僵尸吧。
虽然他没有红眼睛和长牙,但是以他所有的知识理解,最接近自己这种状态的就是僵尸了。
传说或许有误,中国的僵尸也许就是黑眼睛的。
大约确定了自己是僵尸,雷宵就在百度上输入‘杀死僵尸的方法’和‘僵尸怕什么?’然后一条条照做,一直到两百多页以后,也没有一个管用。
僵尸怕桃木?他可以自己爬到树上摘桃子,然后一气吃下去四斤。
僵尸怕银器?他胸口上就带着一个纯银的项链,还是十字架造型的。
僵尸怕阳光?他曾经每个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去海滩上躺着,结果……居然晒脱皮了?虽然脱皮处和别的伤处一样迅速愈合,可他对自己能摆脱这无尽的生命彻底绝望了。
更稀奇的是,电视剧里的僵尸吸血之后会留下脖子上有洞的尸体,他吸血之后那个人就会自己消失,干干净净,不留麻烦,想暴露都没有机会。
“我大概是一个没有bug的升级版僵尸,程序员编程的时候都应该拿我参考参考。”
雷霄自嘲的想。
看着自己的胸口,那个乌溜溜的枪洞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被子弹灼黑炭化的肌肉飞快的膨胀,将小洞重新填满,最后叮的一声,子弹头落在地上,他的胸口已经平整如初,没有一点问题了。
雷宵落寞的打开电视,电视里陈道明扮演的康熙皇帝正拖着衰老的身体爬长城,片子中传来唱腔:“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傻b!”
雷宵啪的一声关了电视。
☆、二很想活的小鸡
便利店的门轻轻响了一声,雷宵刚吃饱,精神尚好,于是就微微抬头看了一眼,见一个画着浓妆女孩子走进来,她下身穿着超短裙网格丝袜,上身穿着大开领的低胸衣,露出好大一片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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