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呐……弗利德先生……我,我今天做的选择,正确么?”
“总之,先把敬语去掉吧。
就叫我弗利德就好了。”
哈特和弗利德回到艾叶兰镇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因为还有帮蕾娜小姐买白布的任务,而市场早就结束了,两人便找了间旅店,暂且休息一天。
哈特还是第一次睡旅馆,以前他来镇子的时候,都是为了节约开支在直接露营的。
不得不说,旅店的条件真的是!
!
!
有够烂的……
根本就和哈特家没有什么区别嘛!
非要说的话,哈特的房子以木头为主构建结构,这里是以石头为主,就这么点的区别。
床也是在木板上面铺了几层毛皮,能对付就对付。
不过重点是新鲜感。
弗利德并不介意住宿环境,哈特直接是花着弗利德的钱,有牢骚也不敢发,况且,也没有那么糟糕嘛!
唯一糟糕的地方就是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果然,现实和梦想差了很远啊。
对于刚刚经历了那么刺激的大冒险的哈特而言,今天着实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少有的,他兴奋的睡不着。
躺在结实——或者是硬梆梆——的床板上,感受着兽皮毛茸茸的温暖感,哈特向旁边床上的弗利德发起了话题。
睡不着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像之前那样,和自己的偶像继续聊天。
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呐……弗利德……我,今天做的选择是正确的么?把他们放在哪里不管。
不是都说,以德报怨什么的什么的?”
对于今天格伦那个光头的背叛,哈特还是有点不能释怀,不,应该说,他现在冷静下来了,越发感觉不对劲了。
“那个……弗利德你要我选择,其实,是想看看我的人品吧?那,我最后的选择,是正确的么?”
哦?居然想到了这一层么?
弗利德耸耸肩,笑道:“不用想太多。
我说过吧,骑士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喜怒哀乐,是人,就有正确错误,不同人,见过不同的事,就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所以,人类会在怒火上头的做出错误的选择,也会因为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也会因为没有全面的看待事物也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可惜,我们自己无从知晓。
评价我们是后人该做的事情,我们只要做出最真实的选择就可以了。
错了,那么去弥补,然后吸取教训,下次不要重复。
不用太在意,少年。”
正常情况下,人们都会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可是如果一个孩子每天都在被他父亲酗酒之后毒打,那他就不会赞同这句话。
他的父亲死后,他不仅不会痛苦,还会很痛快。
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待,经历过不同的事情,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骑士也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全知全能,是人,就会被感情所左右,同情心也好,憎恶感也好,不管是哪种感情,都是人必不可少的。
它们可以被压抑,但是不能缺少。
哈特今天的选择,或许有更好更恰当的处理方式,但放着他们不管,才是最符合哈特心情的。
因为这个淳朴的孩子刚刚经历了差点丧命的情况,没有要求弗利德补上一刀已经是宽宏了。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真实的选择。
弗利德很满意哈特的选择。
“呐,弗利德……我所知道的骑士……是不是和现实中的骑士有点不一样呢?”
“嗯,是有点。
不过,别太在意就是了——说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欢脱甜文,1V1,篇幅不长,努力日更!内容标签甜文天作之合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长乐公主,林如初┃配角┃其它...
奸角作者尘夜关键字柳恒澈 周远志 娱乐圈年下美攻丑受,娱乐圈文,一个过气偶像明星和一个群众演员的故事color奸角上柳恒澈这辈子都披着完美的表象在做事,从曾经的一线男主角到现在半紫不红的过气演员,花费整整六年却几乎可说一事无成,可就像着了魔一般,无法从这个圈子抽身出去。一次拍片让他认识了周远志,那是个个性平凡长相反派的男人,却让柳恒澈见识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演技──绝绝对对让人印象深刻的反派人物!一个看着是...
萌妹迪奥,我喜欢你!迪奥我不是人。萌妹这有什么,我也不是人。时光飞跃,迪奥站在巅峰之顶眺望四周,稍许他袄然回首,顿悟一生所做。高举双臂站于巅峰之上高喊。为什么,喜欢我的妹子。都不是人!不是人是人人这是肥音你懂吗?...
新文,异世之万妖之主打工记,和这篇一样同为灵异文,喜欢的收藏一下楚睿姌帝都楚家弃子,死于出租屋内,死后无人问津,在天际间飘荡,在此期间被阎王令碰瓷,阎王令让他复活,但代价是当地府主人。他贸然同意,死而复生,就此在阳世间开启了,阎王之旅。白天开拓商业帝国,晚上判决世间百态。薄封疏,薄家家主,为人冷淡,做事规规矩矩家里以至于都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某一天,一家人不小心碰见薄封疏和楚家弃子卿卿我我,他们惊讶的眼珠子都能掉出来。世人都知楚家亲自抛弃了荣耀,却不知这荣耀万人瞩目。当阎王遇见科学,会发生什么样对我物理碰撞标签现代小阎王,牧童年,爽文,金手指,主受,打脸...
关于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他本是金牌替身,意外死亡后穿越到火影世界,他变成了她,还被迫绑定白月光替身系统。什么他是卡卡西他妈?哒咩!...
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