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芷岚抬起头,闪着大眼睛问道。
“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
王子墨认真地看着林芷岚,点头说道。
黑夜之中,王子墨就着月光,明亮的双眼看着林芷岚,她发现在这种朦胧的环境里,穿着露胳膊露腿的林芷岚,居然有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妖冶,魅惑,双眼根本移不开,似乎自己的魂,都被林芷岚勾走了。
林芷岚发现王子墨的眼神变了,不似以往那般纯净,清澈,心想这孩子难道开窍了?
林芷岚来到这里,头一个见到的就是王子墨,而且再也没有见过其他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事,但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想再找一个像王子墨这样待自己这么好的人,怕是不能的,而以前,也是没有的。
王子墨陪着林芷岚,度过了林芷岚最迷茫的日子,王子墨用着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林芷岚过得平静幸福,人这一生,能得这样一个人陪着自己,便是最大的幸运。
这些天,看到王子墨为了她们的生计累到脱力,林芷岚心里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在为她挑血水泡之时,在给她洗脸之时,有那么一刹那,林芷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将这个孩子放在心里,不再是以前所想的搭伙过日子。
只是,她们同为女子,为世俗不容,王子墨又纯的像一杯白开水,也许对这样的感情会有排斥,也许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看待。
可是现下,王子墨看着自己,居然再也不是单纯的欣赏,眼里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这让林芷岚心中被压抑的念头,又莫明地升起了。
“真的漂亮?”
慢慢靠近,双手搂着王子墨的脖子,与她对视,因紧张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极具诱惑。
“漂亮。”
王子墨觉得自己嗓子很干,身子不自觉得僵硬。
“喜欢吗?”
再次拉近,对方的鼻息已经扑在自己的脸上,很灼热。
“喜欢。”
王子墨觉得头有些晕,像是被催眠似的,只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些期待。
“想亲我一下吗?”
林芷岚将身子紧紧贴着王子墨,柔软温热的感觉传过来,让自己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王子墨感觉身子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双手自发搂着林芷岚纤细的腰肢,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轻轻揉捏,换来林芷岚越发急促的呼吸。
王子墨紧张地咽着口水,只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声音大得如打雷一般。
“想不想亲我?”
林芷岚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将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了。
湿湿软软的触觉,让得林芷岚舒服地闭上了眼,全心体会这种心动的滋味。
王子墨的唇,极柔软,能软到人心里去,但吻很生涩,盖上就不动了。
其实林芷岚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只觉得这样的举动,似乎还不够,还不够贴近,她想要靠近一些,再近一些。
遗憾的是,王子墨傻愣愣地撤退了,还好奇地看着林芷岚的红唇,她不明白,为什么当两人贴在一块儿的时候,身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流,冲上大脑,让得她晕眩,无法思考,所有的感观都集中在嘴上。
空气有些凝固,夹杂着两人微促的呼吸,林芷岚趴在王子墨身上,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害羞,她耐心等待王子墨打破这个尴尬的僵局,说话也好,再尝亦可,可是王子墨只是傻愣愣地看着自己,像是与自己耗上了一般。
林芷岚等着等着,就不开心了,心里别扭死了。
亲亲是自己提出的,够不要脸了,可王子墨占了便宜,也不发表一下对亲亲的感想,也不和自己说些好听的话,让自己明白她心里的想法,到底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可林芷岚别扭着,打死她都不会开口提问。
一而再,再而三,难不成自己欠了王子墨么!
见王子墨还在发呆,林芷岚羞愤的一个翻身,背对着王子墨躺下,用力将薄被盖在自己身上蒙着头,鸵鸟似的自欺欺人,就让她忘了刚才的事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王子墨才回过神来,看着林芷岚一动不动的背影,厚着脸皮挨过去扯被子,可是林芷岚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王子墨根本拉不出来。
难道林芷岚不喜欢和自己亲亲吗?可是既然不喜欢,又为何愿意呢?
这一夜,王子墨在回味那个震憾人心的浅吻以及猜测林芷岚心中的想法中,失眠了。
天微微亮时,王子墨顶着混沌的脑袋起身,轻手轻脚不敢吵到林芷岚,为她焖上一锅粥,拌了酸甜可口的黄瓜,一个人有些落寞地向陈家走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将于15日入v,掉落万字肥章,每日零点更新,不见不散洛娜死后才知道,自己不过是漫画中无足轻重的炮灰。读者们厌恶她的一次次抢戏,编剧听取意见让她在大事件中被无辜波及死亡。然后,暗恋了三年之久的男神在她死后出柜,父亲在为她报仇的路上惨死。一切的一切,皆因她只是个无关紧要,没有读者喜爱的配角。好在,她重生回了漫画剧情开始的一个月前,还附带了一个系统。纸媒衰退的世界中,人们逐渐抛弃了传统转投电子的怀抱。漫画行业在这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上,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们推出了读者观测通道,而第一个被观测者,就是洛娜。一万参与度可获得人物独家信息十万参与度可获得漫画独属海报百万参与度可获得收藏级特别刊看直播前的观众我不会给新人花一分钱。看直播后的观众迪西你有病吧能不能多出点老婆的海报!嗯,真香jg而这,只是一个开始。是洛娜火遍全球的开始。有人说,伤心会分为五个阶段。而洛娜早已经把这几个阶段都经历过一遍了。以至于她如今心平如水,只想好好搞事业。至于男神,什么男神?不好意思,大明星现在没有恋爱业务呢,呵呵。排雷1综了一堆英美剧和电影,采取的设定五花八门,按照作者的思路走就行2不拉踩,不抢原作高光,女主是钟爹女儿,没有小玫瑰和弟弟,不写只是因为剧情需要,对角色没有偏见!女主有自己的单独事业线3本文偏事业线,但感情线占比也不算小,男主是提宝4文中人物想法做法不等于作者想法5和谐讨论,拒绝戾气,的宝子们我挨个么么哒一个预收一重生后我成为超英爆火全球谢付琳重生了。重生回了世界还未被异维生物毁灭时。她开始思考自己该如何活下去,毕竟她只是个天天宅在家里打游戏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突然,她的脑中响起了一个声音。叮!超英游戏系统为您服务!某一天,z市居民们突然发现,街头出现了一位助人为乐的蒙面义警。媒体和网红们追逐着她的身影,却发现她总是做完好事就溜。因为她总把抓到的坏蛋关进球里,所以z市居民们友好称呼她为球球侠。直到天空上出现了一个黑色漩涡,刀枪不入的怪物们从中冲出。z市的居民们这才发现,他们的好邻居球球侠竟然一拳一个大怪物。z市居民们!!!与此同时,f市的寒霜一挥手就冻结了一条街的怪物。s市的烈阳高飞于天,太阳射线穿透了怪物身体。l市的狂刀站在地铁入口前,刀光剑影护住行人。新闻发布会上,闪光灯亮如白昼,记者们争先恐后的提出问题。一个戴着亚麻眼罩的女孩静静的聆听着,雪白的长裙上布满神秘花纹。她面向全世界,庄严宣布我们是蓝星联盟,为人类未来的存续而战。记者问那请问你的代号是什么?女孩轻笑道我是先知,现任联盟顾问。五年后,异维空间洞开。去往蓝星前的异维生物蓝星是我们的,资源是我们的!来到蓝星后的异维生物这群超英哪里来的,说好的低等文明呢?!谢付琳冷冷一笑,有她在,蓝星就不会再次毁灭。她点开了论坛,准备再看一眼新的讨论。等等,为什么网民们开始撕起超英战力排行了?还有男女超英天菜排名又是什么东西?怎么还有激情创造各种同人文的啊!谢付琳地铁老人看手机jg预收二都市怪谈竟是我自己陌城二中有七大怪谈一是会动的石膏像二是夜晚自动弹奏的钢琴三是被铁链绑住的天台四是小花坛中的奇怪笑声五是突然冒烟的电梯六是宿舍夜晚的奇怪宵禁七是七班神神秘秘的女同学据说,七班那个姓徐名楠的女生很邪性,不管是谁靠近她都会倒霉。上面那六个怪谈也是因为她才产生的。林舒原本是不信的,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鬼,一定都是那些人为了孤立徐楠瞎编的。直到,她真的经历了怪谈。黄昏与黑夜的交界线中,身披红衣的灵缓缓飘过,无人听闻的絮语消逝在风中。它们说■■回来了。林舒躲在墙后面,连呼吸都不敢呼吸,生怕被怪物吃掉。有人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问喂,你干嘛躲在这儿。林舒恨不得自己上去捂她的嘴,别说话!被怪物听见咱俩就都完了!却见徐楠漫不经心地抬眼,轻轻动了动手指,对面的怪物就烟消云散了。林舒很快啊,这膝盖啪的一下就掉地上了。她默默地往前挪了两步,然后抱住徐楠的大腿。大佬,您还缺小弟吗?你看我可以不?欢迎看看专栏里其他的衍生或原创预收...
女人,一百天内偷走我的心就算你赢!他是A城传奇人物,腹黑霸道,被誉为暗夜之王。她是最刁钻古怪的偷儿,嚣张狂傲,狡黠如狐。初见时,她紧抱他大腿撒娇卖萌,借他保命却不想,因此而偷走他的心。他视所有女人为无物,唯独却宠她上天,爱她入骨。生死一线间,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我陪你下地狱女强男强,绝对宠文...
关于这个阴灵有点凶我爷爷说我天生命薄如纸,其实本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算是赚到了,在我十二岁那年,爷爷却不明不白的死了,从此我就和那半个亲人,相依为命,但是我24岁本命年生日那天,还有最凶险的一场劫难,我到底能不能挺过去呢...
许肆重生,回到坐拥巨额家产的岁。上一世,许肆因为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危险人物死去,当街爆头,凄惨狼狈。正让她思考着如何规避时,却意外发现慈善会被资助人名单上,居然有危险人物的名字。她平静的询问助理我能杀个人吗?助理拒绝不行,法律在您身上还是能起到作用的。于是她为了自救,将人拐了回家。本以为这是一场施恩图报的救赎。直到某天,她看见了少年不再清白的眼睛。更糟糕的是,她救他出泥潭,阴差阳错下,...
想要让游戏币兑换现实货币,那就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经济实体来担保其可兑换性。而这个实体只能是一国的政府。可是政府为什么要出面担保一个游戏的真实货币兑换能力?战争也可以这样打。兵不血刃一样能干掉一个国家。一个可以兑换现实货币的游戏,一个超级敛财机器。它的名字就叫做零一个彻头彻尾的金融炸弹。通知百度百科中的作者信息是错的,别信,本人不叫王世伟,学校也是错的。其他信息基本正确。...
内容标签平步青云搜索关键字主角展文舒(展小树)┃配角丁立诚┃其它机器人,系统机器人新三定律第一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袖手旁观坐视人类受到伤害第二法则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法则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必要时可以违反第一第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