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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院前,停满了各式马车。
近来春寒,难得出了一日太阳,厚重的冬衣还未去,不少人被热出了一身汗,颇为狼狈。
迟不归站在路旁,独自从藏书阁步行至贡院,因天生体寒,他滴汗未沾,两手空空,看着十分惹眼。
不少送行父兄的年轻姑娘,见他姿容出众,纷纷投入目光,可见他连一辆代步马车也无,又不再相顾。
从小生活在京城的她们,更明白婚嫁于女子之重要,门当户对四个字几乎是刻入了这些名门闺秀的骨子里。
“公子,公子!”
清风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而来,从人群中费劲地往前钻。
那马一身红枣色,赤浓近乎血,浑身无一根杂毛,身上的披袋都绣了金线,还有檀宫折桂的纹样,昂首阔步,一下许多人的目光。
有懂马的男子发出一句惊叹,“这马可值千金,还是外域的贡马,可比什么马车坐撵难得多了,竟只用来驼物。”
最终,清风牵着马停在了迟不归面前,将马背上的背箱取了下来,一样样给迟不归解释。
“这是厚衣裳,还有护膝抹额,都是大小姐准备的,说倒春寒,公子不可穿薄了。”
尔后又拿出干粮水囊,“这是吃的,大小姐说,这几日不可胡吃,怕坏肚子,水也要少用,免得多去茅厕。”
最后还有那瓶药丸,清风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来,“这是最重要的,大小姐研制的新药,若公子寒疾复发,一次三粒便可。”
终于将话都嘱咐完了,迟不归伸手摸着那衣裳领口的绣纹,一遍又一遍,针脚不平,歪歪扭扭,绣得是一棵青竹。
“大小姐嘱咐了你这么多,她人呢?”
清风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耿直道:“大小姐说您多半不想见她,便不来了。”
“该乖觉的时候冒进,如今倒是乖觉了。”
迟不归的话虽似埋怨,却带着笑意,一瞬面如春风拂过,融化冰雪。
本对他不顾的小姐们,又望了过去,被那高头大马一衬,似乎又成了可选之人,纷纷开始打听起这俊秀举子的来历。
时候已到,贡院门开,不少举子开始告别家人,负上寒窗十年的踌躇壮志踏入院门。
迟不归神色平平,科举一路是他给自己选的,虽一直说尽人事听天命,但实则所求太多太重,与之相比,一场考试实在无足轻重。
若不是容晚玉今日相赠,他也许便只负一行囊,两手空空入院,一如他上京时的境况。
“迟不归!”
一声高呼遥遥响在背后,夹杂着鼎沸人声,含糊不清,然而迟不归已顿住了脚步。
“迟不归!”
容晚玉一身红衣骑装,发髻成束,如马鬃一般飞扬,手紧紧勒住缰绳,眉眼间尽是张扬。
“定要高中!”
时日不多,容晚玉心里太多话说不尽,只化作最干脆利落,也是最真心的一句。
迟不归嘴角噙笑,回身高举起手臂,振臂高挥,如容晚玉一般,神采飞扬。
“好!”
一个字,胜过千言万语。
目送迟不归大步流星入了贡院,容晚玉一改刚刚的神气,哎哟一声,倒在了马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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