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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门,就发现我们惯坐的位置上已经有人,而且是一个熟人。
陆励成仍然穿着那身球衣,只是在外面加了一件挡风的夹克,他此时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的举动。
他听着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饮。
在这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酒吧里,他终于将他内心的情绪稍稍释放了一些出来,眉宇间不见凌厉,只有落寞,还有压抑着的伤楚。
那么浓烈的伤楚,似乎不压制好,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他全然崩溃。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侧面问老板要了瓶啤酒,付账的时候,小声和老板打招呼:“帮我盯着点那个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让他自己开车走,帮他叫辆计程车。”
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我悄悄离开酒吧,拿着啤酒,边走边喝,寒风配着冰啤酒,让人从头到脚的冷冽。
宋翊,他就像笼罩在一团大雾中,他的客气友善,让每个人都以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气友善和每个人都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一个不远也不近的距离。
我努力着走近他,每次当我以为自己成功的时候,他又总是轻易地把我推了回去。
他已不是他。
当年的他,唇角的微笑从不是用来保持距离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
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篮球场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样,眼中的明亮一如当年在阳光下灿笑的少年。
不过,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我,当年的我,绝无勇气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
可我也仍是我,我仍爱他,只比当年多,不比当年少。
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把空啤酒瓶扔进垃圾桶。
随手打开电脑,宋翊的留言跳了出来。
“你在家吗?”
“在吗?”
“在不在?”
“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系。”
一连四条信息,虽然每一句话都很普通,可连着一起,却让人感觉出发信息的人对于我不在线上很着急。
我忙坐了下来:“不好意思,刚回家,有事吗?”
“没事。
现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酒。”
“一个人?”
“一个人。”
“开心的酒,不开心的酒?”
我认真地想了想,才回复:“既开心,也不开心。
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他;不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他依然不爱我。”
一会儿后,他的信息才到:“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三步之内必有兰芝。”
为什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宋翊一直是学校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关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欢他的却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抛弃了琼瑶,看的是亦舒,本着爱帅哥更爱自己的原则,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所以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绝不亲近的态度。
我也是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宋翊,会为了看宋翊打篮球逃课,会在宋翊经过我们的教室时,脑袋贴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画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会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觉。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我的人生轨迹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按照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普通的重点本科,也许会认识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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