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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宁常安被一个顽童揭了面纱,结果因为美貌而引起围观,最后引发了踩踏事件,被官府捉拿。
那知府是好色之徒,看到宁常安后,竟心生歹意,欲图霸占,幸好兰御谡来得极快,当场就一剑穿心,结果了知府。
那时,他听父皇和娘亲说,祖父非常生气,差点将知府诛连九族,是沈千染极力反对,才免了一场血腥。
显然,这第三排所雕刻的是沈越山病逝后,在江南竹枝镇与兰御谡生活的宁常安,那时的宁常安已然被凤南天清洗了记忆,在她的记忆中,已遗记了兰御谡给她带来的灾难。
而兰御谡,也抛弃了帝位,一身布衣青袍,等在俩人最初相遇的地方,与她来一次干干净净的相遇。
兰天赐感到非常震惊,看这少年的年纪,最多十四岁,他亲眼看到这样的宁常安时,很可能不足十岁。
他小小年纪,是如何拨山涉水前往江南竹枝镇找到宁常安,
五年前,不过是八九岁的孩童,又是如何孤身潜入病灾区,偷偷关注宁常安的一举一动。
从所有的玉雕中可以看出,少年故意忽略了兰御谡登基后,对沈家的一系列迫害时,作品里,没有一个呈出现宁常安那时的痛苦。
在所有的雕品里,宁常安是那么无忧无虑。
至此,兰天赐已然能确定,眼前的少年,灵魂里住的确确实实是沈越山。
兰天赐放下手中的玉人,心里象热蜡滚过一般,他无法想象,尚未成年的沈越山,是凭着怎样的毅力,没有与宁常安相认。
很快,水烧开了,少年将茶叶用热水滚过一遍后,泡了一杯茶放到他的面前,“这是用刑兰草制成的茶叶,可预防百病,你记得带回去,让染儿和兰亭每天喝一杯。”
“为什么你拥有我外祖父所有的记忆,你究竟是谁?”
虽然,心中已大抵确定眼前的人是沈越山,但他还是要问清楚,这其中的原由。
少年在他面前坐了下来,神情恍惚,“赐儿,十三年前,在天行山下,在我弥留之际,看到了一个碧眸的男子……。”
少年微微苦笑,手掌不知觉地抚上胸口,那里,那里再一次被碾成齑粉,明明隔了一世,但死别时的难舍,至今忆起,记忆犹新。
那男人,风华正茂,一席妖治的红袍,站在他的竹榻前,俯身,将趴在他榻前睡着的宁常安抱在怀内亲吻着,一只手毫无忌惮、恣意放纵着,完全罔顾她的丈夫正躺在病榻之上。
偶尔还抬首,朝着沈越山眯了一下眼,戏谑道:“书呆子,非礼勿视!”
那时的他,最后存余的一口热血涌至咽喉,却无力吐出,目眦欲裂,干瘦的额上青筋突突暴起。
直至他的一口气差点上不来,男人才意犹未尽地舔了一下唇瓣,修长的双腿交叠靠坐着在竹藤椅上,拥着怀中的妇人靠坐着,大掌依旧抚摸着宁常安的脸,碧眸微微眯着,带着嘲笑的神情,如同上天睥睨众生,“沈越山,你死了后,这妇人也是伏于兰御谡的身下,你又何必在意呢?”
沈越山脸色苍黄,气息短促,视线模糊,已无法开口回应,他拼命地伸手,想打翻放在榻边案几上的碗,引起外面暗卫的注意,谁知碧眸男人随手便拿了碗,直接往地上一摔,碎裂声中,那人眉飞色舞地恣意挑衅:“喏,没人救得了你,那些人全睡死了过去。”
沈越山面色灰败,几欲昏死,那人迅速拿出一粒丸子,塞进他的唇瓣,“喂,别死,爷还有事没说。
不过,美色当前,让朕先温存温存,你先闭眼休憩片刻,缓缓劲。”
沈越山差点气结。
碧眸男子摸着宁常安的脸,碧眸里兴起浓浓的玩兴,他一下又一下地抚着宁常安完美精致的脸盘,光滑细腻的肌肤,简直比雪缎柔滑,比玉璧精致,惹得凤南天连连暗叹造物者的神奇,“沈越山,这妇人太美了,到了这年岁,操心又劳作,肌肤还是盈润如婴儿。
瞧这样子,再过三十年,恐怕她女儿沈千染都老了,她还是风华绝代西凌第一美。”
男人动作猥亵,偏生,姿态高雅,如同盛开在西方祭台上的一株红莲。
碧眸男子惊叹连连之后,突然,抬首看着沈越山,“你确定,这种千年才能出的一个女子,是你区区一介书生能守得住?”
他的手,从宁常安的后背处蜿延而下,至柔韧,紧致的纤腰时,谓叹出声,流连不已地抚摸着,低低一笑:“这女子,并不仅仅是为一个帝王而生,她是天下所有掌权者梦想,沈越山,你已经占了大半辈子便宜,如果不是兰御谡对她爱极生畏,既不敢对她施强,又不敢直接砍了你的脑袋强霸人妻,恐怕,她遇到任何一个强权的男人,你沈越山连宁常安的屁都摸不着一个,直接被人——”
男子优雅地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碧眸男子的粗言秽言,却奇迹般地令沈越山胸臆中的一口闷气散了,沈越山闭上了眼,往事如轻烟,一缕一缕在眼前掠过。
遇到宁常安时,他年方不过十六,是上京赶考的秀才。
因为路上的盘缠用尽,他雇不起马车,又担心误了春闱,便带了干粮,独自攀山越岭,由此,遇到了昏迷不醒在水上漂流的宁常安。
他冒险救她,却与她双双被急流冲走,随着水流至天行山下。
宁常安醒时,已失去记忆,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和亲人,他和宁常安兄妹相称,在天行山村民的帮助下,两人养好伤后,他带着宁常安离开。
他背着她走了三天三夜的路,脚底长了泡全都踩破了,可他一声也没有哼出来。
后来宁常发现他的鞋子被撑得不象样,逼着他脱掉鞋子时,才发现整个脚都肿得不象样。
许是那时候,宁常安对他产生了怜惜及感恩之情。
思及此,沈越山微微睁开眼睛,用力转首,视线模糊地看着因为他的病,吃不下,睡不好,容颜憔悴却依旧美得让人无法眨眼的宁常安,神情里带着一丝幸福。
他带着宁常安走出大山,到了城里,可宁常安那时的记忆已经全乱了,只记得她是在江南出生,那里有小桥流水。
当时,俩人身上身无分文,他就卖了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买了一些纸和笔墨,在街上卖字画,赚来的银子带着她各个地方跑着,帮着她找亲人。
在那里,整整流浪了半年,就这样错过了那一年的春闱。
后来,宁常安的家人找到了她,并将她带走,他方知道,原来宁常安是西凌首富之女。
离别时,她赠他红帕,两人约定,一个非她不娶,一个非他不嫁。
第二年,他考上了状元,得到帝王器重,成了名满天下的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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