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梦。本人接触的第一本洪荒小说好像是《重生混元道》,当时看了这类型的洪荒小说,将作者惊为天人,后来了解多了才明白,洪荒小说的始祖是神机的《佛本是道》,然后又去观摩欣赏了一番,不过看完佛本后,就发现了两者之间的差异,而这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鸿钧和盘古哪个当老大,而后接触的洪荒小说越多重明才明白,洪荒流的小说有两个模式。 现在洪荒流小说基本上都脱离不了这两个套路,按照佛本观念写的我印象最深的好像是《清虚》,鸿钧在混沌中讲道,混沌魔神都在紫霄宫听道,盘古、太一、女娲也是是鸿钧的弟子,混沌劫圆满之后,盘古奉鸿钧之命开天,妖皇就一个太一,没有帝俊鸟事,不过鸿钧众多弟子中就太一一个苦逼没有证道混元,也没有现在烂大街的红云让座之事,而女娲接引准提都是世界开辟前就证道混元,而三清是盘古开天后成为...
初相见时,他们彼此相爱,约定要厮守一生。后来她恨透了他,恨不得杀了他,却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幡然醒悟之时,他只怨自己的一生太漫长,而她的一生却是那么短暂。...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黑帮情仇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秦奈奈,雷劲,吕毅┃配角┃其它黑社会,小白,雷文,...
哥们,你在那些美女身上乱摸什么?偷东西!你拿把剑过来偷东西?你傻还是我傻呀,你以为你是盗帅?哥们,你在那个萝莉妹妹身上乱抓什么?偷东西!你拿跟破拐杖偷东西?你神经还是我神经呀,你以为你是盗帅!哥们,你在那个审判天使BOSS身上抚摸什么?偷东西!你拿把火枪偷东西?你傻还是我咦?这你手中的红色内裤哪来的!偷来的帅哥,这把神器匕首送给妹妹好不,今晚上随你怎么整行不行嘛额不用,随我整的人都有一个团了,再说,这把匕首,是我用来修指甲的!倒了一片汗你到底是什么职业?听清楚了,最伟大的职业,最有钱途的职业,盗帅,就是我!我就是盗帅!...
被爸妈当买,被高利贷索债她为一百万葬送了自己的婚姻,却在订婚宴上受尽屈辱悲愤难忍,在酒吧买醉的她却偶遇救星陆少勤他叱咤A市,驰骋商界帮她还债,宠她上天可就当她倾心交付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要的,不过是她那颗活生生的心我就是你们爱情的祭品?既然你要,那就统统拿去!说完,她笑着夺过他手里的刀,狠狠扎向自己的胸口...
孙甜出身豪门,还有一张倾倒众生的脸,人生赢家标配,没想到一觉醒来穿进了一本年代文。按照原文,孙甜她喜欢男主,仗着美貌作天作地,最后成为男女主爱情的工具人。大结局的时候女配别说大别墅了,还成为了和男主...
幼妹始终记得那句话善战者不死,善死者不亡。做伪装者,就要伪装的天衣无缝!长兄摸摸幼妹的头说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家国故,两者皆可抛。世人多重男女情爱,然,本文风月寥寥,却尽诉所爱,为亲情,为友情,为国情。书过侬欢吾爱,却回首,发现兄友弟恭姐妹相亲相知有素是那样动人心魂。是兄长面命耳训的谆谆告诫...
苏棠穿书了。原主是个根正苗红,武力值爆表的大佬。如此,还不该杀杀该花花事业谈情两手抓?苏棠的原则是能动手就动手,不能动手就动脑子让别人动手。总之,受不了一点委屈。但这个世界还是有太多不爽,那就癫了它吧!...
因为搞了朋友的马子,我不仅遭到一系列谋杀,还因此背上了禽兽不如与的名声。报应来得好快,我万万没想到我的未婚妻居然与我最好的朋友有一腿,简直岂有此理!然而当我一路追查下来,却发现原来真相是这样...
书名快穿嘿,老男人作者木兮蜻蜓文案沈洛是一个位面商人。由于口味清奇而闻名于位面平衡局。因为她专门收取老男人的感情。家住隔壁的总裁大叔VS移情别恋的富家千金呆萌赴死的侍卫大叔VS和亲远嫁的尊荣公主末世莎翁的丧尸大叔VS天生失明的青梅姑娘民国初年的文人大叔VS衣香鬓影的舞厅歌女未来联盟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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