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93】再战丧尸
青龙几乎被废了,按照他目前的伤势,估计至少要在医院躺上半个月之久。
青龙本来觉得自己肯定必死了,让他没有想到的事,最后叶枫竟然没有杀他。
这的结果让青龙有些奇怪,难道他这是在演戏给自己看?装作一副很仁慈的模样?
叶枫根本就不管青龙如何去想,他爱怎么想,那是他的事儿,和自己没有关系。
开始的时候,叶枫的确是想将青龙收为己用,不过这一切得看他自己的意思。
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叶枫需要的是并肩作战的兄弟,而不是委曲求全的手下。
青龙被废,剩下的几人貌似也好不到哪里去。
本来还很嚣张的白虎,貌似此刻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朱雀和玄武两人更是满身伤痕,也和青龙一样,失去了战斗力。
就在这个时候,丧尸出现了,站在丧尸身边的,是一个叶枫很熟悉的人,小眼。
小眼看到叶枫,心中充满了恨意
直到现在小眼也都不知道那晚从背后踢自己人是谁,也真是以为这样,他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倒了叶枫身上。
在小眼看来,如果那一晚不是因为叶枫,他可能直接就能带走李灵珊。
这样一来的话,陪同他一起带走李灵珊的,肯定是他那些手下。
那么多人一起回去,小眼也不会见色起意。
能够成功带走李灵珊,也就少了后面的那些环节,小眼自然不会变成今天这幅德行。
小眼一直认为,自己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完全是叶枫间接造成的。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叶枫才是真正的元凶。
难道他变成这样,责任全部在叶枫?
色字头上一把刀,如果他不是贪图李灵珊的美貌,又怎么会有今天的下场?归根结底,小眼能够有今天,并不怨别人,那全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除了我,难道还有别人?”
叶枫看着丧尸,笑眯眯地说道。
现在丧尸那边的高手以及被摆平了,而叶枫这边,可以说是毫发无损,也就是刚才黑水受了点轻伤,貌似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叶枫这边七人,三个天榜高手。
而丧尸那边,也只有两个人,小眼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叶枫这边随便一个人就能够灭了他。
看到眼前的景象,叶枫开心之余,也感到十分庆幸,他是在庆幸孙文豪没有过来。
其实叶枫并不知道,孙文豪已经在来这边的路上。
孙文豪是不是现在过来,叶枫根本就不知道。
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来,狂风帮今晚可能直接从河海市道上消失了。
就算是孙文豪现在赶来,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就好像前面说的,孙文豪的到来或许改变不了河海市地下易主,可他却能改变一些叶枫不想看到的事情。
丧尸此刻很愤怒,眼下,丧尸恨不得吃叶枫的肉,喝他的血。
丧尸的弟弟就是死在叶枫的手上,叶枫也不止一次坏他好事儿,以前丧尸就想杀叶枫,只是一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本来他和龙川已经设计好了圈套,等着叶枫钻进去,可谁知自己竟然被叶枫给下了圈套。
没错,之前商业街发生的事情,丧尸貌似能想到些什么,其中必然是和叶枫有着一定的关系的。
不过可惜的是,丧尸就算是想到了,也没有丝毫用处,现在他能够保命才是最重要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欢脱甜文,1V1,篇幅不长,努力日更!内容标签甜文天作之合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长乐公主,林如初┃配角┃其它...
奸角作者尘夜关键字柳恒澈 周远志 娱乐圈年下美攻丑受,娱乐圈文,一个过气偶像明星和一个群众演员的故事color奸角上柳恒澈这辈子都披着完美的表象在做事,从曾经的一线男主角到现在半紫不红的过气演员,花费整整六年却几乎可说一事无成,可就像着了魔一般,无法从这个圈子抽身出去。一次拍片让他认识了周远志,那是个个性平凡长相反派的男人,却让柳恒澈见识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演技──绝绝对对让人印象深刻的反派人物!一个看着是...
萌妹迪奥,我喜欢你!迪奥我不是人。萌妹这有什么,我也不是人。时光飞跃,迪奥站在巅峰之顶眺望四周,稍许他袄然回首,顿悟一生所做。高举双臂站于巅峰之上高喊。为什么,喜欢我的妹子。都不是人!不是人是人人这是肥音你懂吗?...
新文,异世之万妖之主打工记,和这篇一样同为灵异文,喜欢的收藏一下楚睿姌帝都楚家弃子,死于出租屋内,死后无人问津,在天际间飘荡,在此期间被阎王令碰瓷,阎王令让他复活,但代价是当地府主人。他贸然同意,死而复生,就此在阳世间开启了,阎王之旅。白天开拓商业帝国,晚上判决世间百态。薄封疏,薄家家主,为人冷淡,做事规规矩矩家里以至于都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某一天,一家人不小心碰见薄封疏和楚家弃子卿卿我我,他们惊讶的眼珠子都能掉出来。世人都知楚家亲自抛弃了荣耀,却不知这荣耀万人瞩目。当阎王遇见科学,会发生什么样对我物理碰撞标签现代小阎王,牧童年,爽文,金手指,主受,打脸...
关于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他本是金牌替身,意外死亡后穿越到火影世界,他变成了她,还被迫绑定白月光替身系统。什么他是卡卡西他妈?哒咩!...
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