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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樱须待入夜,与白葡萄酒最宜冰镇是一样的道理。
城市夜晚的霓虹璀璨,皎白的花色晕上一层橘调暖光,平添几分异世的妖冶。
酒后的醉意让他的容色更娇,眼光流转,似坠落的云霞微雨,弥漫着幽梦柔情的暧昧。
他站在树底抬眼望,如水的眼瞳倒映月华。
她恍然想起余光中的那句诗,月色与花色之间,他是第叁种绝色。
“你喝了酒会有怎样的感觉?”
她问。
他答:“会想起已经忘记的事。”
她被逗笑,“真的忘记,就再也想不起了吧。”
他陷入沉思,“也许会变得更任性一点。”
“那是怎么样的?”
他不回答,挽着她的手继续往前。
自从方才过马路,两人的手牵上了,就一直没松开过,哪怕有诸多不便,滑稽得像是连体婴。
现在该算是怎样的关系?
——外出的期间,她们刻意不去纠结无关紧要的名分。
心中隐秘的执拗却绕在勾连的指尖,挥之不去。
他不愿放开她,是怕她多心,凭空将松手的举动理解出别的意思?
至于她呢?她才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单纯,而是私心不愿旁人眼见的他太过自由,所以要像狗狗一样牵在手里。
“山间的早樱也该开了。”
他说的是墓地后山的风景区。
每年同行去扫墓的时候,他若恰好有闲,便会带着她一道过去。
也是在那些一起散步的时候,她会少有地察觉到,他对自己怀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
小孩无论怎样乖巧早熟,对他而言,总归是太过吵闹。
他从来不喜欢小孩,不喜欢迁就别人放慢脚步,一遍又一遍地解释,直到她懂得深奥的道理。
但哪怕她是彻头彻尾的白痴、捣蛋鬼,扶不起的阿斗,他或许也和她一样希望着,能多亲近一点。
这就是所谓血浓于水的亲情?她不信这种无聊的说辞。
在她们这个大家子里,逢人都在演戏,情缘淡漠已成定局。
明面上是一团和气,暗里却相互较劲,谁都不想失了颜面,或教别人占去便宜。
如若相信被爱是幸福的感觉,他的依恋反而让她不安,像是蚊子叮在乳头上,指甲被隐刺勾破。
她宁可装作不知。
即便他不表露任何私心,只是纯粹的慷慨与坦然,她也倍感压力。
他的真心是很贵重的东西,她不敢不郑重回应。
这对资质愚钝的小孩太难了。
她能为他做什么?无非是成为理想中知书识礼、秀外慧中的女子,最好比当年的他更优秀。
如此一来,她或许连都够不到。
与其最后才知错付,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断了念想。
她不忍看他终于心灰意冷,决定装作不知,无忧无虑当不完美的笨小孩。
但现在的她很有兴趣扮演成他的期待。
——以前的自己多天真啊。
看山是山,水是水,只会一板一眼地认清事实,全未想过未来或许也会有一天,她着迷于不属于自己的爱,疯狂地想得到他。
或许等到午夜十二点的魔法消失,灰姑娘才甘心让生活回归原状。
她也会为他演到撑不下去的那一刻。
闲适的散步让思绪溜得很远,未来却看不见模样,藏在更远处的浓雾里。
上个月,她为市里的妇女节活动当志愿者,照面形形色色的年长女性。
她们亲切地称呼她为“妹妹”
,闲时聊了许多人生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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