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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洲沉默了一霎,缓缓说道:“他当我是普通朋友,我当他是暗恋对象。”
“没出息的玩意儿!”
凌冬至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他有什么好?!”
“这还真说不好。”
庄洲想了想,“我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成熟,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对那个陌生的环境还是觉得挺紧张的。
林冕刚巧跟我同寝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开始我就看他比别人都亲近。
而且客观的说,他这人还是有很多优点的,聪明好学、有礼貌、乐于助人。”
“你那点儿小心思他知道吗?”
凌冬至觉得自己能理解那种朦胧的情愫,把一个人的存在当成了一种类似于希望或者温暖的象征什么的。
庄洲摇摇头,“或许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但是假装不知道。
无论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
凌冬至听他说的可怜,忍不住伸手过去在他脸上拧了一把,嫌弃地骂道:“丢人死了!”
庄洲哎呦哎呦叫了起来,顺势扑过去将凌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你还在这儿给我掉脸子。
至于么,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小心眼呢。”
凌冬至把他的脸掰一边去,气哼哼地说:“那他为什么大老远跑来勾搭你?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
庄洲不吭声了。
别人都看出来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态度有些不同寻常。
但要说勾搭,庄洲自问还没那么大魅力。
“当年他都没看上我,绝对不会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乍一见面又想起我的好来了。”
庄洲轻轻拍了拍凌冬至的脸,安慰他说:“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再说我已经有你了,还能看得上谁啊。”
凌冬至其实满肚子不放心,但是转念想想,他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小圈子里的普通老师,庄洲却是一个见惯了风雨的商人。
在人情世故方面,他远比自己更老练。
凌冬至挺不情愿地嘱咐他,“心里要有数。
别被当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晕了头,掉进坑里去了。”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脸,“不会的,放心吧。”
庄洲不是心里没谱的人。
他对自己一直有一种十分清醒的认识。
这也是当年他为什么没有找林冕当面表白过的原因。
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
几年近距离的相处,足够让庄洲把这个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个很讲究的人。
这种讲究表现在他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他的课业始终是全优,在生活的细节方面,他也近乎病态的追求一种令人咋舌的完美状态。
在寝室里,他的床铺和书桌永远都收拾的干净而整齐,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杂乱。
为了这个,林冕没少跟同寝室的室友闹矛盾。
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时候大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会像林冕那样衬衣上连道褶子都没有?互相看不惯是必然的。
要不是庄洲的回护,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儿。
庄洲觉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头的时候猜到自己对他的心意的。
庄洲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一个男人不会看上自己。
刚满二十岁的庄洲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也没有显露出令人赞叹的能力,又因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家世——至于林冕后来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细,庄洲自己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是非常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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