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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辽!
高顺!
起床啦!
快点!
三十息之后看不到你们俩!
训练加倍!”
报晓的公鸡刚敞开了自己的喉咙,姜锋就在张辽和高顺的房间外大声呼喝。
听到姜锋的声音屋子中的两个人一顿鸡飞狗跳之后终于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房间中跑了出来,只是两个人样子有些惨不忍睹,高顺的衣服穿的七扭八歪,裤子只穿上一条腿,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上什么都没有。
而张辽更加夸张衣服的一只袖子穿在胳膊上,而另一只袖子竟然穿在自己的腿上,而没有伸进衣袖的那只手臂上提着他的裤子。
“你们俩互相看看你们都什么样子?赶紧穿好衣服和我一起跑步!
快点!”
姜锋憋着自己笑意冷着脸对张辽和高顺说道。
听到姜锋话两个家伙互相望了一下然后再憋不住了捂住肚子哈哈大笑,姜锋也终于忍不住一起大笑起来,张辽和高顺好不容易穿起衣服之后,便在姜锋的带领下开始了每天的锻炼之旅。
太阳升起之后,姜锋带着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张辽和高顺回到了住处,张妈妈早已准备好了三个人早饭,早餐营养丰富,姜锋知道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必须要加强营养。
吃过早饭休息片刻之后,姜锋便带着张辽和高顺开始练习枪术。
“锋哥!
我想练大刀!
大刀多威风啊!
一砍砍死一大片!”
张辽看了看手中的长长的木棍说道。
“什么?你喜欢大刀?”
“咚!”
“还想不想练这种依靠蛮力的大刀了?”
听到张辽的话姜锋赏了一个响亮的脑瓜崩给张辽。
挨了脑瓜崩的张辽将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般,而高顺端着一支木棍看着挨弹的张辽嘴角偷偷弯起了一道弧线。
枪乃百兵之王,攻防速度极快,富于变化令对手防不胜防,大刀虽然威力强大但是会消耗大量体力不利于久战,所以姜锋才会让张辽练枪,而且练枪姜锋可以指导张辽,大刀只能靠张辽自己摸索了。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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