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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熵听言眼睛一眨,抿唇不答。
她是不愿意让李莫愁知道自己险些被骗的事情,小姑娘觉得丢。
李莫愁急了,“熵儿!”
“还提那些作甚!”
龙熵顾左右而言它,“不是已经帮教训他了?”
“……”
李莫愁黑了脸,“不该一时心软,留了他性命。”
龙熵闻言看了李莫愁一眼,“还是少杀些的好。”
李莫愁未料到龙熵突出此言,心里一紧,犹豫道,“熵儿……讨厌吗?”
略作思忖,龙熵蹙眉道,“过去常跟说,生命宝贵,要多爱惜命。
既是如此,少杀些,岂不正是为了爱惜别性命吗?”
李莫愁闻言却恍如当头棒喝。
她早已经将这些曾经记心里教给龙熵的东西,抛诸九霄云外去了!
那平平无奇的二十多年的教育,远比不上一次又一次生死关头面对杀与不杀时带来的冲击大。
李莫愁当真是觉得,自从从那奴隶场里出来之后,杀于自己而言,再不是什么难事。
她无动于衷的看着一个又一个陌生死自己手里,如果刚开始还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安,但是后来,却是真的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了。
心的麻木不仁才是最可怕的,李莫愁的骨血里渗进了骁勇善战的蒙古战队嗜血残杀的凶狠,她根本就已经忘记这些曾经自己铭刻心的经由二十多载文教育得来的东西了!
她被血腥同化了,因为她曾那么近的贴近过血腥,那么无可选择地手染了血腥。
她早就变了。
如果今天龙熵不突然说这话,李莫愁可还记得曾经的自己长什么样?
岁月是把杀猪刀,把李莫愁刻画的面目全非。
龙熵继续道,“倒不是讨厌,有些恶徒倒真是该杀,只是常说,恶自有恶磨,若非不得已还是留性命的好。
后来想想,说的对,就像说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若是他们能改过自新重做好,不也是一宗妙事?而且,不是说,凡事不可做尽,水满则溢过犹不及吗?给留条后路,总归不是什么坏事。”
李莫愁静静听着,心中百味陈杂。
忘了!
她早就全忘了!
出了活死墓,进入那混沌世,跻身于充满杀戮和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别都视命如草芥,稍有不合意便大打出手刀剑相向,夺性命更是不话下。
她被群体影响了,浸染了,也杀杀的顺手了。
什么恻隐之心,什么留后路,她早就全忘了!
没错,她李莫愁的确是“魔女”
,别并没有说错。
她双手已经沾满血腥。
不管是为了什么,自保也好,杀红眼也好,甚至是麻木冷漠都好,总之,她的确和那些江湖中并无区别,她不珍惜命,她可以轻易地夺性命。
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她还嗤笑过,认为自己无论如何不会视命如草芥,更不会杀。
可是现而今呢?
她不仅杀了,还丝毫不觉得自己是错的。
若没有龙熵,她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
这么沉静冷然的女子身旁,贪恋着龙熵身上那股净化心让安宁的力量,李莫愁才能不躁动,不被外界干扰。
活死墓。
李莫愁这一刻才觉得,这里不是墓,而是净土。
龙熵是这块净土的主,拥有使沉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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