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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枫沿一条植被茂盛的山体裂缝,急速奔跑下丘陵,顶着逐渐烫人的阳光,潜伏回那片浓密的棕树林,一边模仿山雀的叫声,一边慢慢铺展深入,呼唤可能游出水面的海沙和右手,
右手因为被杜天行斩断了右臂,实力大降,所以在这场战斗当中除了充当向导以外并不能发挥任何的作用,不过,林子枫也沒有指望过右手能够帮上什么忙,相反的,现在右手的样子可以使得林子枫更加的放心,至少现在的右手对于林子枫來说造不成任何的危险,这也是林子枫愿意跟他联手的原因之一,
“唧唧喳,唧唧喳……”
黄莺的清脆鸣叫,由远及近,渐渐模糊入耳,这是在之前,林子枫与右手相互约定好的一种安好方式,狼牙军里的暗号方式不能用在这里,所以就用一些动物的语言來代替这一切,
林子枫又试着回应,黄莺的叫声回应更紧凑,林子枫当下欣喜若狂,立刻朝声源奔去,当林子枫出现在两人面前之时,海沙一把扑倒了林子枫的怀里,显然,这场战斗当中,海沙一直紧绷的神经,在这一次见到林子枫以后,彻底的放松下來,此时,正躺在林子枫的怀里微微的抽泣,看來在这里的时候,海沙沒少为林子枫担心,
“太好了,你终于回來了。”
海沙哽咽的喉头,像突然冲破障碍,终于说出一句惊喜的话,
奔跑了一夜,躲开其他的那些追兵,林子枫在山体半腰的溶洞,休息了一整天,外面的炎热,暂时放过了三个奔命流徒,
大概晚上八点多钟,寂静的草原上,呼呼吹來海风,鼻子的嗅觉告诉我,今晚要降雨,正好,雨点能够带走他们逃跑的痕迹,可以很好的避开其他的那些追兵,林子枫虽然并不怕这些人,但是他们像蚂蚁一样,的确让人感到麻烦,
“哗哗哗哗……,咔嚓。”
物极必反,两天的炎热,终于导致降雨,溶洞白天虽然清凉,但到了这会儿,反而有些冰冷,海沙也冻得蜷缩,林子枫纵身跃出山洞,沉入漆黑的风雨中,
“明天打一只羚羊,海沙买的包里这些食物,只够维持饿不死人,根本满足不了我们的身体。”
炫目的光线,从洞口上方的裂缝斜射进來,饱含一股大地在蒸发的潮热闷气,
林子枫慢慢起身,收起睡前横拉在洞口的鱼线,虽然一个晚上都沒有发现追兵,但草原上那些大型猛兽,可不在乎这些,它们饿极了,或嗅觉到血腥味儿,一样扑进來撕咬,
唤醒右手和海沙,林子枫交代了一下今天的活动内容,临走前,告诉海沙,枪不离身,用來提防野兽袭击,
安慰了海沙几句,林子枫带着两把重型手枪,离开了山洞,
顺着茂盛的山坡植物,一路延伸下去,首先,得用匕首割一些半黄的蒿草,借助毒辣的曰头,只消晒上半天,晚上就能抱回山洞铺垫,
干柴最容易搞到,因为山洞口附近长了几颗大树,下山时,林子枫用匕首斩断了诸多树枝,因为附近沒有敌人,可以任意去毁损树木,等黄昏十分,林子枫狩猎归來,估计这些树枝里的水分也干的差不多,
从山坡跑下來时,眼前呈现大片草原,从丘陵脚下远远地蔓延出去,林子枫知道,那里残留的地雷区,林子枫用望远镜仔细窥察了一下,真得发现很多枯枝,像桩子似的竖立在荒草里面,当然,即使有警示棍儿,我林子枫不会靠近那里,天知道有无遗漏的地雷,
齐腰高的枯草,被林子枫很快削割倒大片,弯腰工作时,潮湿的地表蒸腾,烘染的皮肤极其难受,而且,林子枫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黄色的狮群,在滚滚草浪里若隐若现,
迎着热辣辣的曰头,不断朝高处走,希望在附件的草原上,看到落单的大型食草动物,越往高处攀登,越是闷热难耐,仿佛太阳就在山顶,而林子枫在向它靠近着,
白草茫茫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干,林子枫砍了一片棕榈树叶子,像小伞似的举在头顶,那些斑马和羚羊,仍在远远的雷区尽头,每一只都严格遵守着生存法则,
它们仿佛知道,呆在一万只同伴组成的族群里,每逢遭受狮子、花豹的捕杀,丧命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击,想活命自然很难,
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來的火球,林子枫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虽然带着两把重型手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现在林子枫还不能确定彻底的摆脱了那些杀手的追杀,所以也不敢贸然的开枪,
否则一旦枪声惊动了那些犹如猎狗一样的杀手,那么林子枫的麻烦又來了,
干涩地吞咽一下,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上帝又在凝视,
沿着丘陵的半腰,林子枫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來他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林子枫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沒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自己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这么热的天气,林子枫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來,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小心地保持着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费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用來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來,林子枫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出來,总算可以坐下來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林子枫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林子枫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手枪就在大腿两侧,而且是两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就像在超市购买,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題是打死猎物后,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來,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而且,林子枫很担心那些杀手就在周围,
所以,林子枫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喝了点淡水,便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搔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林子枫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自己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宰剖兽肉耗费时间长,掏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容易引來猛兽的袭击;把过多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物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危险的不理智,所以,林子枫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将枪口对准外面,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沒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林子枫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最后,它仿佛不想 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觉到了林子枫的存在,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准备哄抢林子枫击中的羚羊,
“砰。”
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间炸出一个肉孔,周围的皮肉,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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