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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郑文才没起来,他那几个儿子被带到了户部谈生意。
郑家在草原做的是布匹生意,丝绸那种上好的他们搭不上线儿,拿货价太高,所以郑家与草原做的就是普通棉布的生意。
今日,风飞扬看着面前簸箕里肥滚滚圆润的蚕宝宝脸色唰白,这东西有人觉得可爱,有人觉得可口,风董觉得有些吓人。
这是农学院那群玩家新研究出来的喂养蚕的法子,把蚕宝宝养的白白胖胖,每天酷爱吐丝。
弄的织布那些绣娘们每天加班加点儿,好的是赚的也多,加班费不少给。
“给风大人见安。”
郑文才几个儿子被教的很好,都是老老实实做人那种类型的,为首的是老大,已经开始慢慢接手家里的生意,即使有几个叔叔在一旁作梗,他也能将郑家维持原样,是个守城的好苗子。
风飞扬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下。
“郑少爷觉得我大燕的蚕养的如何?”
郑少爷一进屋就看上簸箕里的蛄蛹蛄蛹的蚕了,他喉结微动,双眼不错珠的盯着,比见着美人儿都开心。
“好!
太好了!”
“这种蚕,我只在南渊吴家家里见到过!”
南渊吴家扎根北国,执掌丝绸、茶叶、还有上好精粮。
“这蚕丝已经被做成丝绸了,您再看看。”
风飞扬手上的白色丝绸顺滑无比,在光线下有些光芒闪烁,好像珍珠连成了一片。
郑少爷捧着丝绸,手都在发抖。
北国路远,吴家不肯把丝绸的价格降下来,这才导致他们郑家在草原的生意被抢去了一半。
若是大燕愿意把丝绸卖给吴家……这运输节省了几倍都不止。
郑少爷抬眸,看着风飞扬,眼里都是期盼:“大人,这…我郑家有幸得大燕庇护,请大人怜惜!”
郑家人搬过来了,但草原的生意不能放下。
风飞扬勾起嘴唇,这种朴实无华的商战最好了。
她点点头,宫婢鱼贯而出,拿出好几匹丝绸递给郑少爷:“这都是我们大燕绣娘染得上好布料,颜色也新颖,你拿回去给郑家女眷做些衣服。”
“郑家既然已经在我大燕安营扎寨,我们自然不会亏了你们,但郑少爷,您得给我说实话,南渊吴家,一匹丝绸给你们最低是什么价?”
“一匹丝绸,半两金。”
没为啥,人家是垄断的。
普通的丝绸别的地方也能做,但养出上好蚕的法子只有南渊吴家才有。
蚕好,丝绸就好。
真黑啊,风飞扬挑眉。
“我大燕给你五匹丝绸一两金,但是你要每年至少卖出去一百万匹,能不能做的到。”
风险外包,这样风险郑家独自承受。
若草原吃不下他的一百万匹,自然会去找别的地方。
郑少爷愣了一瞬,如此,每年郑家光在丝绸上的支出就有二十万两黄金。
不是白银,而是黄金。
风飞扬看出他的犹豫,没逼他:“不急,郑少爷回去跟家里商量商量再议,大燕给郑家女眷的备礼不止这些。”
郑家大少爷去的是户部。
而二少爷去的是兵部,郑家在草原上能立足的第二个要素就是他。
郑家每一代都有一子,力大无穷。
有他跟着商队,没有匈奴敢动郑家的车马一丝一毫。
这不,郑二少爷正跟亲爹置气呢。
你说你来就来,我当儿子的不拦着你,你非要带我来干啥?
我辛辛苦苦练得兵,现在头儿走了,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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