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没有怀疑过你,也压根没有过这么复杂的猜测。
只是你真的这么肯定,李宇手握那些东西之后不会把我玩弄于股掌?这样一来,他最后要捏死我就如同踩死一只蚂蚁这么简单。”
“还是你觉得我这个人天生冷漠,就能熬过李宇不定时的恐吓戏弄。
你自己也说了,他不是人。”
叶一竹的声音蓦地哑了几度,棱角分明的五官依旧矜持高傲,可黑色瞳孔却开始溃散。
被她一一戳中心事,靳岑心虚,且无言以对,不再看她。
“你是在怪姐把你卖了。”
叶一竹莞尔一笑,不否认也不承认。
“你看得出来,我以前喜欢吕家群。”
她伸手将头发别到耳后,几许无奈地笑了:“可他的女人是任心。
你未免太高看我在他心里的地位。”
靳岑微微诧异她突如其来的自白,冷声说:“可是当年如果不是突然出现一个任心,我们都认为他会和你在一起。”
人生若是有这么多如果,倒退到十四岁,叶一竹不会选择喜欢吕家群。
她笑出声,仿佛是在追忆,“谁还没有个情窦初开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家都追求与众不同,仿佛不学习、打群架、有一群狐朋狗友才是最光荣的事。”
包括有一个混社会的痞帅男朋友。
吕家群无疑是青春期少女最憧憬的对象,那时候他课桌上里全是女孩子送来的零食、饮料。
奔放热辣的女生会直接到球场和他告白;含蓄内敛的,就会往他抽屉塞情书。
任心成为了第三种女生。
她得到了这个男人的主动追求。
而叶一竹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除了任心,她没有向任何人吐露过自己的心事,也没有给他送过水、写过情书、说过一句暧昧的话。
只是一时脑热,跑去纹身——在和他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图案。
后来,吕家群把整个背和手臂都变得青花一片,她才恍然自己的行为有多幼稚、多无知。
他和她是两个彼岸的人,跨过中间那条河流需要难以想象的勇气。
其实她远比自己想象的要理智得多。
也深知自己成为不了那个让他主动渡河过来的人。
晚风勾起少女心事,靳岑那句“可我就是觉得,只要是你让他做的事,他一定会答应”
随着飞驰碾过的车轮,消失得无影无踪。
“姐,我就不信你没对他有过想法?”
“可你不会明目张胆要求他做什么,哪怕他拿你当成最亲近的朋友。
因为就算你不想承认,可你很清楚,他的温柔和妥协只给任心。
你太骄傲了,所以你不会做让自己显得轻贱可笑的事。”
叶一竹伸手捋起额前的碎发,喝得有些多了,她鼻头通红,整个人泛粉。
“我也不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夜春梦,傻子大伯哥爬上了方水晨的床,一怒分手,竟然牵扯进一桩灵异谜团。千年孤坟,坟头有血,敢问村子里哪个女人昨夜骑了男人?老婆,求降火?等等,喂饱你儿子再说!老婆,我也饿!放肆,拿开你的手,先回坟里趴着洗干净等我!...
三绝至尊李钦天,探索密境而丧生于太虚神钟之下,却不料魂穿一上门姑爷身上,从此开启废物逆袭之路!就算身怀绝症又如何?就算不能修炼又怎样?我有太虚神诀!你是天才?她是骄女?我有太虚神钟!天才打死,骄女扛走!...
穿越成架空文中某人渣她妈,一个被休弃妇,是立刻去死呢?还是去奋斗?便宜前夫他继妻的弟弟是儿子未来的砍头人,咋办?夫家休弃,娘家中落,唯有两间破茅房,两亩瘦地,该如何把包子培养成四有新人?於瑞秋表示难,难,难,难于上青天!!!...
他就是一个恶霸,平常掏掏兜,赌赌钱,泡泡妞,活的倒也自在。一部太乙神诀,一份来自七星盟的战书,让他进入江湖纷争。他是恶人,所以不用在乎所谓正道,虐对手,抢宝藏,做的不亦乐乎。他是恶人,所以不用装正人君子,找美女,女仆,自然艳福不浅!恶人步入修真界,亦可以成就一方尊圣!本人的书友群3477o74o,欢迎各位书友加入。ps新书凡入圣,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一笑风尘之孽缘作者色如空下部城南安家靠著代代相传的祕方酿製出的九酝春酒,乃宫廷御用之贡酒,因此可想而知安家的显贵。而在本家连续三代一脉单传后,如今的当家决定从分家接一名与儿子年岁相仿的少年常住。那一年,安承瑛五岁,安少游七岁。孽缘──就此结下。二十年后,一间名为矜鸳楼的小倌馆有一名唤橙音的小倌,他从不挑...
修仙大佬素寒璧一心剑道,终于要飞升了,但由于此人素质极差,差些功德才得以飞升。为积攒功德,素寒璧来到另一个修仙世界里,扮演狗血虐文中的悲惨白月光。书中,男主季淮以及一众男配以为他们恋慕素寒璧如狂。其实他们爱的是与她长得相似身为替身的女主而不自知。素寒璧被迫营业成为一颗爱情绊脚石。她先是被囚于黑狱百年,受尽折磨。女主修为尽失,只有素寒璧的一身仙骨与她最为匹配,季淮亲手剥下她的仙骨,捧给他人。她替女主承下所有苦与难,看着女主夺走自己的一切。直至雷劫降临,季淮与女主的师门面临灭顶之灾。素寒璧亲手被季淮推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