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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娘用力点点头,“哥哥,你一定要保重啊。”
李元庆一笑,“会的。
等我回来娶你。”
这时,商老六已经和刘春花、丫头告别完了,擦干了眼泪,来到了李元庆身边。
李元庆一笑,对不远处的顺子道:“顺子,去跟你姐告个别吧。”
顺子点点头,“哥,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仿似生怕李元庆丢下他不管。
离别总是令人伤感,但新的征程,却又让人充满了期待。
商老六已经提前买了三匹好马,又准备了不少干粮,三人在黄昏出城,直奔西平堡而去。
西平堡位于广宁城东南方向,距离沙岭,非常之近,现在辽中、辽南失守,西平堡虽然不像沙岭一样,成为明军的前沿阵地,但却是重要的物资中转地。
李元庆之所以没有直接回毛文龙的营地,而是先去西平堡,主要是陈继盛现在可能还在西平堡,有些事情,李元庆也需要提前跟陈继盛打个招呼,顺便简单汇报一下自己的行程。
人与人之间,就算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弟,但如果天各一方,不常交流,时间长了,也会变成陌路人。
细节决定成败。
在这方面,尤其是在李元庆此时本身实力并不强大的时候,人脉关系,就成了关键,对于此,李元庆可不敢有半分大意。
一天之后,三人抵达西平堡,果然,陈继盛还没有离开。
这主要是,陈继盛在西平堡的‘化缘’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支持,不是很顺利。
他虽然有几个旧友在西平堡内位置不低,只可惜,物是人非,没有银子,别人自然不会给他太多好处,虽然也不会拒绝他的面子,但却像是打发叫花子一般,让陈继盛异常尴尬。
李元庆得知这些情况,没有半点犹豫,当即拿出五百两银票,交给陈继盛,让陈继盛去从他那些旧友那边,买些马匹军械。
陈继盛见李元庆出手如此阔绰,不由大惊,忙道:“元庆,这,这是怎么回事?”
李元庆忙笑着将自己在广宁城做生意的事情,简单对陈继盛叙述了一遍,当然,大体情节差不多,但具体到各种隐秘详情,自然是减去了不少。
陈继盛闻言不由大喜,“元庆,想不到,你还有这本事,这,这真是……哈哈哈。”
有了银子,陈继盛再去找旧友交流,马上变得顺利了不少。
当晚回来时,他不仅牵回了十匹马,还有十几件铠甲和几十把上好的兵刃,这些东西的价值,远远高于五百两银子的数倍。
尤其是铠甲,百两银子,甚至都很难买到。
李元庆看到这些铠甲,也不由是爱不释手。
在冷兵器时代,好的铠甲,就等于后世的‘防弹衣’,能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性命,这相当于自己第二条生命的东西,谁又能不喜欢?
陈继盛看李元庆的模样,不由哈哈大笑,“看上眼了吧?这可都是京师里的好货。
其成本价,也在百两之上。
要不是那几个龟孙子正缺钱,还不肯轻易给我。”
李元庆忙道:“大哥,他们那里还有么?像这样质量的铠甲?”
陈继盛笑道:“就算有,恐怕也不能卖给咱们了。
这毕竟是保命的东西,那几个龟孙虽然心狠,但也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李元庆说不出的遗憾。
老奴之所以起家如此顺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祖上流传下来的一十三副上好的铠甲。
而后金军此时如此强大,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甲厚刃利,反观明军这边,由于匠户待遇极低,朝廷所拨军费又严重不足,还被当官的吃去大半,这种情形下,生产出来的军械,自然可想而知了。
这也是为何在战场上,一名后金军士兵,甚至可以追着几十名明军到处跑,十人就攻下一座县城……
“呵呵。
喜欢吧?”
陈继盛笑眯眯的看着李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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