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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大专的时候,刚好二十岁。
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如果我回到三十多年前,就可以看到,一个英俊爽朗的年轻小伙,有点书卷气,喜欢喝酒吃肉,叨着一支香烟,喜欢去美丽的花溪河里游泳,游完泳就去吃“飞碗牛肉粉”
。
此粉很出名,好吃不贵,加肉加杂加蛋一大碗,也不过十二元钱,可以吃饱一个壮汉。
每逢周六、周日,店里挤满了大学生。
那时也没有共享单车之类,从学校去花溪街上,要么坐公交,要么就走路。
说到走路,想起一次经历。
有一次我去城里一个学校玩,吃完饭后出来闲逛。
记得是一条林荫大道,路很宽,两边有好几家书店。
我喜欢逛书店,一是喜欢那种气氛,二是可以白看。
我说过,我读书速度很快,所以在书店里白读了不少书。
学生嘛,可以理解,那么多好书,都买的话,真买不起。
我走进书店,就东找找、西翻翻,看两页感觉不错,就站在书架前一口气把它读完。
有时站久了有点累人,还改成微型马步,既修文又习武,一举两得。
微型马步一样可以把人练得额头冒汗,不信你可以试试。
我们学校门外就有一个书店,我经常这样干,老板都认得我。
有一次他走过来笑着对我说:“兄弟,你偶尔还是买一本嘛。
书都翻旧喽!”
我也笑了一笑,说:“老板,我不翻一下,咋个晓得好看不?不好看我买来干嘛?”
老板哈哈大笑后说:“你娃儿把书都看完了,还买啥子?!”
我有点不好意思,那天就买了一本书。
今天我是在城里,书店里的书自然更多,好看的书也不少,于是开启白看模式。
我是下午六点左右进的店,一直白看到店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身旁放着三本书,手里还捧着一本《朱自清文集》。
我抬头一看时间,十一点过了,不走不行了。
四本书我都喜欢,衡量一下,买了《朱自清文集》。
二十多块大洋,精装本。
那天晚上,为了这本可爱的书,我从城里走回地处郊区的学校,走了整整三个小时。
原因嘛,一是没钱了,二是没车了。
孔已己说窃书不算偷,我完全同意。
我不仅同意,而且确实窃取过书,当然是小时候,不懂事。
现在我当然不用窃书了,我自己写书。
路过书店时我常想,何时店里才卖我写的书?!
就算被人窃去几本,我也高兴。
我现在许个愿,如果我的书终有一天出现在书店的书架上,那前一百名买此书的人,白送!
并且亲自签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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