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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那段时间他曾好几次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对他都是一次鼓舞。
她帮助他学英语,纠正他的发音,给他上数学启蒙课。
但他俩纳交往并不仅限于上课。
他见过太多的生活,心灵太成熟,无法满足于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和解释,有时便转向了别的话题--他最近读过的诗,她最近研究着的诗人。
她向他朗读她所喜爱的诗章时他便化游于欢乐的九天之上。
他听过许多妇女说话,却从没听见过像她那么美妙的声音。
她最轻微的声音都使他爱恋。
他为她说出的每一个字感到欢乐和悸动。
他爱恋她声音的悦耳、平和与它那动人的起伏--那是文化教养与高雅的灵魂的流露,柔和丰富得难以描述。
听她说话时,他记忆的耳朵里也响起了凶悍的妇女刺耳的眼噪和劳动妇女和他本阶级的姑娘们虽不刺耳却也不中听的声音。
这时幻觉开始施展了它的化合力,那些女人一个个在他心里复现,跟露丝形成对照,更增加了露丝的光彩。
当他发现露丝的心为理解着她所朗诵的诗篇、体验着它的情思而战栗时自己不禁心花怒放。
露丝为他朗诵了《公主》1中不少段落。
他见她眼里常噙着泪珠,便懂得了那诗篇是如何美妙地拨动了她天性中的审美琴弦。
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脉脉情怀总使他胸襟高贵,化作了神明。
在他凝望着她的面庞细听着她朗诵时,便仿佛在凝望着生命的面庞,体味着生命最深沉的奥秘。
这时他意识到了自己精微的感受力所到达的高度,便认定这就是爱情,而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东西。
于是他往日经历过的欢乐和狂热便在回忆的长廊里-一走过--酒后的昏沉、女人的爱抚、粗野的竞技比赛的胜负,--这一切跟他此刻的崇高的激情一比都显得微不足道,卑下无聊了。
1《公主》(theprcess)a丁尼生的诗。
出版于1847年,叙述一个公主争取妇女权利的故事。
曾为吉伯特和沙利文改编为歌剧。
这情况露丝无法觉察。
她从没有过心灵方面的体验。
在这类问题上她仅有的体验都来自书本,而在书本形,日常琐事一经过幻想加工都能成为若真若幻的神仙境界。
她并不知道这个大老粗水手正在往她心里钻,并在那儿积蓄着力量,某一天将爆发为熊熊的烈焰,燃遍她的全身。
她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之火。
她对爱情的知识纯粹是理论性的。
只把它想像作幽微的火苗,轻柔如露珠坠落、涟消乍起,清凉如天鹅绒般幽暗的夏夜。
她对爱情的想法更像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柔情,在花香氯氟半明半暗的轻松气氛卫为心爱的人做这做那。
她从未梦想过火山爆发大地抽搐式的爱情,从未想到过它的熊熊烈焰,它的破坏作用,它能烧成一片片焦土。
她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知道世界的力量;生命的深处于她不过是幻想的海洋。
她父母的婚姻之爱是她理想的爱情境界。
她希望有一天会跟一个如意郎君过同样甜蜜的日子,用不着经历震荡或磨擦。
因此她把马丁&iddot;伊甸看作一个罕见的人,奇怪的人;只把这样的人对她所产生的影响当作奇人异事。
这也很自然。
她在动物园看见野兽时,她因狂风呼啸或是电闪雷鸣而恐惧时所体验到的感情也都不同寻常。
这些东西具有某种浩瀚辽阔的性质,马丁也具有某些浩瀚辽阔的气质。
他带着漠漠的天穹和广阔的空间的气息来到了她身边:他脸上有赤道的炎炎烈日,他柔韧暴突的肌肉中有原始的生命力。
他受过一个神秘世界的粗暴的人与更粗暴的行为的伤害,留下了满身伤痕,而那个神秘的世界远远超出了她的世界之外。
这个满身野气未经驯化的人能这么温驯地偎依在她手下,这使她暗自得意。
人所共有的驯服凶猛动物的冲动怂恿着她--一种下意识的冲动。
她从没想到要按她父亲的形象重新塑造他,尽管她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
由于没有经验,她无法知道她对他的浩瀚辽阔的印象其实是那最辽阔浩瀚的东西:爱情。
爱情以同等的强力使男性与女性跨过于山万水互相吸引,促使雄鹿在交配季节互相残杀,甚至驱策着自然元素以无法抗拒的力量结合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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