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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
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
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
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
爸爸很开心地说:&ot;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ot;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ot;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ot;&ot;是啊!
&ot;叶莎也在边上cha嘴说:&ot;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ot;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ot;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ot;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ot;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ot;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
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
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ot;怎么可以麻烦你,&ot;爸爸说:&ot;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ot;&ot;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
&ot;朱尔说:&ot;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ot;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
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
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ot;放学时接着讲!
&ot;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
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
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
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
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情,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ot;叫如意姐姐!
&ot;&ot;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
&ot;叶莎指指朱尔说。
&ot;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
&ot;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ot;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ot;&ot;你才漂亮。
&ot;叶莎由衷地说:&ot;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ot;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ot;女人互相吹捧起来真是要了命!
&ot;如意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朝着她打过去,嘴里喊着:&ot;不许叫得那么难听,什么女人啊,我才不想那么快老呢!
女生,叫女生。
&ot;&ot;好好好,叫女生。
&ot;朱尔好脾气地说:&ot;女生老婆莫气,生气老得快不说,还容易伤身体!
&ot;如意就真的不气了,趴在朱尔的肩头,给他一个吻。
把叶莎羞得掉过头去。
回到家里妈妈就说朱尔妈妈这下该放心了,朱尔这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三十岁才结婚,但是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花再多的钱也值得。
又叹气说:&ot;象朱尔那样的房子,我们怕是一辈子也住不上喽。
&ot;叶莎倒不觉得那房子有多好,其实朱尔家那幢小楼才叫好,好好收拾一下,住两个人应该是很幸福的才对,市区里那么吵,叶莎想朱尔还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吗?不过叶莎同意妈妈的另一个看法,那就是如意是个好姑娘。
叶莎真喜欢听如意说话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像唱歌一样清脆地吐出,还喜欢看她笑,笑起来,贝齿闪闪,很聪慧也很甜美。
朱尔结了婚就很少回他的老屋了,春天糙疯长的时候,叶莎上学放学经过那里,会不经意地看它一眼。
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了。
和爸爸一起去逛新华书店,偶尔会看到朱尔出的新书,爸爸就会在嘴里咕哝说:&ot;这个臭小子,现在出了书也不给我寄一本喽,当年他写不下去想下海的时候,还是我鼓励他的呢?&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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