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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麦第一次提出要让他做她男朋友时,就穿着这样的校服,不过不同的是,她当时没有扎马尾。
高中时期的林有麦不爱扎头发,黑发披在肩头,一边拨到耳后,是所有女生中唯一不愿意剪齐耳短发的。
德育处的人每次来都要把她拎出去批评,林有麦弯着眼应得很诚恳,第二次检查仍是一头乌黑顺直的长发。
她被叫到门口罚站,和她同行的是没穿校服的徐昱之。
俩人站在门口,望天看树,视线一不小心和对方撞上。
“徐昱之,你干嘛不穿校服?”
徐昱之拎起左胸口的耐克标,压低声音,一本正经地回答她:“买了新衣服不秀出来多难受。”
他反问她:“你怎么不剪头发?”
“我才不要,土死了。”
俩人看对方一眼,都笑起来。
笑完后,他们又抬头望天看树,背后的教室只剩数学老师在讲话。
林有麦贴着墙根,往他的方向挪了两步,俩人肩贴肩,她百无聊赖地提议:“徐昱之,做我男朋友吧。”
走廊刮进一阵风,带着春的暖和一点没有散去的冬的凉,说不清楚到底是舒服还是不舒服,他借着这时的纷乱叹了口不可闻的息。
垂在裤缝旁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徐昱之深吸一口气,回头笑着拧住她的鼻子:“你说什么呢?我是你哥啊,没大没小的。”
林有麦打开他的手,白他一眼:“脑子有问题,你又不是我亲哥,不愿意就算了,追我的大把,少你一个也不算少。”
徐昱之没回应她,心跳纷乱,苦笑着说:“比如呢,比如徐易安。”
“和他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啊,他喜欢你呗。”
他把‘也’字吞了。
全世界都看得出清北班里的那个第一名徐易安喜欢林有麦,包括林有麦自己。
她回头看着他,勾着唇角:“那又怎么样?”
“太坏了,你的心眼太坏了。”
他感恩坏心眼的林有麦,因为他对徐易安仅剩的良心也要消失殆尽了。
感情这种事,不需要良心。
可惜林有麦对他也没良心,徐昱之跑神跑得有点久,在摄影师的提醒下才换了动作。
是林有麦提出的在一起,也是林有麦提出的分开,好像从始至终,他都没有什么决定权,甚至没有参与感。
他记起六七年前一个很平常的午后,林有麦对他说:“徐昱之,我们分手吧。”
他的午睡破灭,过分清醒而导致有点难受:“你又在玩什么游戏,林有麦。”
“谁跟你玩游戏了,”
林有麦态度不变,“我听你妈说你要出国了,我不喜欢异地恋,也不喜欢异国恋,你难道在妄想我会等你吗,少来了。”
“分手的前提是不喜欢。”
“哦,那我不喜欢你了。”
语气轻率的像是在说今天中午不想吃西红柿炒蛋。
他望着她平静无波的脸,第一次感觉嫉妒像泄洪一样凶猛,“那你喜欢上谁了,我弟弟,徐易安吗?”
这个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答案。
林有麦换了个姿势,用胳膊勾住他,俩人头贴着头。
徐昱之回过神,“那怎么办,进组后要天天看着我了。”
“徐昱之,比起这个,还是先想办法控制一下它吧。”
俩人松手,各看了对方一眼,林有麦笑着戳他心脏的位置,唇语道:“太大声了。”
准备换下一套衣服。
第二套是职业装,林有麦从高马尾变成了低马尾,抹上红唇,西服搭着一字裙,踩着高跟上场。
剧里的周南星长大后变成了一位雷厉风行的刑事律师。
徐昱之穿着法官袍子,配上刚正不阿的表情来到她面前,林有麦忍不住笑了。
外人看起来不错的扮相在她眼里很滑稽。
徐昱之更适合扮演坐在法庭中央的人。
两个人背靠背拍了几组。
“来,来几个sexy一点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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