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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盖头底下,是一双比霜雪还要冷漠无情的眼。
紧接着,胸口剧痛,一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心口,没入三分,伤处登时血流如注,将大红的喜袍又染深了几分。
李璟珩低头看了看,再抬起头来,乌白分明的眼睛瞪的有些大,让宋青雨想起了南书房里那个笑的有些邪气又对他倾心相待的孩童。
他颤抖着收回手,说道。
“你我已经陌路。
李璟珩,这一刀,是我还你的。”
听最甜的歌,写最虐的刀~ 写完这一章的时候在听fallout,是一首甜虐交织的歌。
隙中驹 自那场兵荒马乱的婚宴过去,已三日有余。
洞房花烛夜,该是人生合乐之时,雍王却生受了一刀。
那刀刺的凶险,正中心口,李璟珩又为了吉服美观,没穿厚重碍事的金甲,只薄薄几层衣料遮挡,压根不济事,致使那刀刺的又深又重,是奔着夺命去的。
幸亏他早年在北疆摸爬滚打练出一副好体魄,硬撑着不死,宫里的御医针灸汤药施了个遍,才把他这条命从鬼门关给捞了回来。
据雍王府的门人说,此番行刺的不是别人,正是李璟珩千呵百护着未曾露于人前的雍王妃。
彼时情状危急万分,李璟珩倒在血泊里,姗姗来迟的下人吓了个魂飞魄散,抬人的抬人,传太医的传太医,乱成了一锅粥,却愣是没一个人想起来去找下落不明的雍王妃。
还是孙管事来看了一遭,瞥眼见窗牗大开,料定宋青雨是行刺后潜窗逃了,便沉声拨人去追。
没想到李璟珩一丝理智尚存,叫住孙管事,喉中咳出两口血,轻弱道:“别,别去,让他走,不要,不要惊了他。”
孙管事遂作罢,却还是留了个心眼子,唤来一个暗卫去跟着。
想来他手无缚鸡之力,也跑不远。
三日之后,李璟珩总算醒转。
他睁眼,其一,宋氏及其后人终世不得再入朝为官,其二,北疆兵权不可说还就还,其三…”
他盯着李璟珩,缓缓道:“其三,若是有朝一日你要引咎自辞,这条命,也不必再要,你这个人,生是李家皇室,死,也要还于宗庙。”
另一头,宋青雨却是逍遥自在。
他自知既已犯了行刺的滔天大罪,也没必要再遮遮掩掩,竟连人皮面具也不戴了,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大不了就是给人抓回去,要杀要剐都无所谓,反正他刺出那一刀的时候就没想能活着走出雍王府。
只是一路畅通无阻地出了城门,拐上大道,既没遇上城防盘问,后头也不见追兵,倒是暗暗吃了一惊。
有时官道上飞驰过一列军骑,扬起尘土,他都要张望许久,疑心是不是李璟珩贼心不死,又派人追了上来。
一径走了几日,风平浪静,与上京城也相去甚远,宋青雨渐渐放下心来,也有了赏玩的兴致。
他此行一路南下,要回秣陵,沿路春花渐开,绿杨垂堤,古桥细水,游人如织,端的是一派繁盛热闹的好景,便慢了步子,走走看看,道听途说来许多从前困居雍王府中时没听过的事情。
如今国阜民安,四海升平,当今天子虽来路不正,但撇开出身,倒也还算是一位勤政爱民的明君。
宋青雨戴着从路旁小摊买来的幕篱,细细打听着,才发觉民间对李璟琮倒是颂声一片,便忍不住摇头感慨,从前总以为这人看着吊儿郎当没个正形,当了皇帝想必也是个半吊子,撑不了多久,不过如今看来,倒是他以貌取人了。
不过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得是他刺李璟珩的那一刀。
他前脚刚出上京,后脚就被编成了话本子纷纷扬扬地撒在各地酒肆茶馆,抢手又卖座,只要说这一折,那必定是座无虚席,不光吃茶吃酒的,不吃茶不吃酒的也得来凑一凑热闹,倒是把管店的掌柜喜的合不拢嘴。
虽然内容…千奇百怪吧。
宋青雨去听过一嘴,那说书的把他描绘成了个色若晓柳心似蛇蝎的恶妇,与李璟珩成亲是蓄谋已久,只为觊觎他怀里那几颗夜明珠,又把后者说成是个一往情深的情种,便是让他忘恩负义地捅了个对穿,依然痴心不改… 宋青雨听的脑仁儿疼,索性要了壶村醪,远离人群,坐在窗边专心喝酒。
少时,几人上了酒肆二楼。
宋青雨起先没注意,还是其中一人坐在他面前,翘起了腿,他才叼着酒杯回头,怔了一怔。
“子礼,别来无恙。”
来人脸上是遮不住的征途疲惫,他对他笑了一笑,“这么久没见,还要请我吃一杯酒么?淡的就行,这回可别再用荞麦茶唬我了。”
“郑阳…”
他看着眼前人的脸,涩声道,“你不是在北疆么?怎么会来这里。”
述职的时候早过了,尤其是边防重将,更不能擅离职守,否则是大罪。
郑阳低着头给自己斟了杯酒,又让店家上了一盘花生米,自个儿用手捏着吃。
他身上盔甲未卸,整个人都散着股冷冽如刀锋般的锐气,他侧目听了会儿隔间的说书,笑道:“你那一刀我也有所耳闻,别说是王爷了,便是我也想不到。
好有骨气。”
宋青雨道:“我不这样做,他未必死心。”
不明不白地纠缠了这么些年,他也累了,与其让李璟珩揪着这笔糊涂账不放,倒不如他亲手了结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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