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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眼一瞧,收铜板的手一抖,险些连钱袋子都落到地上去了。
馍馍摊前,一身破败紫衣的年轻男人正在被摊主咒骂。
十天前,他当了身上最后一个值钱的玉器,拿去换了壶春日醉和身上这领衫子。
此刻他已经身无分文,饿了有三四日了。
作工精良的紫衣上,遍布着泥垢,这是前日被两个乞儿夺食时留下的。
更骇人的是他左颊上一道鞭痕,宽约二指,结了痂后凸起一长片,从发根处一路蜿蜒至下颌,皮肉外翻,瞧着骇人得很。
雾气蒸腾的笼屉前,这个狼狈衰弱的年轻人,此刻失了魂般只知望着刚出锅的发面馍子,一边承受着摊主阴阳怪气地推搡喝骂。
阔别才一年不到,主子竟成了这模样?福桃儿怔楞地瞧着那处,她收了幡子快步过去。
“真是斯文败类,喏,赏了你了。”
摊主将一个黄米馍子扔到了楚山浔脚前,他身子明显地晃动了下,然后弯下腰,伸出左手将馍捡起踹进了怀里,也没有道谢,便晃着身子疾步低头离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落魄[]
在塞东城听得楚府的变故时,不是没想过他会落魄,却万万想不到,会是眼前这番场景。
这一幕对福桃儿来说,冲击过大,以至于她捏着钱袋的手都微微发白,却仍然踌躇着没有上前去。
怎么会连个接济的人都没有?原来真的如他从前说的,母族凋零,祖母那一支远在京中也是早就疏远的。
他看似家世不凡,实则不过是个没有依靠的罢了。
所以封氏一旦没了,那些豺狼们一拥而上,他就真正成了个任人拿捏的孤家寡人。
去岁后,只要听了个‘楚’字,福桃儿一颗心就好似油煎样得难受。
原以为回来后,至多是去见他一回,人却成了这副模样。
街角处,眼看着楚山浔捡了那馍子,步履不稳地朝前走远了。
福桃儿低头咬住下唇,凝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悄然快步跟了上去。
拐过三四个街口,到了城北人迹稍少之处,就见他拍了两下馍子上的黑灰,狼吞虎咽的,三两口里也就把一个拳头大的黄米馍吃了肚去。
福桃儿远远地跟了他一路,想着或许到了他落脚的地儿,自己把钱袋子留下,两不相见,反倒是各自都安好。
这一路看着,她心底却慢慢生出了难以遏制的酸涩。
才一年不到,原本还意气风发的青年,直是换了个人一般,直如地府里逃出来的饿鬼。
他身上明显有些伤处,步履缓慢,路过石桥台阶时,踉跄着。
唯恐他跌进河里,好几次,福桃儿都忍不住想过去。
天色渐晚,楚山浔拖着步子蹲在了一条小河边。
方才他问一户人家讨水喝,却反被人家一桶污水泼了出来。
此刻,他顶着半边湿衣呆望着喝水。
他口渴的很,嗓子里好像还留着黄米面的粗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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