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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学]《北京爷们儿》作者:庸人【完结】
“这是一个自觉讲述的成长故事,民间社会一代人青春体验中的烦恼与苦闷,以及原始的生命力,都以盲目的激情繁衍出不同的历险故事,他们历经挫折,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主人公张东一再碰壁,在冒险的生涯中成为商业社会的弄潮儿,最终面临的依然是麻木的社会现实,无可奈何。”
“作品以深厚的生活积累,讲述了民间社会的‘英雄’们各自不同的叛逆过程……生命力最质朴的顽强抗争,在非理性的胡闹中张扬着反文化的精神特质。”
“而大量感性的联想,更使作者的幽默具有顽童般的想象力,匆忙的叙事节奏,则适应了表现这个时代全民性的浮躁,也透露出作者自己内心的焦虑。
第一部分去广州(1)
最后一次去广州是1986年12月的事,那是我们第一次冬天去南方。
北京已经很冷了,在路上我不得不一件件地脱衣服,到广州只剩衬衫了。
实际上那是段刻骨铭心的日子,我永远无法将那次旅行在记忆中抹去。
我们是坐火车去的,心情忐忑不安,且极度的惶恐。
我们跟熬鹰似的,两天后眼睛都蓝了。
我一直抱着皮包不撒手,惟恐一不留神它就会长翅膀飞了。
山林的手则时刻不离开腋下的刀把,在他眼里从我们身边走过的每一位乘客脸上都挂贼像,只有狼骚儿他叔叔走近时,他脸上才多少有些笑模样。
那把美国军刀在山林腰里挂了五、六年了,从不离身,连睡觉的时候他都不愿意摘下来,这也是山林死时身上唯一的完整物件。
我将这把利刃埋在山林的坟里,不久那片地被国家征用了,转移山林的骨灰盒时军刀竟不翼而飞了。
据说利器多不吉利,名剑主人难有善终,操鱼肠剑成名的专诸被剁为肉泥,挥元戎剑策划十面埋伏的韩信被一群骚娘们乱棍打死。
山林也得了把好刀,最终连全尸都没落下。
其实那把刀本来就是山林抢的,前任主人连刀都没拔出来就差点玩儿完。
军刀的故事发生在初一寒假。
那时我还是个老实孩子,从没在外面打过架,大头正领导着他的武工队横行南城。
80年代初龙潭湖附近修了座旱冰场。
不久旱冰场就成了最时髦的场所,常常人满为患,有时连冰鞋都租不到。
我们也常去却经常为门票发愁。
旱冰场是现代社会在我们面前开启的第一条缝隙,我们第一次领略了风驰电掣,第一次得知摔跟头也挺好玩儿的。
由于来旱冰场的社会青年特别多,打架斗狠便是家常便饭了,老师和家长都下给兕命令,不能去旱冰场。
也难怪大人们不放心,离旱冰场二里地,就能听见塑料轱辘与水泥地疯狂摩擦发出的“哗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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