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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此意。”
福兰清楚佩姬能找出一堆说辞,来掩饰自己接触到绑匪,并受到胁迫的事儿,他走过去,对大小姐耳语,“想必殿下需要很长时间,我先行告退。”
“随便,我一贯对猴子们的聚会没兴趣,看来你的癖好和我相近。”
佩姬不以为然。
福兰很快离开了沙龙,当马车朝别墅驶去时,半路上,他喊住了车夫,“我随便在城里走走,你不必要跟来。”
“尊命,爵爷。”
他漫无目的地在繁华大街上闲逛了一阵子,确定没引起旁人注意后,朝金鹅酒馆赶去。
和卓尔法一样,他看到了那块告示牌子,于是用同样地方法,进入了宅楼内部。
在谁也没预料到的情况下,两个冤家对头聚到了一起。
福兰站在黑暗里,借着窗户缝隙透进来的路灯昏光,巡视着这家酒馆熟悉的格局,目光里混杂着一丝异常。
屋里静悄悄的,十分安宁。
数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此生最爱的女人。
第一眼看见那位如只俏皮小猫的姑娘时。
他就觉得在每日阅读法学著作,钻研律文案例的单调生活中,涌进来一股新地活力。
他想亲吻那位大胡子的马摩尔克商人,将交货的地点选择在了这儿。
从那天开始,他像上班似地,每天黄昏时,来酒馆报道,喝杯啤酒。
来点小菜,消磨到打样。
没过多久,所有常客都猜到了这个小伙子的心思。
费都下层阶级的人们也许有着诸多粗俗无礼的毛病,但他们无疑是善良和纯朴的。
“她叫安玫,就住在附近。”
“那是个好姑娘,比谁都吃苦,如果不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她也不会为了钱来干这行当。”
几天工夫下来,福兰弄清楚了她所有地事。
但安玫很少理他,也没个好表情。
只有在福兰点餐时才过来冷淡地交谈几句。
有一次。
他在法庭忙碌到晚上八点,把所有文书都整理好后,才拖着疲倦的身子朝酒馆赶去。
刚进门,就听到了争吵声。
“滚开,我不想做你的生意。”
他看到安玫怒气冲冲地吼着,一个,生面孔,水手打扮的壮汉正紧紧拽住她的胳膊,姑娘用指尖掐,用鞋后跟踩对方的脚背,但怎么也摆脱不开。
“我给钱,你就得干。”
汉子显然是有些醉了,借酒装疯。
老板在一旁解劝。
想找巡警来,又怕给自己店里惹来麻烦。
“拜托,我这里不是娼馆,只是替有需要的客人提供小房间,如果姑娘们不愿意,你不能强来。”
“我可不管。”
水手喷着酒气。
姑娘望见了福兰,突然赌气似地停止了挣扎,“五十块我就和你上楼去。”
她故意大声喊道。
水手朝吧台扔过去一叠票子,“差不多有七十块了。
多的不用找。”
当汉子以为得手时,有人在他背后说道,“先生,请停下,我刚遇到了麻烦。”
水手不认识福兰,不耐烦地嚷嚷,“麻烦?我又不是警察。”
“但我的麻烦只有你才能解决。”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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