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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能完成擦窗玻璃的工作,我就会被女悍匪辞掉,面临重新找工作的窘境。
说出来你们也许不相信,或许还会笑话我。
其实我高中都没读完,是个实打实的文盲。
而且,我家里穷,没钱也没权的那种穷鬼。
文盲不受大多数工作岗位的待见,穷鬼不能像大多数同辈拼爹拼奶。
所以,为了能留在宝宝旅行社继续上班,为了那一个月八百的实习工资,我拼了自己。
我晕血,也是因为我的老板,那个宝宝旅行社的女悍匪才发现的。
那一次,我的老板要我杀鸡,开始的时候我也没觉着怎么,但是,当那鲜红的鸡血溅出来洒在我脸上的时候,我慌了,甚至发出了尖叫……”
“啊……”
周末说到这里的时候,真的就尖叫了一声,如同回到了第一次杀鸡的早晨,让全场听得一板一眼的人面色煞白。
“那一次,我蹲在墙脚抽烟,就跟今天蹲在这高台上一样的姿势,足足抽了两包烟,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我才缓过气来。
今时今日,那只鸡喷血时的一幕依然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甚至能想到它死前那双瞪着我的眼珠子……”
那位用望远镜看周末的妖精隔周末太远,自然听不到周末蹲在四角饭桌堆成的高台上说的什么,但是,看着周末一口接着一口抽烟的一幕,这个妖精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把望远镜丢回屋里的沙发上,然后仰头靠在墙边,一脸的惆怅。
或许,从周末的举止里,她看到了她曾经的影子吧!
“我从没有想过今天能站在这个高台,也没有想过今天会与在场诸位成为兄弟!”
周末又掏出一支烟点上,加这一支,他站在高台上说话的功夫,已经抽了五支,依然是不疾不徐的语气,不像在做发言演讲,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当初马老大找我晦气,想要动我,为了不被他打,我先下手为强,把他给干了。
同样,在女儿红的时候,洪门的人也想揍我,他们人多,我被揍了,但我不服,就是死,我也得拉个垫背的不是?所以,我揍回来了,一挑八!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或者把‘物’字去掉更贴切一些。
我是一个小人,虽然出身卑微,没什么背景,但是做事果决,出手狠辣,睚眦必报。
那些干过我或者企图干我的人们,无论背景有多深,实力有多强,兄弟有多少,我都会把他们揪出来一个个地干,即使我是一个恐高、晕血的文盲和穷鬼!
我特喜欢这句话,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或许,很多人会认为我的做派是疯子,人活着,没必要那么拼得头破血流地争,但是,我宁可做这个你们口中的疯子!
我的出身背景已经让我挂上了文盲、穷鬼、小人物的头衔,如果我还不争一口气,我他妈还活着干嘛?
我要争,一定要争,把文盲、穷鬼、小人物这些头衔丢掉,把那些干过我的人干回来,把那些妄图干我的人先干倒,包括那个在暗中放冷枪把马老大干掉的人,老子要干他八辈子的祖宗!”
“呃……貌似跑题了……”
周末掐断手中的烟蒂,重新站起来,扫了眼脚下那些被他的话唬得都不知道愣一下的人,突然将说话的声音拔高,“现在,愿意接受我这个小人的兄弟,请跟我一起呐喊:犯我虎头帮者!
杀!
杀!
杀杀杀!”
“咳……咳咳……”
因为抽烟太多,周末突然把声音拔高的时候,很意外地咳嗽了,咳得弯腰都止不住的那种。
不过,他的咳嗽声很快就被场中一波盖过一波的咆哮声淹没了:
“犯我虎头帮者!
杀!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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