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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呼吸一滞。
因为,雀奴长了一张极美的脸。
是美,不是英俊。
回来的路上,雀奴本是满脸泥土,一头乱发又遮挡着低垂的头,根本瞧不出长相,在西街时,霍祈夸雀奴漂亮,听雨只道是句玩笑话。
可当雀奴洗净脸,长相一览无余地暴露在眼前时,她却对这句戏言深以为然。
雀奴脸上丝毫没有男子的硬朗和阳刚,皮肤白皙得几近透明,远远瞧着,反而更像个阴柔的女子。
可若说像女子,他又没有女人的脂粉气。
不过,雀奴脸上最夺人眼球的,还是那双秋水剪瞳,此刻愣愣睁着,透出几分不知事的天真,眼下泪痣鲜红,又觉得妖冶万分。
“好美……可是,怎么会有人的瞳孔是蓝色?真是古怪。”
听雨喃喃道,早已经看呆了眼。
霍祈却并不吃惊,若不是足够美貌,袁显之又怎会挑中雀奴进献给孝文帝?至于瞳孔的颜色,她想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皮囊异于常人又如何?
她主动朝雀奴走近,翩然一笑:“你知道我是谁吗?”
雀奴沉默不语,只会呆呆地望着她,一动不动,若是细细看去,眼神里还有几分戒备。
“我的名字叫霍祈。”
霍祈紧紧地凝视着雀奴,柔声开口,“你或许现在记不住,可以后相处久了,你总能记住。”
雀奴抬眸飞也似的睨她一眼,轻轻点头。
霍祈莞尔一笑:“果真聪明。”
雀奴好像能听懂霍祈是在表扬他,原本的戒备消散几分,天真的面孔出现了一抹罕见的笑意。
“诶!
姑娘,雀奴笑了!”
听雨惊喜道。
霍祈点点头,却是隐隐注意到了雀奴白衣袖管下的那一片姹紫嫣红,估摸着是小贩抽打的鞭痕。
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落在白皙的皮肤上,便像是雪白的牛乳里掺进了鲜花汁子。
她侧头吩咐:“你去把上次搁在架子上的药取过来。”
“是上次院子石桌上捡到的那瓶?”
“正是。”
霍祈点点头。
那瓶药,估摸着是沈聿宁给的,他给的药,必定是治伤的好东西。
当务之急,得把雀奴的伤医好,她现在不方便喊大夫,只好先用药顶上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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