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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
众人脸色五彩纷呈。
阮榛托着自己的腮,微笑着往下看。
怎么了,不是说一家人吗?
炒俩菜很正常啊,他刚从外面淋过雨回来,准备去洗个澡,出来后肯定会饿的。
“西红柿炒鸡蛋,放点糖。”
“再炖个鸡汤,喝热的胃里会舒服点。”
阮榛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红木台阶被岁月洗刷,散着明亮的炫目色彩,和头顶的水晶吊灯一样,古朴而典雅。
宋家这是祖宅,历经几十年的老式别墅了。
为了保持当初的模样,没有配备电梯,是最典型的三层小洋房。
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在这里住,四位成年的少爷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时不怎么过来,只有周末的时候,一大家子人才在客厅坐下,共用一餐饭。
阮榛踏过最后一级台阶,看向三楼的走廊。
尽头,是一株茂盛的凤尾竹。
稀疏的阳光洒上叶片,又从枝桠间漏出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像一枚枚的小金币。
雨停了。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又搬来了一把凳子顶上。
然后才长舒一口气,脱掉已经半干的衣衫。
钟表下摆规律地晃动,时针停在七上,阮榛用毛巾擦着头发,刚坐在床上,内线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按下扩音键。
“喂,小妈?”
是宋夏雨的声音,憨厚,平平无奇。
阮榛垂着睫毛,没有应声。
他其实,非常讨厌这个称呼。
“饭菜已经做好了,需要我上楼接你吗?”
“不用。”
阮榛把毛巾拿下,冷冷地回答:“我很快下楼。”
电话挂掉,他重新穿好衣服,松松地挽了下头发——阮榛留的是长发,没什么别的原因,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直到那天突然觉醒,像是抹去了玻璃上的一层浮灰,露出清晰的世界——
不对劲的世界。
太癫了。
阮榛咬着皮筋,沉默地扎头发。
按照原来的设定,他其实在这本书开局没多久,就死去了。
故事线不多,算是活在背景设定中的人,所以因为原书作者的敷衍,或者是刻板印象,他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美艳小妈。
当然要留着长发。
说不定还要穿上旗袍,戴上冰冷的脚环,于阴森的古宅中,推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出现。
再于偶然间的一瞥,与二楼的哪位少爷不经意地对视。
眼眸流转。
奸情就这么埋下隐患。
……真特么的典。
而那种按照原书剧情走,被欺负得唯唯诺诺的性格,也不是真正的阮榛。
他的血肉不是寥寥几笔描绘,而是在小巷子里,于张老头和黄狗的陪伴下,逐渐长大。
阮榛低着头,摸了摸左手的红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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