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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昆仑之士
同方书身份尊贵,是西域五公主,西域人尊称安归公主,是西域派来大魏交流文化的使者。
皇帝见她见多识广,会识文断字,便让她当皇子的老师,还赐姓为同。
同字,意为大魏和西域同为一体,愿永结万世之好。
私底下,侍女们尊称她大同公主。
萧权的诗只有前半段: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此诗来自黄庭坚,黄庭坚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与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
,黄庭坚便是其中一宗。
此诗写诗人思念远方友人,想联络他们,却奈何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书信不能达。
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
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公主一读,联想到自身在异乡也是这般孤独,不由潸然泪下,于是才请萧权进来叙话。
萧权过往诗词豪迈激昂,却没想到他亦锦心绣口,做出此等令人能同声相应的诗句。
必然是因为他感同身受,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
她心内微微一动,顿觉她与萧权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人独在异乡为异客,她更应该相互帮衬一下才是,她催促道:“速速去查萧解元到底遇到何事,不许有错漏。”
为了一盆辣椒,萧权不得不拿同方书的思乡心赌一把。
他自然不知道一首诗,竟然让公主暗暗落了泪。
他兴匆匆地出了知义堂,此时一群文人正围着魏慕白指指点点,上下打量,十分厌恶。
“这种人怎么来这里了?”
“喂!
这可是文人士子才能来的地方,你来了也不怕脏了这里的地!”
“看看他这个没出息的样儿,世上竟让这样的低贱之相!”
“哈哈!
必然他老母是低贱之人,才会生出这样这样的根!”
文人才女们恶毒的嘴,萧权早就领教过,只是魏慕白本来就腼腆,被人这般奚落,脸色涨得通红,退到了角落里。
可那些人还是不放过他,像对待一个畜生一样,用尽污秽的语言嘲讽魏慕白,恨不得把他衣服都剥下来,然后当街示众!
无冤无仇,这些人的言语却这般歹毒!
“放肆!”
萧权一喝,吓得那群人一愣。
来知义堂的人皆见识过萧权的厉害,其诗有力拔山河的气势,人也有蹈锋饮血之志,他看似书生,却极具将门之风。
“见过萧解元。”
众人纷纷行礼,见他如此愤慨,众人有些困惑。
“过来。”
萧权让魏慕白站在他身后,可他却装作不认识萧权一般,低下头离远了几步,生怕给萧权丢脸。
萧权眉头一皱,喝道:“过来!”
众人一惊,其中一个手执纸扇的书生出头,站了出来:“萧解元竟认识他?”
那鄙夷之色,仿佛看到了秽物一般。
“他是我护卫,与你何干?”
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噫嘘声,书生瞳孔不亚于地震般震惊:“萧解元竟养了昆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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