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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之是易恒欢的字,取自兰之猗猗,扬扬其香。
兰花是花中君子,代表着高贵典雅,俊雅脱尘。
这是督军太太给他取的,所以她一向喜欢喊这个名字。
说来也巧了,那衣裳她一次都没有穿过,放在衣柜裏就是为了预防被茶水打湿的时候没衣裳换。
兰之这孩子竟然会知道。
宋安月听到易恒欢带她去换的衣裳,脸上极快地闪过一抹不虞,却也知道揪不出她的错处,不再说话了。
“太太,清笙也是穿上才知晓这是您的衣裳,还望您不要怪罪。”
“无妨。”
督军太太见两个孩子相处得这般好,心想到底是儿子自己应下的媳妇,他愿意去亲近、维护,她看着也开心。
宋太太又唤来佣人询问,倒也与她说的相吻合。
问了一道下来,都不知道怎麽顾方怡就跑到周盛休息的客房去了。
顾清笙并不承认这件事同她相关,又有易恒欢和女佣做证人,宋安月只能就此作罢,若是表现得太明显,一不小心还会牵扯上自己。
所有人都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查也查不出什麽,周盛愿意娶顾方怡进门,顾向锡也没有再反对,这件事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宋太太觉得实在是扫兴,好好的日子发生了雪獒犬沖撞人一事不说,又发生了这种败坏门风的事情。
还好督军太太没说什麽,否则宋仁河又该怪她管家不利。
她这次势必要好好敲打一番大嫂和这个不成器的侄儿,宋家禁不起他们这般连累了。
一场好戏就这样悄然落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却又仿佛在情理之中。
失蹤
转眼,宋家宴会已经过去三日了。
顾方怡最后救了回来,就是伤得太重,日后很难有子嗣了。
她醒来拚了命地说就是顾清笙害她这样的,却没有一个人信她。
只当她受刺激,神经错乱了,才会胡言乱语。
毕竟顾清笙有易大少做人证,没人傻到会去相信她的话。
现在就等着她养好伤之后直接嫁到周家去了。
顾向锡觉得她太丢人,一次都没有去医院看过她,只有顾方静日日在床前照顾她,又劝她想开些,能活着就好。
顾清笙还记得她刚从国外回来那天,顾方怡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高高在上又不可一世。
不过短短数日,她被折断了双翼,浑身伤痕累累,再也扑棱不起来。
后半辈子还要忍受周盛无止休的折磨,真是可悲可叹。
这又怪得了谁呢?
善恶到头终有报,天道是公平的,作了恶就要受到惩罚。
若她没有动歪心思想要毁掉顾清笙,又怎会自食其果,搭进自己的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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