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的声音沙哑粗粝,就好像是从石头缝里硬生生挤出来的。
“我不可能丢下你!”
她紧紧抓住他的手臂,盈满泪水的眼里迸射出坚毅的光芒,他,林兰遥,是她生命当中最重要的朋友,最重要的亲人,她绝对不会丢下他一个人逃走!
“怎么办,我都快被你们的深情感动了。”
一个贱得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的声音突兀地插入,林承骁揉着手腕向他们靠近,冷冷地笑,“你们今天都得留在这里,谁也别想逃!”
莫凌放开林兰遥,毫不畏惧地挡在他身前,愤怒地说道,“林承骁,你会得到报应的!”
“抱歉啊,我是无神论者,我从来不相信那些东西。”
林承骁眯着眼,对身后那批伤得七零八落的保镖使了个眼色,那群人立刻扑了上来,抓手的抓手,抓脚的抓脚,莫凌手忙脚乱地闪躲,还要防着那些人伤害林兰遥,最后,她始终寡不敌众,被人七手八脚地摁倒在地上。
“呵,其实仔细看看,你长得还不错。”
林承骁捏着她的下巴,阴冷的眸子微眯,打量物品一般打量她的脸。
“王八蛋,放开我!”
莫凌使劲挣扎,想要将面前的男人踹飞,但是她双手双脚都被人摁着,根本使不出力。
“啧啧,性子这么烈,刚好是我喜欢的类型……”
林承骁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手指顺着她的脸颊缓慢地往下滑动,那毒蛇般阴冷的触感,让莫凌忍不住遍体生寒,对男人本能的恐惧犹如潮水般泛滥,快要将她淹没,窒息。
“林承骁,你放开她,是男人就冲着我来!”
林兰遥暴怒,他突然翻滚身体朝着林承骁撞去,他突然之间迸发出的力量把抓住他的那个保镖吓了一跳,手一松,林兰遥的脑袋直直地撞向林承骁的头部。
林承骁迅捷地闪身,林兰遥非但没有撞到他,反而被他一脚踹飞到角落,噗地喷出一口鲜血。
“兰遥!”
莫凌睚眦欲裂,拼命地向他爬去,力道之大,就连七八个保镖都快压制不住她。
“放开她,我求你,放过她……”
林兰遥已经虚弱得快要昏厥,短短的一句话,喘息了好几次才说完整。
林承骁冷笑,“既然求我,就拿出一点求人的诚意出来,林兰遥,给我跪下!”
林兰遥已经痛到麻木,脑袋一阵阵眩晕,撑起又跌倒,反复了好几次,还是没办法爬起来,口中哆哆嗦嗦地重复,“求你,放过她……”
“不要!
林兰遥,不要求他!”
莫凌流着泪摇头,他是骗你的啊,笨蛋,他根本不会放过我们的,我不要你为我放弃自尊!
她伤心的哭泣就像刀子,一刀刀凌迟着林兰遥的心,他死咬着牙关,终于撑起了沉重的躯体,重重地跪在了地上,他眼前越来越黑,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颤抖地低语,“放过她……”
“承认你是贱种,承认你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我就放过她。”
林承骁居高临下地望着匍匐在脚前的林兰遥,眼中燃烧着疯狂的恨意。
“不,不可以,不要承认!
林兰遥,你要是敢承认,我跟你一刀两断!”
莫凌嗓子沙哑地嘶吼,眼泪早已模糊了她的视线,心痛得快要无法呼吸,她恨,恨林承骁冷血残忍,更恨自己的无能。
林兰遥身体重重地歪向地面,在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秒,他说,“我承认……我是贱种……”
“哈哈哈……”
林承骁疯狂地大笑,该死的贱种,终于像死狗一样跪在他面前摇尾乞怜了!
“兰遥,林兰遥,你给我醒一醒,你不要有事……”
莫凌向林兰遥昏厥的方向拼命地挣扎,眼泪就像打开的水龙头,怎么都止不住。
林兰遥,他竟然为了她抛弃自尊,她的心好痛,就像被钝刀割肉一般,她宁愿死去,也不愿看到他的尊严被人践踏。
“啧啧,可惜啊,我的好哥哥半死不活的,没办法亲眼看到他心爱的女人被男人玩弄了。”
林承骁伸手在莫凌布满泪痕的脸颊上拍了拍,笑容狰狞诡谲,“虽然你很漂亮,但是我不喜欢被人碰过的脏东西,所以,就让他们几个好好伺候穆家的大少奶奶吧。”
“林承骁,你不是人,我就算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莫凌怒火中烧,恨不得扑上去咬断他的喉咙。
“好啊,我等着,就算死后变成厉鬼,你也会是一只艳鬼呢。”
林承骁站了起来,用一条雪白的手帕仔细擦拭着自己的手指,就好像沾染过什么肮脏的东西一般,语气懒洋洋地说道,“开始吧,玩死了,将他们这对苦命鸳鸯扔到海里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将于15日入v,掉落万字肥章,每日零点更新,不见不散洛娜死后才知道,自己不过是漫画中无足轻重的炮灰。读者们厌恶她的一次次抢戏,编剧听取意见让她在大事件中被无辜波及死亡。然后,暗恋了三年之久的男神在她死后出柜,父亲在为她报仇的路上惨死。一切的一切,皆因她只是个无关紧要,没有读者喜爱的配角。好在,她重生回了漫画剧情开始的一个月前,还附带了一个系统。纸媒衰退的世界中,人们逐渐抛弃了传统转投电子的怀抱。漫画行业在这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上,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们推出了读者观测通道,而第一个被观测者,就是洛娜。一万参与度可获得人物独家信息十万参与度可获得漫画独属海报百万参与度可获得收藏级特别刊看直播前的观众我不会给新人花一分钱。看直播后的观众迪西你有病吧能不能多出点老婆的海报!嗯,真香jg而这,只是一个开始。是洛娜火遍全球的开始。有人说,伤心会分为五个阶段。而洛娜早已经把这几个阶段都经历过一遍了。以至于她如今心平如水,只想好好搞事业。至于男神,什么男神?不好意思,大明星现在没有恋爱业务呢,呵呵。排雷1综了一堆英美剧和电影,采取的设定五花八门,按照作者的思路走就行2不拉踩,不抢原作高光,女主是钟爹女儿,没有小玫瑰和弟弟,不写只是因为剧情需要,对角色没有偏见!女主有自己的单独事业线3本文偏事业线,但感情线占比也不算小,男主是提宝4文中人物想法做法不等于作者想法5和谐讨论,拒绝戾气,的宝子们我挨个么么哒一个预收一重生后我成为超英爆火全球谢付琳重生了。重生回了世界还未被异维生物毁灭时。她开始思考自己该如何活下去,毕竟她只是个天天宅在家里打游戏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突然,她的脑中响起了一个声音。叮!超英游戏系统为您服务!某一天,z市居民们突然发现,街头出现了一位助人为乐的蒙面义警。媒体和网红们追逐着她的身影,却发现她总是做完好事就溜。因为她总把抓到的坏蛋关进球里,所以z市居民们友好称呼她为球球侠。直到天空上出现了一个黑色漩涡,刀枪不入的怪物们从中冲出。z市的居民们这才发现,他们的好邻居球球侠竟然一拳一个大怪物。z市居民们!!!与此同时,f市的寒霜一挥手就冻结了一条街的怪物。s市的烈阳高飞于天,太阳射线穿透了怪物身体。l市的狂刀站在地铁入口前,刀光剑影护住行人。新闻发布会上,闪光灯亮如白昼,记者们争先恐后的提出问题。一个戴着亚麻眼罩的女孩静静的聆听着,雪白的长裙上布满神秘花纹。她面向全世界,庄严宣布我们是蓝星联盟,为人类未来的存续而战。记者问那请问你的代号是什么?女孩轻笑道我是先知,现任联盟顾问。五年后,异维空间洞开。去往蓝星前的异维生物蓝星是我们的,资源是我们的!来到蓝星后的异维生物这群超英哪里来的,说好的低等文明呢?!谢付琳冷冷一笑,有她在,蓝星就不会再次毁灭。她点开了论坛,准备再看一眼新的讨论。等等,为什么网民们开始撕起超英战力排行了?还有男女超英天菜排名又是什么东西?怎么还有激情创造各种同人文的啊!谢付琳地铁老人看手机jg预收二都市怪谈竟是我自己陌城二中有七大怪谈一是会动的石膏像二是夜晚自动弹奏的钢琴三是被铁链绑住的天台四是小花坛中的奇怪笑声五是突然冒烟的电梯六是宿舍夜晚的奇怪宵禁七是七班神神秘秘的女同学据说,七班那个姓徐名楠的女生很邪性,不管是谁靠近她都会倒霉。上面那六个怪谈也是因为她才产生的。林舒原本是不信的,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鬼,一定都是那些人为了孤立徐楠瞎编的。直到,她真的经历了怪谈。黄昏与黑夜的交界线中,身披红衣的灵缓缓飘过,无人听闻的絮语消逝在风中。它们说■■回来了。林舒躲在墙后面,连呼吸都不敢呼吸,生怕被怪物吃掉。有人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问喂,你干嘛躲在这儿。林舒恨不得自己上去捂她的嘴,别说话!被怪物听见咱俩就都完了!却见徐楠漫不经心地抬眼,轻轻动了动手指,对面的怪物就烟消云散了。林舒很快啊,这膝盖啪的一下就掉地上了。她默默地往前挪了两步,然后抱住徐楠的大腿。大佬,您还缺小弟吗?你看我可以不?欢迎看看专栏里其他的衍生或原创预收...
女人,一百天内偷走我的心就算你赢!他是A城传奇人物,腹黑霸道,被誉为暗夜之王。她是最刁钻古怪的偷儿,嚣张狂傲,狡黠如狐。初见时,她紧抱他大腿撒娇卖萌,借他保命却不想,因此而偷走他的心。他视所有女人为无物,唯独却宠她上天,爱她入骨。生死一线间,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我陪你下地狱女强男强,绝对宠文...
关于这个阴灵有点凶我爷爷说我天生命薄如纸,其实本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算是赚到了,在我十二岁那年,爷爷却不明不白的死了,从此我就和那半个亲人,相依为命,但是我24岁本命年生日那天,还有最凶险的一场劫难,我到底能不能挺过去呢...
许肆重生,回到坐拥巨额家产的岁。上一世,许肆因为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危险人物死去,当街爆头,凄惨狼狈。正让她思考着如何规避时,却意外发现慈善会被资助人名单上,居然有危险人物的名字。她平静的询问助理我能杀个人吗?助理拒绝不行,法律在您身上还是能起到作用的。于是她为了自救,将人拐了回家。本以为这是一场施恩图报的救赎。直到某天,她看见了少年不再清白的眼睛。更糟糕的是,她救他出泥潭,阴差阳错下,...
想要让游戏币兑换现实货币,那就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经济实体来担保其可兑换性。而这个实体只能是一国的政府。可是政府为什么要出面担保一个游戏的真实货币兑换能力?战争也可以这样打。兵不血刃一样能干掉一个国家。一个可以兑换现实货币的游戏,一个超级敛财机器。它的名字就叫做零一个彻头彻尾的金融炸弹。通知百度百科中的作者信息是错的,别信,本人不叫王世伟,学校也是错的。其他信息基本正确。...
内容标签平步青云搜索关键字主角展文舒(展小树)┃配角丁立诚┃其它机器人,系统机器人新三定律第一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袖手旁观坐视人类受到伤害第二法则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法则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必要时可以违反第一第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