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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992年,我从大专毕业,回到原单位上班。
其实我没有回原单位上班,因为我一回来,就被调到局里当秘书,正式开始了坐办公室的生涯。
也就是说,我年仅22岁,就已经实现了亲爱的外婆对我的希望。
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
那时候,大专生是稀有动物,我们整个局几百号人,只有两个大专生,一个是副局长,另一个就是我。
本科生当然一个也没有,这个要先讲清楚。
因为受过高等教育的职工太少,所以我自然成了香饽饽,走马上任,办公室就在局长办公室旁边。
局长和我父亲是老乡,还是亲戚。
从家里面来讲,我得叫他哥。
少年得志,背有靠山,可想而知,那时的我真是春风得意。
所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以用来形容此人。
这就是读大学与不读大学的区别。
局办公室在县城的中部,新建的六层高楼。
九十年代初,六层楼已经相当高了。
最高的是烟草公司大楼,离我局不远,也只有八层,是小城里最高的建筑。
我记得,局办公室是在五楼,此层是一间局长室,一间副局长室,一间局办公室,一间财会室,还有一个小会议室,一个保管室。
六楼是一个大会议室,可以坐两百人。
五楼以下是下属单位。
我在这幢楼里呆了六年。
秘书工作嘛,主要就是写点工作总结,给局长写点发言材料之类,我是才子,这些当然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局长很喜欢我。
我又掌握着局里的公章甚至局长的私章,权力是相当的大。
局长也放心我。
他对我当然是知根知底,一百个放心。
我对局长也极为忠诚,这是一个秘书应尽的职责。
干了没多久,局里就明确我为办公室主任。
本来我照此发展下去,应该很快就会出人头地。
实际上,我已经出人头地了。
但此时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事情的发展方向。
那时局长经常下乡,基本都带着我,一是工作需要,二是培养我。
下乡的时候经常需要步行,走十几里山路也是常事。
那时下乡都是要喝酒的,你不会喝酒,很难在乡下开展工作。
当然这是一个坏风气,但那时确实就是这样。
那天我又和局长下乡,他的一位朋友请吃饭,炖了一大锅上好的牛肉,喝烧酒。
局长以前长期在乡下工作,酒量惊人,一顿一斤白酒,很正常。
我酒量也不错,虽然要差他一点。
他的朋友酒量也很好,于是我们喝了很多酒。
也不知什么原因,局长与他的朋友起了一点言语分歧,我酒劲一下就上来了,认为他侮辱了局长。
正所谓酒壮英雄胆,我突然跳起来,一脚就把主人家踢到墙脚去了!
说真的,喝酒象我这样混的人确实不多,太可恶了。
局长说:“小渊,你在干嘛?!”
宴席不欢而散,其实还没有散,我的酒就醒了。
我当场抓起一个瓷碗,一下子砸到自己头上,鲜血一下子就染红了白衬衫。
我用这个方式给主人道歉。
此事之后,局长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
我自己心知肚明。
说真的,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我是局长的话,肯定也对这个秘书大有看法。
酒后误事、酒后乱性、酒后乱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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