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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循第一次和男生的恋爱发生在十三岁。
在此之前,他刚刚和自己同桌的小女生分手,是对方甩了他,因为他不能给自己抄作业——他连自己的都写不完。
叶循并没有很伤心,他觉得那个小女生太幼稚了,和她谈恋爱根本是因为无聊。
他从小就是很早熟的,把自己混在一群幼稚的小屁孩中间,找点乐趣是很难的。
但小孩子也是很现实的,他虽然脾气不大好,但好在有一副好皮囊。
于是从幼儿园到初中,小姑娘们都热衷于做他的女朋友。
可他也有些腻了。
他父母忙着做生意,对他是美国式的放养。
吃穿不愁,足够自由。
想玩游戏?那就玩吧,不要在现实里也打起架来就行。
想谈恋爱?那就谈吧,不要把对方小姑娘搞怀孕就行。
再找女朋友,也没有办法给他带来新鲜感了。
无趣啊,无趣。
在分手的第17天,叶循去学钢琴。
他端庄温柔的钢琴老师去生孩子了,找了一个小年轻来代课。
叶循是很不屑的,他学了很多年钢琴,很难得能遇到喜欢的老师。
钢琴老师其实只有二十岁,自己还是个学生。
穿着白衬衫,看起来沉默又腼腆。
这个老师看起来比他更像一个乖学生,身上有一股很干净的皂香,像青春小说里写的那样。
最初相遇的时候,他对这个钢琴老师并不满意。
但也并不是什么坏事,他又有合理的理由不学钢琴了。
他有了新的叛逆对象,他开始寻找新的乐趣。
他刻意地迟到、翘课去网吧、挑老师的刺。
但老师从来不会生气,任劳任怨地等他,找他,最后无奈地叹一口气:“你怎么那么爱闹?”
他把琴盖上,趴在上面:“我爸妈都不管我,你管我干嘛?”
“我拿了钱,当然要对我的工作负责。”
老师说,“你不喜欢我吗?”
不喜欢吗?他自己当然知道不是,他只是享受这种叛逆的乐趣,享受把老师惹得无可奈何,又对他无计可施。
老师是一个很好看的人。
叶循很清楚地记得,老师的眼睛特别漂亮,睫毛长长的,却不翘,很乖顺地垂着。
很久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对老师格外的注意。
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从小到大,从来都是他对别人散发魅力,哪里轮到别人在他面前散发魅力了呢?
更意外的是,他居然没有排斥。
要知道,两只热衷于炫耀美丽的雄性生物相遇时,往往不会惺惺相惜,而常常大打出手。
他开始前所未有地期待每周的钢琴课,他期待与老师的见面。
或许只是喜欢看老师温柔又无奈的样子,但他隐约地明白,这有一些不同。
他刻意地犯低级错误,老师就不厌其烦地纠正他。
老师像一泓山泉水,看上去那么温柔,可他的手却那么冷。
老师像指导一个初学者一样,平静又耐心指正他的指法。
老师一定知道他是刻意的,但他从不生气,也从不指出。
他们形成了一种平和的默契,叶循是一个很依赖直觉的人,他此时正有一种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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