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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实力!”
宫娥随口说道,这证明她根本没有仔细思考过。
“不,最忌讳的就是大意!”
长风万里却回答了这个问题。
“如果单孤烟临阵敌人之前已经放松了自己的斗志,一个人没有斗志就会很容易输,而我们并不知道假云尔到底实力如何,如果冒然将真相告诉单孤烟,单孤烟一定像你一样带着放松的斗志去战斗,那么他可能会死,而且死的心不甘情不愿!”
“我以为我对单孤烟是最好的,可是没想到他交的朋友却比我好了不止一万倍!
他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万幸!”
宫娥茅塞顿开却说了几句绍剑的好话。
“我发现我很喜欢听赞赏的话,尤其是你的,你日后可以多说一点来听听!”
绍剑却向着一个方向走去。
“耳根子软的人总是心太软,为何我不曾见过你心软的时候?”
宫娥说着不免觉得自己的话很好笑,索性大笑起来。
“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容易自娱自乐,而且是乐不知倦!
这样的人就是通俗说的‘傻有傻福’。”
绍剑说完却不笑,因为难免会被宫娥抓到弱点。
“你们这是往哪里走?”
长风万里在他们身后大喊。
这时宫娥才发现他们和长风万里隔得越来越远了。
“当然是去该去的地方!”
绍剑回音。
“可是路却不是那一条!”
长风万里依然在喊。
“你没有听过兵分两路这个说法?”
绍剑笑道,说着步子就更快了。
而长风万里摆摆头也很快消失在另一边。
当宫娥仔细观察时,才发现他们正在深林之中。
漫天的浓雾就像是一个大蒸笼把这二人装在里面,夜晚本来就没有月色,星辉早已不知躲了哪里去了,深林尽失,道路全无,绍剑紧紧的抱住宫娥呆在了剑上在离地面不到一寸半空飞行。
可是要想分清前面的路不至于撞死,那么必须有绍剑明锐的洞察力,在深林穿梭自如,唱个小曲,恐怕这世上只有绍剑可以做到。
毕竟是出云府的城市,夜晚的灯火照的尽亮,就连迷雾也被光线射的隐了去,灯火辉煌的街头,几个孩子正牵着几条牧羊犬奔来奔去,街道两边的行人像是排着队在稀奇古怪的玩物面前闲逛,夜幕下的出云府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闲。
悠闲的像是懒洋洋的猫一样趴在阳台上,沐浴在浓雾与浓香交织的灯火下。
穿戴富贵的公子哥手持折扇翩翩风度的走在灯下,渡步漫行的书香小姐的玉手镯在光影下静静发烫,嬉笑成群的大婶围坐一起畅谈今天的新鲜事。
绍剑正挽着宫娥走在人群中,安详的街道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与众不同的人,而他也从未有过的清闲,没有多余的笑声,只是这种安详给了他想要睡觉的**,对于他来说,这样的**本来就很少有。
宫娥四处张望,似乎绍剑只要放开手,宫娥一定消失不见,奔向街道的每一寸地方。
“如果可以,我想一辈子呆在这里,望着灯火发呆,喝着浓郁的茶静静的感受微风的抚摸!”
宫娥不由感叹。
“好!”
绍剑点头大呼。
“好什么?”
“诗情画意,你的话很动听!”
绍剑笑着说道。
“你就是一个不解风情的怪物!”
宫娥骂道。
“可是这个怪物却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家,会不会也像这样美丽?”
绍剑望着灯火居然出了神,眼里开始闪烁。
“也许比这里好看十倍,十万倍!”
宫娥望着绍剑不知不觉也发了呆。
“也许我没有家!”
“你有!”
语气很淡,却意味很浓,二人的话偏偏很短,宫娥也悄悄把头放到了绍剑肩上,可是绍剑却没有发觉。
风紧紧的吹着,灯火也开始摇曳,行人却依然漫步在青石板上,似乎在他们眼里,风从来不是问题,反而是助兴的高歌和曼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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