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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人的豪商与城主的贵子,在花魁面前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这样的场面可不多见。
大量对洒的金银,竞争同一个美女的男子,有权有名的参与者,秦楼楚馆自带的桃色气息……世上最能吸引眼球的噱头汇聚一处,即刻就在城中掀起了沸沸扬扬的议论风暴。
夤夜无声,山间万籁俱寂,透着闷闷的热气,晏欢变出奢华的营帐与云朵般柔软的床铺,欢欣雀跃地服侍爱侣歇息。
与此同时,金人也被城主的侍卫从城内最大的花楼里丢了出去,面目青肿,华贵的衣饰亦被撕扯得破烂不堪。
周围人的惊呼和哄笑,见证了它是如何被武功高强的护卫殴打至如此地步的。
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外地的富商也不是什么强龙,顶多算一只镀了金的千足虫罢了。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金人表现出受了奇耻大辱的羞愤,它如是大吼。
“哎呀,老兄,还是算了吧!
人家可是城主的公子,你来本地做生意,还得靠人家的庇护呢。”
周围人纷纷劝解,金人保持着愤怒的神态,一瘸一拐地搡开众人,带着同样狼狈的随从离开了。
热闹昙花一现,不过须臾,就被美酒与美色填满的街道吞没,富商狼狈的身影没入黑暗,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天光熹微之时,花街欢场的温言笑语才堪堪平息下去,巡街的更夫与准备开张的商贩则过早地出现在城池的各个角落,有气无力地接替新一天的到来。
更夫迟钝地打着梆子,拖长累得发抖的声音,他经过破旧的巷口,彻夜不眠的流莺还倚着半开的门户,等待一个不在乎她们走样的身材、妆容盖不住的皱纹的来客。
有人推开门,就在街边倾倒夜壶,脏水横流,更夫的裤脚溅湿了一块,他仍然浑不在意,只是无精打采地敲一下梆子。
梆子声慢悠悠地晃过,走到最大的金仙楼下方时,更夫忽然感到前额一凉,似乎是下雨了,他再往脸上一抹,才闻见那股浓郁到极点的腥气。
手指是湿红的,比花魁娘子涂在嘴上的胭脂还红,甚至红得发黑了,仿佛一下要跳进人的眼珠子里。
更夫鬼使神差地往街上望了一圈,夜里灯红酒绿、笙歌不休的繁华场,在天蒙蒙亮的时刻,安静得就像无人的荒坟。
四下无人,他再抬头,慢慢往上一看。
昨夜生龙活虎的富商,正死在金仙楼那金碧辉煌的招牌上,死得极致惨烈,极具创意。
尸体没了半个下巴,四肢全不翼而飞,只有抽出来的脊椎白花花地垂着,像一根太粗壮的藤萝,只不过,藤萝的枝干上没长叶子,长得是随风摇摆的肠肚肺腑。
更夫的嘴唇动了两下,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舌头是这么长的,血是这么多的,五脏六腑的形状和颜色,也跟猪狗牛羊没有太大区别。
他气若游丝地哼哼道:“杀、杀……”
一口气出不上来,更夫两眼一翻,瞬间昏死过去。
“哦,”
走在路上,晏欢忽然说,“打探到了点消息。”
刘扶光转头看他,无论被龙血滋养了多久,他的身体依旧虚寒,即便在燥热的盛夏,他也得穿着严严实实的衣袍。
晏欢笑道:“你放心,我连那些凡人的汗毛都没碰掉。
这国名号武平,皇帝在位八年,据说施行仁政,宫廷里养着几个不成气候的修士,倒也把这儿调理得五风十雨,几年没出大灾,又新平定了北地叛乱,凡人把他像神一样爱戴,随处可见他的生祠。
武平境内有十七座城池,离我们最近的一座是宛城,城主是皇后的娘家人。
至于武平的都城,还在数千里之外。”
“十七座,”
刘扶光道,“不算小了。”
晏欢不以为意:“也不能算大,武平皇帝自称圣宗,随处可见对他的谄谀取容之辞,听得我头疼。”
刘扶光沉吟道:“先进城,既然城主和皇家有深厚关联,那我想探听一下他的意见。”
晏欢露出得意的微笑。
“这轻而易举。”
宛城内,皇后的娘家人正靠坐在椅子里,陷入深深的头疼当中。
死了一个外地人,这原本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但那偏偏是个财大气粗的外地富商,偏偏还有四个执意要闹的兄弟,偏偏死得不明不白、可怖至极,偏偏在死前一夜与他的小儿子有过切实争执,并且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掌权者最怕的事情,不是穷困,不是式微,而是不稳定。
稳定象征高枕无忧,象征他的统治寿命能够长长久久地持续,而不稳定则是一切事端的源头,是每个位高权重之人都要率先铲除的病灶。
在圣宗治下,宛城的安宁已然持续了几百、上千、两千……八年!
八年,是的,宛城已经安稳了那么久,它就像一潭死水,一潭舒舒服服,没有波澜的死水,现在,一颗突如其来的石头砸破了水面的宁静,也让城主坐立难安,如芒在背。
谁能来替他解决这个难题?城主发愁地按着头皮,城中流言四起,都说宛城游荡着一头凶暴无匹的厉鬼,富商不过是第一个倒霉的替死鬼,接下来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更有甚者,有人居然说,他的小儿子就是那头厉鬼,对付厉鬼,最好的办法就是火烧。
他在听到这种言论时勃然大怒,当即处置了几个口舌犯上的刁民,可谣言甚嚣尘上,哪里是处置几个人就能平息的。
有没有谁……谁能来替他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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