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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副cp慎买(第3页)

初枫晚上仍然在高崇家吃饭,俩人一起走进家门,女人一眼就看见高崇的鞋。

她低着头没说话,把初枫安顿到餐桌上后,女人牵着高崇的手,带他到了卫生间。

她让高崇坐在马桶上,自己倒了盆热水,拿出小马夹,坐在上面,托着高崇的脚,然后她揭开高崇的湿袜子,用手摸了摸他快要结冰的脚。

高崇的脚已经没有知觉了,这么摸不会痒。

但很害羞,他急着要把脚缩回来,可女人不让,用毛巾一点一点的擦,促进血液流通,直到脚趾温热,才慢慢放到水中。

高崇怔怔的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女人,看她发根有些发白的头顶,看她弯曲的头发。

“我们崇崇长大了,知道照顾弟弟。”

女人用一种无比自豪、无比怜爱的语气这样说道,“是大孩子啦,真是让人放心……看这小脚给冻得,我好心疼。”

高崇嘴唇颤抖,紧咬牙关,眼前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东西。

他想问问,什么样的人,会为他心疼?

从高崇懂事之后,就再没被人这么摸着脚,柔声说话了。

有时候死心塌地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高妈妈温言软语的半年悉心照料没能让高崇放松警惕;给他倒了盆水,就让高崇下定决心,这辈子当高妈妈的儿子。

慢慢上了高中,初枫也到高崇的学校读初中。

从这时起,到初枫读大学之前,他的个子都在一米三到一米七间缓慢递增。

有段时间初枫人矮,又瘦,不爱说话,让人欺负。

初枫给人揍了也不说,顶着个熊猫眼回家,让高妈妈担心。

高崇自读书起就一直是班里的班长,责任心很强,加上初枫总喊自己哥哥,高崇看他这样,就让初枫每天放学后到自己教室跟他一起自习,等高崇也下课再一起回家。

老师都知道高崇在本校有个邻居,因为高崇学习好,人特乖,老师也就对初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大学时,情感细腻的高崇选择了中文系,他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应该说是相当不错,说出名字都让人羡慕的那种。

初枫就没有高崇这么能读书了,他大学一年级时突然长高,从一米七几直接长到一米九几,简直是人生中第二次青春期发育。

而高崇,尽管在初中他的个子很高,教训人时格外有气势,但高中和大学时个子几乎没长,就平均水平而言,算是有点矮的了。

当初改姓叫高崇时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好笑,似乎是在暗示、或者嘲讽。

因而高崇特别不爱和初枫站在一起。

约他到学校门口小餐馆吃饭,改善饮食,高崇都要和他面对面坐着。

时间过得真快。

一转眼,小萝卜头一样的初枫,也快大学毕业了。

高崇抿了口啤酒,眯着眼问:

“你打算继续读书吗?”

初枫高高瘦瘦,手腕都能看得见骨头。

他端起酒瓶对着口咕咚咕咚喝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

“不读了。

反正没法和你一起上学,我想毕业就找工作,最好能离你近点。”

初枫的父母在他上高中时接连去世,留他一个孤零零住在家里,大概是太寂寞了,就算初枫现在是成年人,站起来不比谁矮,但依赖心也非常重,时不时说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话。

比如高崇一逗他,初枫就会急,面红耳赤地说:

“不行……!

我不让你找女朋友,不然……你该不疼我了……”

说得高崇弯腰大笑,觉得初枫幼稚的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他却从未想过初枫究竟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

回想起初枫有趣的回答,话题就开始往那边提。

两个男人,聊的无非就是女人,女人,女人。

“将来,找个跟我妈一样的,不用太漂亮,性格要好,能安心过日子的。”

高崇定定看着虚空中的某一处,眼神温柔又深邃:

“养个小孩儿,过一辈子。”

初枫没吭声,闷头喝酒,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样多好,”

高崇一喝多就爱说话,他拍拍初枫的肩膀,“兄弟,你也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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