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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上面沾满了血。
这也是奥兰把刀交给他这么多年以来,这把斩血刀,第一次见同族的血。
作者有话说:正文里面不会再写副cp的东西了,有缘写番外吧。
其实就是个不会表达的偏执强制爱大佬的血腥罗曼史,跨度有点久,88年。
他们的恩怨情仇太长了,再写就抢戏了。
风吹过了,这是风最好的结局。
第四十二章新任和意义
陈臻离开那儿以后,游魂一般地走了很久。
街上有很多人,都和他不一样。
这些人有父母家庭亲戚同学朋友,有工作事业学业未来,神色匆忙而真实,都在为了过得更好奔走。
而陈臻不一样,他不需要工作和努力就可以顺遂地一直过下去,有人能为他安排好一切,不用担心吃穿用度和明天。
人类的乐趣是由意义组成的吧。
那种‘意义感’被琐碎的小事组成——因为生命脆弱而渺小,所以都尽力绽放光芒,努力去让生命饱满丰盛……
譬如去和别人产生联系;或者是去对一件事物付出心血和爱。
人们都在追逐着自己存活的那个‘意义’,竭力在不变的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活过的一些痕迹。
因为有限,所以人类或多或少都会珍惜光阴。
那我呢?
陈臻问自己。
永生的意义是什么?
活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生命真的可以没有尽头,可以不老不死,那么……意义是什么?
没有一个血族是因为‘老’而死去的。
他听过的很多同族的死法,有因为太过得意忘形混在人类中被发现了抓回去烧死的,有太过猖狂随意猎杀人类被血影发现立即处死的,更多的是过得太过无聊自己把自己弄死的。
弄死自己的方式也千奇百怪——有的死之前拥抱了烈日,最后享受了一次沐浴阳光的权利。
有的死在十字架前,用死去讽刺上帝,把自己的血泼在十字架前面。
还有的把自己杀死在浴缸里,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活着真没意思,后面接的是一个f开头的单词。
他们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和光明对立着。
永生对一部分人而言是漫长的狂欢,但太过漫长,有时候也会把人逼疯,变成怪物。
陈臻想……刘锋在血族里活得不算久,也过得不算好。
支撑他活的信念一个个毁掉,他用报复别人和自己的方式让刘长生痛苦,也算是真的得偿所愿了吧。
他们好像爱着对方,但却一直伤害着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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