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值早秋,天高气爽,阳光明媚。
师徒几人走在西行路上,忽然刮起一阵大风,把唐僧的帽子刮跑了。
猪八戒当即放下行李,跑去捡帽子。
白龙马正好停下歇息,它看见路边有一些好草,低下头,正要饱餐一顿。
孙悟空走过去,把一把苹果塞进它嘴巴:“白龙马,你是护界天龙,可要好好修行,不能每天只知道吃草。”
白龙马有点懵逼。
怎么大师兄上次施了个法术,就变得比以前热情了?
孙悟空接着又说道:“你的龙珠是个宝贝,你把它修炼好,以后我每天给你苹果吃。”
白龙马愣愣的点头,嚼了几口。
别说,这个苹果还真好吃。
孙悟空喂完了白龙马,又把目光看向唐僧。
唐僧刚看完一本书,神情充满恍惚,就看孙悟空又扔来了一本。
唐僧看了一眼,惊讶的问道:“悟空,你这些书怎么来的?”
“如来给我的。”
孙悟空睁眼说瞎话。
他在推演中看到这个和尚将来很有主见,还主动说入妖界,教化群妖。
孙悟空拍了拍唐僧的肩膀:“你要多看书,增加知识。”
唐僧莫名其妙。
猪八戒这个时候把帽子捡了回来,也好奇的问道:大师兄啊,你这么多宝贝,怎么没给我一个,我不要书,也给我些吃的吧!
孙悟空笑道:“你只知道吃,以后跟着翠兰打下手就好了。”
猪八戒浑身一颤:“我还是取经、取经吧!”
他连忙挑起担子,牵起白龙马,继续西行。
孙悟空看他这么积极,也就什么都不说了。
反正到了终点,他也会和翠兰一起被拉去妖界当苦力。
“妖界,怎么会有这么麻烦的东西!”
孙悟空有些头疼。
他真不想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妖界是一定要开的。
开了没人没意思,人多了他又不想管。
最好的方法,多拉苦力!
什么神仙妖怪什么的,都拉一些过去。
苦力多了,他以后在新世界就自由了。
孙悟空这么想着,一行人走在大路上,很快就到达了流沙河。
果然是大水狂澜,浑波涌浪,混浊万分。
唐僧坐在马上看了几眼,说道:“徒弟们,你们看这条河水势宽阔,却不见船只行走,我们要从哪里过去?”
“这里叫作流沙河。”
猪八戒放下扁担,找到了流沙河石碑,说道:“师父,这里有八百里宽,没有船,肯定过不去!”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天上落下。
“大王、大王!
我按你的吩咐,给你找来了做船的木头。”
孙悟空抬头一看,小妖腾云驾雾,带着好多木头过来了。
它把木头放在地上,猪八戒顿时高兴起来:“大师兄,原来你早就知道这里有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做人好还是做鬼好?千年小孤魂叶慕栖重生为人,表示这个问题很深奥。 不管愿不愿意,叶慕栖都开始了艰难的为人之旅。 当然,也开始了她的祸世之行! 看看千年小鬼如何在人间兴风作浪滴! 继续看下去,你会有惊喜哦!...
不就是向他借点东西吗不用霸道的霸占了我的小床吧什么连人家穿什么都要管对男人笑就说我犯花痴连人家本来就瘦瘦的荷包也不放过呜呜这什么世界呀平常土里土气的小秘书看不出来那么大胆竟然吃完了就想偷溜想跑没那么容易我是那么容易给人设计的吗本位文的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八点请其它时间不要催文如果今天等不到那明天八点再来保证俩天三更如果喜欢我文文的话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努力的收藏推荐吧因为有你们的肯定就是作者最大的写作动力!&...
入文10月14日(周五)入V,入文独家连载于晋江文学城,谢绝一切转载,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何墨千曾经有个女神,叫袁英。后来,她成了女神的情人。一场意外,夺去了何墨千的所有,也让她和女神反目成仇。十年后再次相遇,袁英比从前更光彩照人,何墨千却只想躲得远远的。奈何女神不给她逃跑的机会,千方百计地撩拨她的小心脏。何墨千招架不住袁英的温柔,哭着讨饶女神,别撩了,放过我吧袁英坏笑,乖,来亲一个。袁英,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成吗?我从前喜欢你喜欢我,现在喜欢你不喜欢我,你改啊。一句话简介女神追妻的正确姿势英(攻))属性死皮赖脸追妻攻纠结,有狗血,有甜。不年轻。女,又有你的快递!(的关联文,但故事完全独立,没看过美女对本文无影响。走过路过求个收藏存稿百合文完结百合文作者的专栏求收藏...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以陌家的绵羊作者月雨儿那一年,莫以陌十七岁。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伦敦的街头,是韩苏收留了他这一年,莫以陌二十二岁。和韩苏分手后,来到了东京。人生的旅程将在东京重新开始。然而,生活往往比戏剧还戏剧…莫以陌从未想过有天他的人生会被十七岁的一羊一狼搅得天翻地覆...
她,风长歌。意外穿越,惊才绝艳,于乱世长歌。他,慕容澈,千张假面,一生戎马,争得乱世繁华。她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愿你我从此陌路。而他,倾尽天下,徒留满地悲...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家教谎言下的真实如果白兰是属鬼畜的,六道是偏诡异的,云雀是会咬人的那么脑补过剩写了此文打了这三只主意的作者果然很M于是造成的结局是此文女主前期稍坎坷,中期要黑化,后期还没定其实,瓦也不知道这文案在说什么,其实瓦大概就是文案无能了最后总结此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