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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人是法学本科,那么就会改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如果这人是法学研究生,那么会这样改,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如果是刑法博士,就会这样改,自己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
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人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这个笑话,任迪当时看了看只是一笑而过。
但是现在必须这是一个很沉重的问题。
尽管规则看起来是公平的,但是对规则熟悉程度不同的人并不公平。
就像人熟悉自然规则,学会用火了那么和动物之间就不公平了。
人类在这个世界上要学习两种规则,第一种规则就是自然物质的规则这个就是现代自然科学,第二种规则就是人与人相处的规则。
然而第二种规则发展,是建立在人类能更好的探寻第一种规则的基础上的。
一切社会法律发展的方向都是为了能让社会生产力更大的发展。
所以第一种规则应当作为社会主要鼓励学习的规则。
这就是自然科学。
古典中国的历史有一段时间走到了岔道上,这个岔道就是社会放弃了对一条规则的探寻,转向对第二条规则的探寻。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人生最成功的事情就是坐官,做能管理民众的官。
对第二条规则探寻到极致,就是第一条规则的荒废,自然科学大大落后于西方。
驾驭民众的手段成为人才的标准,并且诞生当时领先世界的繁杂官场文化。
这种官场文化,恐怕只有21世纪议会时代纸牌屋场面才能媲美。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知道,但是绝不能荒废对自然科学的认识。
然而由于科技手段的原因,如果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判断要弱一点,那么就会吃亏。
比如说上面的那个笑话,如果当时的场景被全方位录制下来,并且可以读取犯罪者当时的想法记忆,就不存在法学上的狡辩。
说到底还是科技达不到,造成了人可以灵活在第二种规则的法律间寻找空隙。
这就是中国古代,尽管大明律,大清律都有规范,但是县太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当地乡绅的关系左右判决。
法律规则之下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只有熟悉规则的人才占据优势。
然而大家都来熟悉这方面规则试图钻营,却荒废了自然科学的重视,让学习自然科学的老实人吃亏,得不到法律制定初衷对所有人公平的保护,这个社会也就废掉了。
任迪这个曾经的民主人士,现在不得不承认,民主议会没有自己见识的一党执政要公平。
就像现在的海宋,也是同一套法律约束所有人。
但是基本上在下议院,有着大量的法学博士。
在上议院的海宋贵族们都是大产业家,都雇佣有专门的法学专家。
他们是法律的制定者,法律要么就是这些人制定的,要么就是被这些人苦读二十年深度了解的。
这门管理社会的艺术,他们远比整个社会其他人要熟悉。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学院就是影射英国当时的法学院。
在看似统一约束所有人的国家法律下,却由于了解程度不同而不公平。
公仆的概念赵卫国作为工农党主席已经喊出来了,下面就是要实践,无论怎么说工农党既然要管理国家就必然设立秩序,既然要设立秩序,那么自己作为规则设立者,在规则的了解程度上就已经和工农阶级不平等了。
用任迪当**丝时的话来说,老子忙着赚钱,没时间研究法律条文,只要了解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遇到别人伤我,我可正当防卫,这些基本的法学知识就可以了。
这套管理人的规则,设定者熟悉,忙着劳动生产的人永远不可能和设定者一样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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