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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世道,苦命的人很多,远远不止阿翩和满春兄妹两个,但林臻见了,想着能帮一个是一个。
有了阿翩和满春,能帮着买菜,砍柴,烧火……接下来林臻的活儿就轻松多了。
阿魏从小是跟着林臻一块长大的,厨艺虽和林臻比不了,但和寻常人比起来,那也算是厨艺了得,再加上很多菜式她都见林臻做过,见得多了,也就熟稔起来,真碰上什么拿不准主意的,再去问问林臻也不迟。
如此一来,林臻就有时间去准备新的菜式了。
暂且不提这些,光是就靠着林臻前几日准备的那几道菜,林家铺子就已是生意红火。
嗯,这生意红火也是林臻自己觉得的,落在别人眼里可能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在旁人看来,林家铺子完全可以扩大规模,大干一场,过京城第一大酒楼天香楼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但林臻从小就知道一个道理,事缓从恒,很多事情一着急啊那就容易出错,更何况,她觉得自己守着一间小铺子,每日招待几桌客人,也是悠哉乐哉,这样的生活才叫一个惬意!
也不是没有人与林臻提过多招几个人,看着五大三粗的阿翩吆五喝六的,一点美感都没有,有几个客人曾私底下与林臻说起过,“……林姑娘这间林家铺子不管是装修还是格局那都是一等一的,叫我们一进来就觉得心旷神怡,只是这店小二……”
他们是欲言又止,有些不大好说。
殊不知有些话欲言又止却是含义更深。
林臻看了一眼正挽着袖子,一脸视死如归死命擦桌子的阿翩,也承认这样一个小丫头很难与美感两个字扯在一起,只是相处了几天下来,她很喜欢阿翩的性子,想到什么说什么,从不藏着掖着,更重要的是把林家铺子当成了自己的家。
唯有真心相待,几人齐心协力,日子才能越过越好不是?林家铺子才能越来越红火不是?
林臻笑眯眯道:“我倒是觉得阿翩挺好的,长得……让人一看就知道我们林家铺子的饭菜很好吃。”
的确,阿翩来了没几日,身形更加圆润了,她就像是一块活招牌似的。
老板娘都这般说了,剩下的客人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他们是来吃饭的,况且这位叫阿翩的姑娘虽貌不惊人,可每次看到他们都是笑脸相迎,态度还是很好的。
林臻暂时将主厨的位置让给了阿魏,自己则专心琢磨起菜来。
她最开始想着的研究出一套红楼菜来,她从小就爱吃,原来看起《红楼梦》来的时候,每每都是直咽口水,所有小时候就誓要是有朝一日自己开饭馆了,一定要卖红楼菜。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红楼菜的确是味道极好,只是也不看看一道道菜做出来是花了多少时间和功夫,林臻是想了又想,觉得自己的梦想也还是要贯彻到底的,红楼菜得卖,且当作主菜来卖,别的菜也得推出些。
在阿翩的强烈推荐下,林臻又推出了红烧肉,直说若是有谁不爱吃林臻做的红烧肉,她能把脑袋砍下来当球踢。
林臻:??
她在心里暗想,我要你脑袋做什么?又不是买不起球?
不过林臻到底依了阿翩的意思,加了一道红烧肉,后来增增减减,那一面墙上总是挂了有十几道菜,却也只占了一面墙的三分之一。
看样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啊!
生意渐渐好了起来,林臻也有了“合作供应商”
,街头的小贩但凡得了鲜嫩的菜总往她这里送,因为他们都知道,林家铺子的林姑娘给的起银子。
这不,一大早的时候就有人送来了两条乌鳢来。
乌鳢又叫黑鱼,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按理说三四月份很少能打起乌鳢来,更别说这么大的乌鳢,两条黑黑胖胖的乌鳢躺在木盆里,尾巴一甩,便溅的到处都是水。
惹得阿魏等人都凑过来看。
阿翩更是舔着嘴道:“这么大的鱼,这该怎么吃呀!”
说实在的,她并不是很爱吃鱼,从小到大家里很少吃肉,就算是真有肉,也轮不到她来吃,所以从小她就经常和哥哥满春一起下河捉鱼偷偷烤了吃,吃多了,自然也就不稀罕了。
可这么大的乌鳢,她还没吃过咧,多多少少心里还是有点期待的。
林臻想了想道:”
这么大两条乌鳢,可以用着切片下着吃,鱼头还能专门做一道菜……阿翩,待会儿要是有客人来了,你与他们说说今儿我们有鱼片吃,让大家都尝尝!”
她想好了,鱼头可以做鱼头泡饭,鱼片可以用来炖豆腐,鱼骨头也不能浪费,可以熬粥,这样算下来,两条乌鳢买下来着实是很划算。
趁着林臻盘算的空档,满春已经捞出一条乌鳢杀了,剩下一条暂且先养着,要是有客人来了要吃再杀也不迟。
吃鱼讲究的就是一个新鲜,若是杀的太早,肉就松散,现吃现杀,味道才会更加鲜美。
林臻很快就将鱼骨捞出来熬粥,又切了些鱼片用蛋黄,紫苏叶,胡椒粉,黄酒和姜丝腌制起来备用,鱼骨则用来熬汤,汤底煮的差不多了则下米。
鱼骨头上的鱼肉没有剔的很干净,用砂锅炖的时间久了,鱼骨上的肉都融在了粥中,到了最后林臻又加了些鱼片和将才剩下来的蛋清进去,最后出锅时又撒上了葱花和香油,喷香极了,一口下去,鲜的连舌头都要化掉。
至于鱼头,在众人看来,鱼头没什么吃头,大多是丢给了猫儿狗儿,可林臻却觉得鱼头是个好东西,若这么两个肥美的鱼头丢了,她可是会心疼的。
可说实在的,鱼头想要做的好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鱼头太大,又不容易煎透,所以怎么做都带着一股腥味儿,想要将鱼头做好吃……实在是有些挑战性。
林臻也忍不住犯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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