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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选稿(第1页)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张爱玲的行文风格,善于将人世间的琐碎的生活写的趣意盎然。

而她文章中所聚焦的,毫无疑问都是女性角色。

通过笔墨浓淡的描写,深深刻画出爱情与女生,人生与生活之间的道理。

所以,奚阚仔细观看过后,忍不住赞叹道。

“这是哪位文坛名家所写,这行文风格,语字之间的多愁善感,难得啊。”

李白鹿笑呵呵道:“这个人,你绝对听说过?”

“听说过?”

奚阚有些疑惑,快速搜索起脑海内自己认识的文坛女作家,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行了,别卖关子,到底是谁?”

“喏。”

李白鹿将文章拉到最底下的署名。

一旁的奚阚凑近一看,眼睛瞪得老大:“这……白藏!”

白藏,他们认识吗?

当然认识。

之前几个月网上几乎都是关于他的消息。

简直可以说是卷动风云。

不过奚阚不仅是认识,还跟白藏打过交集。

当时苏哲写的那一首《我爱这片土地》。

当时他们看了之后简直就是惊为天人。

后来奚阚还特意跟苏哲联系,在获得了同意之后,将这篇诗文刊登在了《文选》的当月首篇之上。

所以奚阚在得知《红玫瑰与白玫瑰》是白藏所写时,才会如此的惊讶。

“这……让我冷静一下。”

奚阚坐到一边,扶着脑袋开始仔细思考起来。

首先,文章肯定不会有错。

白藏这个名字自然也不可能有人冒充。

奚阚之所以如此震惊,原因还是因为这文章所展现出来的文风,跟苏哲之前的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说《我爱这片土地》,是一个热血激情的爱国少年。

那《红玫瑰与白玫瑰》,那就是一个略带幽怨的深闺女子所写一般。

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啊。

那直接就是跨越了性别的存在。

不要说什么文笔可以轻易模仿,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文笔这东西是一个人经年写作之后,慢慢培养出来的,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

如苏轼的豪放派,李清照的婉约派,这东西基本已经是定格的。

放在现在,简单点可以理解每个人的写作风格不同。

例如某种名为,小学生文笔的。

所以,当奚阚得知这篇文章是出自白藏之手时,第一反应就是卧槽!

不过他是文化人,不能说脏话。

“我记得他第一篇文章是《悟空传》,随后的大赛上一篇《明朝那些事儿》夺得桂冠。

紧随其后的《鬼吹灯》,再加上眼下这一篇散文《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世上真有生而知之者?”

奚阚感叹道。

这时候李白鹿适当的给了一个补充:“还有之前的诗文《我爱这片土地》。”

“我……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只不过这浪,有些许太大了。”

奚阚苦笑着摇摇头,随后看向李白鹿。

“你给我看这篇文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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