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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用脚还是用手,宋捡已经完全掌握了对比尺寸,视觉的弱势虽然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却不会毁掉他的生活。
小时候,他以为自己一定活不了多久,现在他才明白,视残的人也有能力在沙漠里活下去。
“哥,你累不?”
宋捡坐马鞍都坐累了,把上身放低,伏在马的脖子上。
哥越来越高了,再也不是小时候那样,一个小小的影儿,四肢并用地跑。
“不累。”
少年避开战区的方向和位置,带着宋捡往另外的方向走。
他已经学会了看天气,最近不会有狂风暴。
“那你喝水。”
宋捡摸着挂在脖子上的水壶,给他,听哥大口大口喝水的动静才放心。
哥为了自己,杀了一个人。
这个人还是他的养父。
宋捡想起来就一阵颤抖,原来枪的威力那么大,一颗子弹就能把一个人清除掉。
“咱们在这附近休息吧。”
少年带宋捡找到一处山体,“明天咱们去找水源,然后咱们找掩体。”
“嗯。”
宋捡自己下了马,少了流民营地的热闹,才反应过来,他们已经离开了那个地方。
离开了很远,走了好几天。
因为不是固定住所,他们晚上不扎帐篷,只用厚毯子铺地。
宋捡帮着小狼哥点起篝火,这一次,他发现篝火不再是一小堆,而是整整一圈。
“哥,好多火呢,我来点吧。”
宋捡的视线里多了好多好多亮点,他在地上转圈,这堆篝火已经把他们包围起来。
但他也担心,毕竟哥和狼一样,生性怕火。
他看不清楚也知道,小狼哥烤肉的时候从来不敢离火苗太近,烧木头爆裂时,小狼哥会躲开。
“咱们现在没有帐篷,多点些火。”
少年想得周全,没有帐篷的话很容易碰上毒虫,他们离开了营地,如果被毒蝎咬到了,没有药。
可是那种虫子比狼还怕火,只要点上一圈,它们逃得远远的。
一切忙完,少年坐在毯子上,慢慢回想这一切,简直是做梦。
他带着宋捡离开了人类的聚集地,要去沙漠里过日子了。
在流民看来,樊宇带自己回到营地,做了担保人,成了自己的养父,每一天都会分食物给自己。
又带自己学枪,做枪和子弹的买卖,他确实给了自己一定的保障。
所以自己的杀人行为,是忘恩负义,是野性难驯,也是绝对的不稳定因素。
但他们不会理解,当自己看到樊宇拿枪对准了宋捡时,自己有多么的恨他。
要是早知道他对宋捡有歪念,或许自己早就动手了。
自己不后悔,宋捡和领头人的身份比起来,重要太多了。
“哥,吃肉。”
宋捡把肉切成小块,把装盐的罐子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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