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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爹遇到了谁?”
岳肇急切的问道。
“尚书省掌印,尚书令大人的长子,连亨;连亨身高八尺,体格健硕,样貌也十分具有男子气慨;爹在文试闭幕时,宣布文试十甲的时候见过他;那时候,爹站在百名中举考生之中,毫不起眼,而他却是文试十甲中的三甲;不是爹的本领不如他,而是爹的背景不如他;文试十甲中的十人,清一色的官宦富贾之后;排在他前头的还有太师和中书令大人的长子,而在他后面的则都是一些达官显赫的子嗣;如爹这般没有背景的,就只有站在人群中做配角看着他们发光而已。”
岳林恨恨的说道。
“太不公平了,既然如此,爹为何还要肇儿去考这鸟试;如此不公,肇儿不想去考了。”
岳肇皱着眉头,不懈的说道。
“糊涂,你若不去考;还跟爹一样一辈子在山里做一村夫吗?若是连这点不公都忍受不了,还配做大丈夫吗?古语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丈夫当能屈能伸,忍一时而利长久;若是像你此般说,爹被诬告,白白蹲了十二年的冤狱,就该豁出命去,与他一命相博;若是如此,可还有你的今天?爹到现在还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你!
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你的身上,把一切的愿望都付诸在了对你的辛勤教育上,你尽然如此不争气,说出这般丧气话来,你是要让爹心寒死吗?”
岳林怒斥道。
岳肇低下头去,眉头紧皱,心里面虽然很不愿意参加这样的考试,却又不能辜负父亲的一片良苦用心;岳肇不情愿的说道:“肇儿知错了,肇儿要功成,要有利害的本领只有参加考试,为了不丢爹娘的脸,肇儿一定会用心去考的。”
说完岳肇抬起头来,用坚毅的眼光看着岳林,问道:“爹,告诉肇儿,您怎么会蹲了十二年的冤狱,你跟尚书令的长子连亨交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说这话的时候,岳肇心里想的却是无论如何都要让害他父亲岳林的人付出血的代价。
“爹在知道下一擂的对手是他后,心里虽然有点打鼓,却也还算镇定;对方毕竟是尚书令的公子,从小必然有名师辅导;虽然是官宦名流子弟,定然是空有其表而已;爹没有轻敌,因为现在已经是复试,淘汰机制的塞规,如果输了就没有机会了。
那一日,爹上擂与其刚一交手,便被其出手狠毒凶辣给惊住了;没想到尚书令的公子出手居然如此不留力道,全是欲致我于死地的打击;好在爹在格挡躲闪间没有被其击中,反而在几招的趁势反击中得了手,将其击退;初战没有得利反被击退,连亨有点恼怒;爹本想,他刚才一轮进攻如此迅猛,也该调整一下,换攻为守了吧;当爹正欲转守为攻时,这连亨却抢先了一步,以更加凶猛的攻势向爹扑来;在一阵对抗搏击中,爹抓住了机会,格挡住他的攻击后,反手一擒,纵身一跃,窜至其身后,想着就借这机会一招结束了这次比赛;正当爹窜至其身后,另一只手已经握拳出击,正要击打在他的后背脊柱时,却突然被一股莫名的气劲给弹开了;这不是一般的气劲,这是血系武术中的血灵之力;他犯规了,他应该被出局;爹被弹飞后,躺在地上环顾四周的监考官们,居然没有一个出声;爹起身朝附近的监考官喊话,可是没人理爹;爹又朝监考台上的主考官喊话,可是也没人理睬;他们是没看到吗?不!
尚书令的长子参赛,他们不敢不看!
这时爹才想明白,他们是不会管的,也不敢管,因为爹的对手是尚书令的长子,连亨。”
岳林叙说道,其间跟随着他记忆的起伏,情绪也不停地起落。
岳肇听到这里,不禁恨恨的骂道:“可恶,好无赖的连亨,居然敢违反规定使用血系武术;一群贪官污吏,居然没有一个前去制止,好黑暗的官场。”
岳林接过话音,继续讲述道:“不等爹多想,连亨恼羞成怒的脸已经更近了;萦绕在其周身的红色血灵把一切都表现的如此清楚,连亨已经没有什么要顾忌的了,他现在想的只是把我这个让其颜面扫地的人给打死。
只是片刻,爹又和他对抗上了,我与他以臂相抗,互不让分毫;可对方毕竟是在使用血系武术,驱动血灵的力量,爹的凡体肉力又怎会是对手;不消一会儿,爹便被其的一声怒喝给震了飞,坠倒在地;可连亨没有收手,他继续朝倒在地上的爹袭来,杀气没有因为他占了上风而消退,反而更强了;在被其一顿狂打暴轰之后,爹已经快不行了,伤势已经重到了无力抵抗。”
岳肇听得很入神,急切的说道:“爹也快用血系武术啊,或者用仙术,爹不是也会吗?”
“傻孩子,爹是会,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他可以用,可爹能用吗?爹没有做尚书令的父亲,也没有做富贾名流的父亲,爹的父亲只是个大山里的泥瓦匠;如果爹用了仙术或是血系武术,结果会怎么样?不过,虽然爹现在如此想,可那时的爹并有顾虑那么多;爹只知道在这样下去爹会死,而且在场的监考官和主考官也没有丝毫要阻止连亨杀了我的意思,爹没别的选择,只有搏命一试!
爹首先用的是血系武术,因为血系武术的灵力聚集要快于仙术,在这危机的时刻,只有快才能救爹;爹驱动体内血液中含有的血灵,驱使爹的身体快速制造更多的血液来聚集血灵,当血灵聚集,爹的周身被血灵萦绕,并自主的将正在攻击爹的连亨给狠狠的击飞了出去;看到这一幕,连亨一阵惊愕,满脑子都在奇怪着我怎么也会血系武术;然而,惊愕归惊愕,奇怪归奇怪,他并没有打消要杀死我的意愿,因为他在与我对阵之前就了解过我的背景,他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山里人,杀了我,不会有任何人敢去找他的麻烦,包括刑部!”
岳林叙说着。
他拿起了水杯喝了口茶接着说道:“爹也不是这么容易就能被杀死的,带着伤痛拼死了,爹也不能放弃,回想远在江南郡的你爷爷奶奶,回想乡亲父老,回想这大山里的一竹一木,爹绝对不能就这样输了!
就这样,爹和连亨用血系武术在擂台上厮杀着;爹和他都用尽了全力,出的也都是杀招,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果只可能是一死一伤,活下来的也会身受重伤;在一段狠斗之后,爹发现,连亨一直在用的只是血系武术;爹猜想这个尚书令的公子哥应该是读书不会读的,所以他只会血系武术;因为想要修习仙术,是需要比较高的领悟力和思绪集中力的,而血系武术则更多的是靠身体素质;很快的,爹的一个举动便验证了爹的猜想,当爹与连亨对战胶着之际,爹开始吸收了自然界的灵力,并为己用,这就是仙术;当爹以仙术与其对抗之后,连亨却并没有一同使用仙术;爹觉得胜数已经在手,爹将吸收的自然界灵力与自身血灵相融相通,使自身的灵力更加的强大;小小几个回合之后,连亨便已经呈现出了疲惫之态,想必是其体内过度使用了血灵,已经超出了他现有的造血能力;爹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对付这样的对手,爹胜券在握;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连亨在自知无法力敌我之后,居然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软剑,该剑通体血红色,剑柄至剑身修长而利,鲜艳的红光以烟雾的形态萦绕在剑身,这是一把灵兵!
爹在中书大人府中书库里的灵兵鉴赏中有看到过,此剑名曰凤篆,据说是上古时期,一铸剑名匠见一血凤受伤后躲藏于一山石下,长久之后,血凤伤愈离去,而其所栖之石却因血凤之血的长期滋润,从而化成一块通体散发红色光芒的灵石;后该铸剑名匠将此石运回,足足煅烧三百日,未见此石有丝毫变化;在苦苦寻找锻造之法无果后,郁郁终日;后经一老者点化,将自身血液源源不断的注入熔炉之后,该石终被锻造成现在的凤篆灵剑,而那铸剑名匠却因失血过多,而不久人世。”
“凤篆剑?灵兵?爹你怎么从来都没告诉过我这些?”
岳肇问道。
“因为时机还没到,现在你即将要前往参加文武试,再不告诉你,就没有机会了。”
岳林答道。
岳肇点了点头,岳林接着说道:“凤篆剑是修习血系武术之人所一直追求的神兵利器,有了凤篆剑,便是有了源源不断的血灵源泉;不但如此,若是被此剑击伤,就算是极短的时间,被击伤之人的血灵也会被吸走许多;不但如此,只要是被此剑所伤,哪怕是一点点很小的伤口,该剑也能将你的血灵封住,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也足够对手来取你的命。
而这些只是凤篆剑为人所知的厉害之处中的一二而已,除了每件灵兵都具有的提升持剑之人灵力外,还有许多方面,是为人所不知的。
那本灵兵赏鉴一书中,在介绍此兵器时,最后留了这样一段话,‘永远带着警惕的心去对付持有此剑的人,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在关键的时候,它能展现出什么样的,出人意料的力量,不论如何,这力量足以让七介仙体或是同等的血系瞬间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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