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3章 逛街(第1页)

沈夺从更衣室里走出来,双手有些笨拙地理着黑色小外套的衣襟,她似乎有些不知道里面的衣领和外面的衣领应该怎么协调。

她有些茫然地抬头看向眼前的人。

秦烈天这个时候正好走进来。

让人惊艳到失语这种事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毕竟沈夺现在的这个身体只不过才十五岁而已。

秦烈天看到沈夺的打扮微微怔了一下。

经过长时间的磨练,加上她现在剑王的实力,她的身体已经日益坚韧,整个人与在洛城那时候相比,好似脱胎换骨一般。

皮肤晶莹剔透,黑色的长发因为刚刚换衣裳弄的有些凌乱,沈夺干脆任由直发披散下来。

柔顺的黑发在灵石的照耀下散发着蓝紫的光泽,长发一直垂落到肩下,发梢微微的卷曲。

沈夺现在这个身体估计也就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她一向扎着马尾,冷酷着小脸,透出一股凌厉的气势,加上她前世女武警的出生,不管是走路坐姿站姿,都是背脊挺直,一副不苟的样子。

现在猛然地把长发放下来,多了一份少女的婉约和柔美,反而让人移不开目光。

其实大陆各个国家流行的衣饰种类也很多,只不过这个世界的规则过于残酷,什么都要靠实力说话,这导致了大陆副业发展缓慢。

不管是幻师还是剑士,都时刻忙着提升自己的实力,对于外在的审美享受都淡化了。

所以一般在见到的许多幻师和剑士,都穿着轻便易于行动的幻师长袍。

像什么华贵的裙装和燕尾服也只能在皇家或者学院晚会等一些特殊的情况才能看到。

沈夺身上现在穿着的是一套简单柔美的深蓝色过膝连衣裙,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的短外套。

要不是确定这套衣服真的是带着防御的幻器,她怎么也不会穿到身上。

这种衣服穿起来还怎么打架?

这样的装扮让沈夺想起前世那些网游里背着重剑穿着裙装的女性剑师角色,完全就是网游策划满足消费者后的理想化设计,用在现实里根本行不通。

接待小姐走过来夸张的赞道:“哎呀,大人穿这套衣服真是好看。”

秦烈天也抱着双手笑着说道:“确实很合适。

小夺,买下来吧,这套衣服特别适合你。”

沈夺嘴角抽了抽,转身就重新进了更衣间,接待小姐尴尬地笑了笑,跟在后面殷勤的招呼,“大人要是不喜欢这个种类的,那试试这种吧!”

等到沈夺再次从更衣间出来,站在灵石前看到自己的形象后,脸色彻底变得阴沉起来。

粉色毛呢缀着花边的高腰长外套,黑色印着玫瑰暗纹的丝袜,同款的粉色山鹿皮半长的小靴子,柔顺的黑色长发上还被尽职的接待小姐别了一枚好看的红宝石发卡。

除去沈夺难看的脸色,站在众人眼前的简直就是一个精致的洋娃娃。

就连秦烈天也忍不住上上下下的打量她,显然是很“萌”

她这身打扮。

接待小姐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正笑眯眯的想要夸赞时,被沈夺黑沉的脸色吓到,一句话又憋回了肚子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公主嫁到+番外

公主嫁到+番外

欢脱甜文,1V1,篇幅不长,努力日更!内容标签甜文天作之合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长乐公主,林如初┃配角┃其它...

奸角+番外

奸角+番外

奸角作者尘夜关键字柳恒澈 周远志 娱乐圈年下美攻丑受,娱乐圈文,一个过气偶像明星和一个群众演员的故事color奸角上柳恒澈这辈子都披着完美的表象在做事,从曾经的一线男主角到现在半紫不红的过气演员,花费整整六年却几乎可说一事无成,可就像着了魔一般,无法从这个圈子抽身出去。一次拍片让他认识了周远志,那是个个性平凡长相反派的男人,却让柳恒澈见识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演技──绝绝对对让人印象深刻的反派人物!一个看着是...

大丧失

大丧失

萌妹迪奥,我喜欢你!迪奥我不是人。萌妹这有什么,我也不是人。时光飞跃,迪奥站在巅峰之顶眺望四周,稍许他袄然回首,顿悟一生所做。高举双臂站于巅峰之上高喊。为什么,喜欢我的妹子。都不是人!不是人是人人这是肥音你懂吗?...

现代小阎王+番外

现代小阎王+番外

新文,异世之万妖之主打工记,和这篇一样同为灵异文,喜欢的收藏一下楚睿姌帝都楚家弃子,死于出租屋内,死后无人问津,在天际间飘荡,在此期间被阎王令碰瓷,阎王令让他复活,但代价是当地府主人。他贸然同意,死而复生,就此在阳世间开启了,阎王之旅。白天开拓商业帝国,晚上判决世间百态。薄封疏,薄家家主,为人冷淡,做事规规矩矩家里以至于都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某一天,一家人不小心碰见薄封疏和楚家弃子卿卿我我,他们惊讶的眼珠子都能掉出来。世人都知楚家亲自抛弃了荣耀,却不知这荣耀万人瞩目。当阎王遇见科学,会发生什么样对我物理碰撞标签现代小阎王,牧童年,爽文,金手指,主受,打脸...

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

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

关于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他本是金牌替身,意外死亡后穿越到火影世界,他变成了她,还被迫绑定白月光替身系统。什么他是卡卡西他妈?哒咩!...

酒与北戴河+番外

酒与北戴河+番外

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