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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风靡部落(第1页)

“叶晨实在太帅了……这才是真正的男人,真想嫁给他。”

“是啊!

我怕以后找不到可以与叶晨相比的男人,这样我要怎么嫁出去……”

“我发觉我已经深深爱上他……”

“叶晨实在是太可怕……才十七岁而已,实力竟然已经与族中最强的几人相差不远……”

直到叶晨与白云溪离开后,整个离火部落广场,瞬间从一片寂静中,变成了无比狂热的议论场。

大部分的少女都迷恋上叶晨,而大部分少年则都彼此担心着,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叶晨实在太强大,潜力更是让人惊惧,整个广场充满着各种议论。

这件事情,很快在整个离火部落传开,叶晨得风头,已经远超过兰夙,他表现出来的实力以及潜力,也都不是兰夙可以相提并论……

最多人讨论的话题,就是他与白云溪的爱情,叶晨怒发冲冠为红颜,白云溪与叶晨二人本来相爱却被拆散,兰夙打败白云溪强走叶晨……等等。

各种稀奇古怪的爱情版本,在离火部落飞快传递着。

所有与叶晨有关的真假消息,充斥在整个离火部落。

还有无数少女甚至少妇怀春,纷纷将叶晨当成崇拜与爱慕的对象,一时之间叶晨风靡了整个离火部落

这些消息叶晨与白云溪都不知晓。

而叶晨与白云溪,此时早已来到了无名峰。

“你刚刚说的……”

白云溪玉容粉?,问道:“可是认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叶晨故做镇定,满脸疑惑问道。

“没……事。”

白云溪先是神色黯淡,片刻后笑问道:“狂人叶,你如何修练的那么快?”

原本白云溪虽然实力比不上叶晨,却也没有相差那么多……

“有些奇遇。”

叶晨模凌两可道:“比兰夙好一些的奇遇……”

叶晨曾问过前世,为何兰夙会在那么短的时间晋升人极境,前世只是淡淡的说了两个字‘奇遇’。

稍微聪明些的人,也的确很容易猜出兰夙有奇遇,否则以她的天赋,就算接受了叶晨的灌顶,也不可能如此短时间晋升人极境。

“原来如此。”

白云溪点了点头,没有多问奇遇的事,话题一转,笑道:“一年多以前,我在这里遇到你,那时候我还以为你气田破碎了呢……”

“哈哈……”

叶晨闻言也是一笑,“当初,妳还曾保护过我……”

那时离火部落众人,皆认为叶晨气田被废,从此是个废人,也只有白云溪,还会不惜得罪众人,也要保护叶晨……

从那时候起,白云溪在叶晨心中,就有了很重的份量。

“是啊……”

白云溪也笑道:“我可还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

“什么……”

叶晨惊讶问道:“今天这还不算还了人情?”

“哪那么容易就让你还了人情。”

白云溪绝美的脸庞上,露出一丝可爱俏皮,“你可别想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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