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像是听不见的人。”
……
他甚至不像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同灰扑扑的山道格格不入。
他一身雪色,在赤红山石和陡峭悬崖的映衬下,苍白得像山里的冬雾,仿佛高阳一照就散了。
那姑娘从车板上跳下来,壮着胆子朝这走了几步,试探着问道:“公子你是要去哪里?若是顺道,可以跟着我们一块儿……公子?”
她提高音调叫了两声,才见对方怔然回神,动了动唇答道:“……北边,无端海。”
那声音应当是很好听的,却像是很久没开口了,带着极为轻微的沙哑。
但依旧不妨碍好听。
其他人见他答话了,也慢慢放下了一些惊疑戒备。
赶车的人拍了拍牛脊背,扶着腰间的刀跟过来,道:“无端海?也算是顺道吧,渡口就在那个方向。
公子既然敢独行,多少会一点防身之术吧。
若是会,一会儿同行就走在外沿。
你可有带刀剑?”
那位公子身量比他还要高一些,他说话时总要微微抬眼,所以没注意到其他。
他问完这句话,才朝对方腰间瞥去,就见那里只挂着一个铃铛模样的白玉坠。
没有佩戴任何利器。
他愣了一下,才听见对方答道:“我没有剑。”
***
曾经的灵王懒洋洋的,手里不爱拿东西。
他宫府里那两个小童子又爱嘟囔,经常跟前跟后地问他要活干,仿佛他们如果派不上大用场,就没有理由长住仙都似的。
于是每每带那两个小童子下人间,他都会让他们帮忙拿着剑,还给那两个小不点取了个诨名,叫“抱剑童子”
。
若是小童子不在,那柄剑便常常佩在腰间,于那白玉梦铃同在一边,行走时会轻轻相磕发出响动来。
曾经他去南窗下,还未落上屋檐,院里的人就会抬起头来看向他。
那人说:“早就听见了琅玉声响。”
他问:“这么灵。
有多早?”
那人道:“一出坐春风便听见了。”
……
如今,他没有童子叽叽喳喳跟前跟后,也没有谁会等在院里,听着玉响早早抬头。
那柄剑劈完神木灵魄后,随着满地的血和散去的仙元,化回了最初的模样——裹着碎枝的白玉精。
他两手无物,腰间空空,不会再有剑了。
***
那赶车的男子和那姑娘走到近处,终于透过山雾,看到他脖颈一侧大片的灼伤。
那姑娘倒是心软,倒抽一口凉气叫道:“你在流血啊!”
她浑身摸找了一下,掏出一块干干净净的布巾,掏了一点药粉撒上递过来说:“这么大的伤敞着很疼的,这药粉是城里仙门的人给的,你拿着捂——”
她话说到一半就顿住了,那个赶车的男子猛地拽住了她。
他们的目光落在乌行雪脖颈的伤口上,眼睛渐渐瞪大。
那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弥合着。
弥合间,丝丝缕缕的黑色烟气缠绕在伤口处,也缠绕在乌行雪身上……
这些百姓大概受过苦害,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们猛地刹住步子,凝滞一瞬,便惊声叫道:“邪魔!
你……你是!”
“他是邪魔!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男穿女,居然穿出一个超级女球王来,系统附身,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跳水罗杜莎莎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卡卡杜莎莎破坏了我的婚姻,她必须对我负责!贝克汉姆如果早遇上杜莎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选择维多利亚!马拉多纳杜莎莎,快到我的碗里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天才少女努力的把自己打扮成丑女,也避不开某少爷的纠缠。某女她们说,我拉低了学校颜值的平均值!某男我就喜欢你这样有内涵的。某女内涵什么鬼?当人人口中的丑女摇身一变,成了万人瞩目的女神。某男一边秀着恩爱,一边掐着她身边的桃花。...
无女主+兄弟情+系统升级流+灵气复苏我穿书了。穿成了恶毒男配的炮灰狗腿子。狗腿甲乙丙丁戊庚辛的辛。还觉醒了坑爹打赏系统。大哥打赏越多,打赏值就越高,兑换的宝物越高级。系统让我攻略书中男主,我一脚把系统踹飞,转身抱上恶毒男配的大腿。抱歉,老子看过这本书,男主穷逼还抠门。恶毒男配才是好大哥,重情重义还大方。从那以后,抢夺男主气运,改变男配人生,我也走上了人生巅峰之路。...
相遇相识相知一把剑,一支笛,一伊人,但听漫漫江湖路,只见久久两人情...
末世之炮灰抱大腿作者九州大人文案郭素墨作为一枚偶尔欢脱的IT界资深女屌丝,有一天她穿了,还是一本末世女配文的世界?!而作为原文炮灰,在遇到猪脚们时还没发光发热,就悲催地被白莲花设计变成了丧尸TT兰九类属非人类蛇精病外星人,困于地球寻乐子,原文中隐藏幕后的末世教父大Boss有次心血来潮出来溜溜一只小丧尸,最后小丧尸被他溜...
李念意外穿进一本名为庶子风流的科举文中,成了伯爵府里的嫡长孙裴少淮。原文中男主裴少津是庶出,但天资聪慧,勤奋好学,在科考一道上步步高升,摘得进士科状元,风光无两。反观嫡长孙裴少淮,风流成性,恣意挥霍,因嫉妒庶弟的才华做尽荒唐事,沦为日日买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