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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珩一开始的确没有太理解程宥宁的意思,但现在他完全懂了。
初春的纽约温度适宜,风和日丽,夜景也尤为瑰丽明澈,程宥宁带着他出来散步,还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
他们沿着街道走过去,广场上还十分热闹,有乐队演奏,劲歌热舞,还有各种形式的行为艺术表演,清波荡漾,霓虹斑驳,水光丝丝缕缕,纠缠交叠。
“大叔,你知道么?虽然我来美国四年,但是很少这样悠闲地在街角巷尾漫无目的地闲逛,”
她穿着薄毛衣,牛仔裤,头发都束起来,一派清新自然,“不过芝加哥的广场经常去,给别人画肖像画。”
她握着陆珩的手,十指紧扣。
这个世界你从不知道会和谁发生怎样的故事,就像四年前,当她离开A市的时候也从没想过还能和另外一个人如此牵手。
她在美国的四年,她和陆珩也曾这么近又那么远。
所以缘分,有时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陆珩拉着她的手,把她箍在怀里。
“我可没有抱怨的意思,其实一点也不苦,我反而觉得是挺美好的回忆。”
程宥宁抬起头解释。
她感谢那段时光,感谢忙碌,感谢困苦,感谢她能有机会去证明自己。
陆珩点点头。
程宥宁站在栏杆上,看着桥下泛着光泽的水流,突然把手做喇叭状,大喊了一声:“啊——”
真舒服!
她回头看陆珩,抬了抬下巴:“要不要试试?”
陆珩没动,她想也是!
“陆珩,我喜欢你!”
她又喊了一嗓子。
周围人投来奇异的目光,影响社会治安了,程宥宁跳下来,拍了拍手,低头说:“是不是特丢人?”
“嗯。”
陆珩淡淡答了一句。
成熟男人一点都不好!
程宥宁撇撇嘴。
“但是,感觉不错。”
陆珩揉了一下她的头发,拉着她继续走,程宥宁低低地笑了笑。
“大叔,我们去溜冰吧!”
她紧跑了两步,旁边有一个溜冰场。
真是想什么是什么!
溜冰的年轻人居多,特别是十多岁的孩子,一个比一个技术好。
程宥宁小时候也玩儿,程明远给她请教练,但是是以不让她摔倒为前提的,所以学来学去也就是勉勉强强会滑,后来她也就懒得玩儿了。
陆珩在外面看着她,没有进去,程宥宁适应了一会儿,毕竟太久也没玩儿过了,毕竟小John都比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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