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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她的这番苦心实在算是浪费在智障身上,叶枫自从搬到这里的时候,除了吃饭睡觉,很少有走出房间的时候。
叶枫把熟食放在桌子上,头一次没有回到房间,而是坐在沙发上,心中多少有些奇怪,头一回担心起来方竹筠的安危。
以前都是方竹筠先回到家中,洗菜做饭的,这次怎么会晚回来呢?抬头看了一下时间,不由有些担心,已经快六点半了,资料还有一大堆的,方竹筠就算经验老到,不知道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帮自己做完这个看似无限的项目?卫生间的房门突然响了一下,一个人影闪了出来,叶枫抬头望去,吓了一跳,因为只看到一个白花花的身影,竟然是没有穿衣服的。
“竹……”
叶枫叫了一声,那女人也跟着惊叫了一声,声音之尖锐,可以称得上震耳欲聋。
女人以着百米冠军的速度冲进了方竹筠的房间,叶枫以他飞行员的眼力,愣是没有看出来这人是谁,哦,其实这倒不是他眼力不行,而是发现这人身无寸缕的时候,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并没有借机盯着人家细看。
君子不欺暗室,这点他也多少知道一些,略微的有些尴尬,正在犹豫是否出去走一圈再回来,进而化解一下尴尬的气氛,方竹筠的房门一响,一个人已经带着扑面而来的香气走了过来。
叶枫不敢回头,生怕发现了方竹筠的怒气,会被挖去眼睛,一只手已经轻拍了他的肩头一下,“叶枫,回来的这么早?”
声音好像不像方竹筠的,叶枫心中奇怪,忍不住扭头望去,不由有些口吃地说道:“邓莎,怎么是你?”
第四十二节才子邓莎一身宽松的睡衣,却更显得身材的婀娜多姿,如果按照海岸那面的一个艺人说的,穿睡衣的应该算是有钱人的。
可是那个艺人因为历史和思想品德学的不好,所以意识没有上升到一个档次,真正的有钱人不穿衣服都是可以的,更不要说睡衣。
比如说纣如果在自己营造的酒池肉林里,他显然就不会穿着睡衣去和美人鸳鸯戏水的。
邓莎虽然穿着睡衣,不过却显然不是个有钱人,她属于伪劣假冒的有钱人,其实,她做足了功夫,就像那些明星花大力气包装自己,不停的制造绯闻,吸引名流巨子的眼光,只不过也是想找个有钱人嫁出去而已。
邓莎的名言是,钓金龟婿不可耻,钓不到才可耻;没钱吃饭不可耻,没钱买漂亮的衣服才可耻,依此类推,不一而足。
她的睡衣是粉红的,头发是淡红的,嘴唇是僵尸吃完死孩子的那种黯淡的紫红,这本来是一种极其不协调的搭配,但是穿到了她的身上,别人看到的第一眼的感觉,性感!
非常的性感!
现在性感的邓莎和叶枫近在咫尺,呼吸可闻,并没有什么被偷窥的愤怒,只是笑盈盈地问道:“叶枫,你希望刚才出来的是谁?”
叶枫咳嗽了一声,“我,我当然希望出来的是个小偷。”
邓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戳了一下叶枫的额头,“小叶,你这个人并非看起来那么呆板,其实如果你真的有钱的话,刚才我就算让你多看几眼也无妨的。”
叶枫吓了一跳,苦笑道:“那我实在有点遗憾,我什么都有,就是没钱。”
邓莎却是伸手摘下了叶枫的眼镜,这个动作多少有点挑逗的味道,叶枫刚犯下了错事,表现的比唐僧还柳下惠的,只是看着邓莎,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他倒真的不敢得罪这位大姐,这位大姐作风开放泼辣,只有别人想不到,没有什么她做不到,搞个不好,如果喊他强奸非礼性骚扰都是大有可能。
摘下叶枫眼睛后,邓莎打量了叶枫半天,叹了口气,“小叶,其实你人长得很不错,我最喜欢你这两道浓眉了,重重的,说不出的有个性,可是老娘我要是早认识你几年,还是个清纯无知的少女,崇拜酷哥和英雄的岁数,或者老娘我有钱,相当的有钱,当初你帮我打走了那个衰人陈明,我当晚以身相许也说不定。”
叶枫很是遗憾的样子,心中却很庆幸,“听到你这话,我也有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觉呀。”
“得,得,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没有看出来,你还是个才子。”
邓莎索性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几乎靠在了叶枫的身上。
“我最烦别人拽文了,可是小叶你说出来,可有点不同的味道,只不过你这种话还是对别人说的好,比如说竹筠,她肯定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我跟她说过了多少次,爱情就是面包,奶油,珠宝,钻石,没有别的,她总是说我说的不对,爱情是那种心动的感觉,屁个心动感觉,这个我以后得开导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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