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文是我开,要想从此过,前章补起来。
清晨五点半,秦春晓起来刷牙洗脸,接着就是热身,比如跳绳五百下、绕房屋跑几圈。
等身体活动开来,他就翻出哑铃,秦春晓有两对哑铃,一对是单个哑铃8公斤,合计16公斤,另一对重一些,15公斤一个,加起来30公斤。
他习惯先提着那对8公斤的哑铃做敏捷梯训练。
当崭新的白鞋在敏捷梯的格子里急促的掠过,清晨起来上兴趣班的邻家小孩都好奇的看着他。
大概在他们眼里,这个每天早上蹦来跳去的哥哥是个怪人。
“他的眼睛是蓝的。”
“嘘,那是外国人。”
“走吧,我们不要打扰他。”
秦春晓停下,回头对他们一笑,开口就是g市风味浓郁的广普:“小朋友,我是中国人。”
“哇!”
孩子们尖叫着跑了。
秦春晓莫名其妙,只能挠头:“唉,老了,完全搞不懂一零后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了。”
接着是举起两个15公斤的哑铃做推举,推举是强化肩部手臂肌肉的有效办法,不管是接球、传球、扣球、发球,这些肌肉都会用得上。
秦春晓有预感,强力的省队看不上他这种矮个子,只有弱队才会收他,可是就南方省队那种缺乏强力主攻的情况,除非他想自己所处的队伍在国内联赛里持续扑街,不然还是跑不了又被拉去打主攻的命。
问题在于国家队选人时也不看弱队,所以就算强力球员单核率队闯大赛被戏称为“老牛拉火车”
、“单人拖火箭”
一样的苦差事,他也得再来一回。
那就练起来呗,队伍需要啥他就是啥,力量是主攻和自由人都需要增强的属性,只要他还是运动员,这些训练就不会成无用功。
做完推举,秦春晓抱着一个15公斤的哑铃,走到楼梯处做单腿负重深蹲。
秦春风端着漱口杯,懒懒散散走过来,含含糊糊的问:“深蹲不都是两条腿站着吗?你一只脚在楼梯上这么整,看起来单腿站立的火烈鸟似的,你这样不会摔吗?”
秦春晓:“不会,我平衡能力很好的。”
不要小看他的核心肌群,它们都很给力的。
如果负重超过25公斤,以他没到巅峰期的体质,的确有摔的风险,15公斤就真无所谓了,而且过度负重可能影响长个,秦春晓暂时也不会做大重量练习。
单腿深蹲不仅能练臀腿肌肉,还能练到髂腰肌,不仅能提高跳跃能力,起跳前的启动速度也会提升,也就是更快的起跳扣杀,不给对手反应的时间。
这个动作还能加强脚踝力量和身体平衡,进而减少运动受伤的概率,是个超级累人但练起来划算的动作。
这时腿肌开始发酸,秦春晓跑步进入隔壁的新小区,随便进了一个单元,开始单腿跳楼梯,上一楼换一边腿,一共上了十楼,再坐电梯下来,十分方便。
练完上肢、下|肢,秦春晓还会到小区的老人健身娱乐设施旁,把一个15公斤的哑铃绑腰上,做负重引体向上,这就是练背了。
做完这些动作,少年掀起衣角擦汗,露出清晰的腹肌线条。
秦春风拿着个肉包子,在旁边一边吃一边看,秦春晓好心问了一句:“你要摸吗?”
为了保证敏捷,他不会把自己练成大块头,但肌肉手感不比那些大块肉差哦。
秦春风挥挥手:“算了,姐已经摸腻了。”
他们全家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辈开始就没谁做运动员,第一次看到秦春晓的肌肉时,大家还稀罕的摸了又摸,好几个月后才能保持平常心。
早在大家都以为健身达人们摸起来都硬邦邦的时候,秦春风就了解了肌肉在放松时是软的这一知识点。
秦春风:“对了,你现在多重?”
秦春晓回忆着早上上秤的结果:“655公斤吧,毕竟最近增肌,就算体脂降到比以前更低的水准,也不可能变得更轻了。”
秦春风:“有腹肌就可以了,我要有你这毅力,早该练出马甲线了。”
秦春晓哄姐姐:“你学习有毅力,我运动有毅力,咱俩只是天赋点得不一样,不代表你没毅力。”
在健身里有一个小知识,无氧有氧结合,控脂效率更高,所以秦春晓喜欢先练四十分钟的身体协调与力量,再出门跑一跑。
这个跑一跑等于10公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穿越时空竞技少年漫搜索关键字主角袁冼哲,黑子哲也┃配角奇迹的世代,城凛众人┃其它黑子的篮球同人,普通人的故事,樱花树下已经死过的人...
三年前,遭人陷害,修为尽丧,成为上门女婿,众人欺辱,亲人不屑,苏洛看尽世态炎凉。三年后,他重回巅峰,带着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修为回来了。破茧重生,一飞冲天。三年前,你不嫌弃我,护我三年,三年后,我护你一辈子。...
关于都市最强傻子五年前,大哥遭奸人所害,脑子变坏所拥有的一切东西都化为乌有,转瞬间从云端跌入谷底低谷时期,他毅然决然加入了一个名为琴朝的组织。五年后,大哥涅盘归来。一切敌人,都将为之颤抖!...
她玩笑似的开口我们结婚吧。结果,对面的男子却真的回应好,刚好户口本我正带着。于是,两个相见次数五个手指头数的过来的人,结婚了…☆☆☆顾念兮这一辈子最为悲惨的,便是被自己的好友给撬了墙角,拐走了自己的异地恋男友。看着打的如火如荼的他们,一个邪恶的念头出现在她的脑子里老娘一定会出现在你家的户口本上。既然当不了你老婆,那当你嫂嫂何妨?谈逸泽,城里头位高权重的爷,ampampgt他的生活,可谓是顺风顺水。只是,平顺的日子过多了,也会觉得腻味的。于是,当顾念兮这个有着利爪一样的女人向自己求婚的时候,他准备接下这个神圣的任务。说好的,我们的婚姻没有爱,所以,我们从来都是只做不爱。只是,为什么当看到她的身边,有着其他出色的男子频频献殷勤的时候,一向稳如泰山的他,开始按耐不住了呢?☆片段☆能抢走的,不叫爱人某高级咖啡厅里,对桌的女子歉意的抬头你恨我吗,念兮?我,为什么恨你?念兮浅笑抬眸。因为我抢了你的爱人!诡异女子的脸上带着愧疚,但内心却无比的骄傲。犹如斗胜的公鸡。不恨,能抢走的不叫爱人!顾念兮一句话,让本来嘴角挂起胜利笑容的女子,瞬间错愕…...
魇魔,由来自古,以人梦境为巢,以人灵魂为食。然,猎人魂者,人亦猎之!在猎魇的战场上,沈浩是一位怪咖,没有超凡智商和细密心智的他,是一个相信肌肉能胜过头脑,拳头可粉碎布局的莽汉。不过莽汉不一定代表莽撞。熊一般的霸道,蛇一般的冷静,虎一般的勇猛,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